學校考試工作崗位津貼發放方案

2022-03-12 04:17:12 字數 990 閱讀 9284

為確保考試工作崗位津貼發放科學合理,激發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根據有關政策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考試工作崗位津貼實行統一發放原則。教導處為考試工作崗位津貼發放具體責任科室,負責考試工作崗位統計工作。分管校長負責審核,校長審批,財務科負責發放。

第二條考試工作崗位津貼發放範圍:考試工作崗位的相關工作人員。

第三條考試工作崗位:考務組、後勤服務組(電力、考場門鎖衛生)、廣播室(訊號、聽力)、巡視組、監考組、閱卷組、成績登統分析組。

第四條考試工作崗位津貼發放標準:

監考費:200元/人;巡視費:200元/人(校級350元/人);考務費:

200元/人;廣播室(訊號、聽力):200元/人;閱卷:150元/人;成績錄入:

150元/人;考試前準備:100元/人(兩場考試150元/人);考試後成績整理與分析:100元/人(兩場考試150元/人);電力保潔服務:

100元/人;。

第五條考試工作是教學工作的延續,是教學工作的乙個重要環節,津貼設定主要目的是激發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但津貼的發放也要體現其公平性:

1、考試期間的工作人員必須履行其職責,實行請假制度,無故影響考試工作按曠課處理,不參加考試工作不享受此項津貼,津貼原則上按照監考人員費用發放,特殊情況由教導處報主考、副主考決定。

2、原則上以考試時間90分鐘監考費為基準,考試時間每增減半小時監考費用相應增減,增減幅度高三為10元,高一高二為5元。

3、以監考費每人200元計算各科監考費補貼標準:

(1)四場考試:語文、綜合150分鐘按每科55元補貼;數學、英語120分鐘按每科45元補貼。

(2)六場考試:語文150分鐘按每科40元補貼;數學、英語120分鐘按每科35元補貼;其它按每科30元補貼。

(3)九場考試:語文150分鐘按每科30元補貼;數學、英語120分鐘按每科25元補貼;其它按每科20元補貼。

第六條考試工作崗位質量請按《當塗一中工作質量考核方案》執行。

第七條未盡事宜,另行研究。本《規定》自2023年5月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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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考試 發證業務培訓材料 河北省地方海事局 船員考試工作崗位職責 一 船員考試主辦職責 一 編制年度考試計畫 二 受理 審核考試申請 三 安排考務有關事項 四 組織實施考試 五 組織評閱試卷,負責成績登統 六 公布考試成績 七 起草年度考試總結 二 考試閱卷複核 複核試卷評閱和成績登統 三 部門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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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保安工作要求 1 堅守崗位,每天24小時在崗。白天上課期間及晚自習期間,一名保安人員負責在校門口執勤 另一名保安人員負責巡視校園,發現安全事件或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置並報告。2 禁止性條款 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校園或在門衛室逗留 嚴禁各種牲畜進入校園 門衛室不准學生逗留 安保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內有與工作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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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校長1 1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2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3 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範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4 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 個人履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