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園林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

2022-03-06 04:34:47 字數 4313 閱讀 9201

風景園林工程設計檔案

編制深度規定

1.0.1 為加強對園林景觀工程設計檔案編制工作的管理,保證設計檔案的質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規定。

1.0.2 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園林景觀工程設計。

1.0.3 園林景觀工程的設計階段一般分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必要時,可增加可行性研究階段,其編制深度參照有關規定。

本標準提出的設計檔案編制深度屬基本要求,不影響專案設計合同提出的其他要求。

1.0.4 各階段設計檔案編制深度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方案設計檔案

1)應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檔案的需要;

2)應能據以編制工程估算;

3)應滿足專案審批的需要。

2 初步設計檔案

1)應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檔案的需要;

2)應滿足各專業設計的平衡與協調;

3)應能據以編制工程概算;

4)提供申報有關部門審批的必要檔案。

3 施工圖設計檔案

1)應滿足施工、安裝及植物種植需要;

2)應滿足施工材料採購、非標準裝置製作和施工的需要;

3)對於將專案分別發包給幾個設計單位或實施設計分包的情況,設計檔案相互關聯處的深度應當滿足各承包或分包單位設計的需要。

1.0.5 在設計中須因地制宜正確選用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圖集,並在設計檔案的圖紙目錄及施工圖設計說明中註明被選用圖集的名稱。

重複利用其他工程圖紙時,應詳細了解原圖可利用的條件和內容,並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滿足新設計專案的需要。

1.0.6 園林建築的設計檔案應按建設部《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的要求執行。

1.0.7 風景園林工程設計須因地制宜、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做到經濟、美觀,符合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的要求;並積極提倡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

2.1.1 設計檔案內容

1 目錄

2 設計說明書

應包含專案概況、設計依據、總體構思、功能布局、各專業設計說明及投資估算等內容。

3 設計圖紙

應包含區位圖、用地現狀圖、總平面圖、功能分割槽圖、景觀分割槽圖、豎向設計圖、園路設計與交通分析圖、綠化設計圖、主要景點設計圖及用於說明設計意圖的其它圖紙。

注:根據專案型別和規模,設計檔案的內容可適當增減或合併,投標專案的設計檔案內容可按標書的要求適當增減或合併。

2.1.2 設計檔案的編排順序

1 封面

2 設計資質

3 扉頁

4 設計檔案目錄

5 設計說明

6 設計圖紙

原則上按本規定第2.1.1條第三款所列圖紙的順序編排。

注1:投標專案可以按照標書要求製作。

2.2.1 現狀概述

概述區域環境和設計場地的自然條件、交通條件以及市政公用設施等工程條件;簡述工程範圍和工程規模、場地地形地貌、水體、道路、現狀建構築物和植物的分布狀況等。

2.2.2 現狀分析

對專案的區位條件、工程範圍、自然環境條件、歷史文化條件和交通條件進行分析。

2.2.3 設計依據

列出與設計有關的依據性檔案。

2.2.4 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原則

概述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遵循的各項原則。

2.2.5 總體構思和布局

說明設計理念、設計構思、功能分割槽和景觀分割槽,概述空間組織和園林特色。

2.2.6 專項設計說明

1 豎向設計

2 園路設計與交通分析

3 綠化設計

4 園林建築與小品設計

5 結構設計

6 給水排水設計

7 電氣設計

2.2.7 技術經濟指標

計算各類用地的面積,列出用地平衡表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

2.2.8 投資估算

按工程內容進行分類,分別進行估算。

2.3.1 區位圖

標明用地在城市的位置和周邊地區的關係,圖紙比例不限。

2.3.2 用地現狀圖

標明用地邊界、周邊道路、現狀地形等高線、道路、有保留價值的植物、建築物和構築物、水體邊緣線等。

2.3.3 總圖(總平面圖)

標明用地邊界、周邊道路、出入口位置、設計地形等高線、設計植物、設計園路鋪裝場地;標明保留的原有園路、植物和各類水體的邊緣線、各類建築物和構築物、停車場位置及範圍。

標明用地平衡表、比例尺、指北針、圖例及注釋。圖紙比例同現狀圖。

2.3.4 功能分割槽圖或景觀分割槽圖

用地功能或景區的劃分及名稱。圖紙比例不限。

2.3.5 園路設計與交通分析圖

標明各級道路、**集散廣場和停車場布局;分析道路功能與交通組織、。圖紙比例同總平面圖,交通分析圖可與園路設計圖分別繪製。

2.3.6 豎向設計圖

標明設計地形等高線與原地形等高線;標明主要控制點高程;標明水體的常水位、最高水位與最低水位、水底標高;繪製地形剖面圖。

2.3.7 綠化設計圖

標明植物分割槽、各區的主要或特色植物(含喬木、灌木);標明保留或利用的現狀植物;標明喬木和灌木的平面布局。

2.3.8 主要景點設計圖

2.3.9 其它必要的圖紙

3.1.1 設計檔案內容

1 目錄;

2 設計說明書:包括設計總說明、各專業設計說明;

3 設計圖紙:按設計專業彙編;

4 工程概算書。

注:初步設計檔案應包括主要裝置或材料表、苗木表。

3.1.2 設計檔案的編排順序

1 封面:寫明專案名稱、編制單位、編制年月;

2 扉頁:寫明編制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專案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並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3 設計檔案目錄;

4 設計說明;

5 設計圖紙(可單獨成冊);

6 概算書(可單獨成冊)。

3.1.3 只有經設計單位審核和加蓋初步設計出圖章的設計檔案才能作為正式設計檔案交付使用。

注:1 對於規模較大、設計檔案較多的專案,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可按專業成冊;

2 單獨成冊的設計圖紙應有圖紙總封面和圖紙目錄;

3 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和署名也可在本專業設計說明的首頁上標明。

3.2.1 設計總說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設計依據:**主管部門批准檔案和技術要求;建設單位設計任務書和技術資料;其他相關資料。

2 應遵循的主要的國家現行規範、規程、規定和技術標準。

3 簡述工程規模和設計範圍。

4 闡述工程概況和工程特徵。

5 闡述設計指導思想,設計原則和設計構思或特點。

6 各專業設計說明,可單列專業篇。

7 根據**主管部門要求,設計說明可增加消防、環保、衛生、節能、安全防護和無障礙設計等技術專業篇。

8 列出在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2.2 列出技術經濟指標,一般用表列出。

表3.2.2 技術經濟指標

注:表中所列專案隨工程內容增減。

3.3.1 總圖設計檔案應包括設計說明和總平面圖。

3.3.2 設計說明

1 設計依據。

2 場地概述:

1)基地環境的描述;

2)概述基地地形起伏的基本狀況;

3)描述場地內原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植物、文物保留的情況。

3 總平面布置的功能分割槽原則,遠近期結合意圖,交通組織及環境綠化建築小品的布置原則。

3.3.3 設計說明可註於圖上,或歸入設計總說明,或單列技術專業篇章。

3.3.4 總平面圖

1 比例一般採用1:500、1:1000、1:2000;

2 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3 基地周圍環境情況;

4 工程座標網;

5 基地紅線、藍線、綠線、黃線和用地範圍線的位置;

6 基地地形設計的大致狀況和坡向;

7 保留的建築和地物、植被;

8 新建建築和小品的位置;

9 道路、坡道、水體(包括河道及渠道)的位置;

10 綠化種植的區域;

11 必要的控制尺寸和控制高程。

3.3.5 如設計內容繁多,宜對其中某一內容進行單獨列項。

3.3.6 技術經濟指標。

3.4.1 豎向設計檔案應包括設計說明和設計圖紙。

3.4.2 設計說明

1 說明豎向設計的依據、設計意圖、土石方平衡情況;

2 可註於圖上或歸入設計總說明;

3 列出在初步設計檔案審批時,需解決和確定的問題。

3.4.3 設計圖紙

1 平面圖

1)比例一般採用: 1:500、1:1000;

2)標明道路和廣場的標高;

3)標明場地附近道路、河道的標高及水位;

4)標明地形設計標高一般用等高線表示,各等高線高差應相同;

5)標明基地內設計水系、水景的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枯水位)及水底的標高;

6)標明主要景點的控制標高。

風景園林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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