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縣農村集體土地流轉進展情況調研報告

2022-03-02 19:49:13 字數 1940 閱讀 2777

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全縣農村外出務工人數的不斷增長以及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深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規模、數量越來越大,涉及的農戶越來越多,從乙個側面反映出全縣農村經濟的活力不斷增強。

截止目前,全縣土地流轉面積已達14.68萬畝,約佔全縣總耕地面積的16.9%,今年以來,全縣共流轉土地3.

61萬畝。從流轉形式看,主要是轉包和出租,其次是入股。土地流入方主要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涉農企業和種糧大戶。

存在的問題:

一是土地流轉非糧化嚴重。據調查,各類糧食合作社及種糧大戶流轉土地2.6萬畝,佔總流轉面積的17.

7%;「非糧」化流轉土地12.08萬畝,佔總流轉面積的82.3%,全縣「非糧」化流轉土地日益嚴重,很大程度上打擊了農戶種糧的積極性。

據杜郎口鎮劉延強介紹,他流轉四新村周邊4個村的800畝土地用於種植小麥、玉公尺,每畝費用大約1000元,加之國家對種糧的補助都在農戶手中,除去各項農資、農機費用,基本上屬於保本狀態。

二是田塊分散不利於規模經營。在農村各地的二輪延包工作中,各鄉村為了減少矛盾糾紛,以田塊好壞搭配按比例對現有耕地進行了調整,使得相當多的農戶面臨著土地分散於不同片塊的區域,造成「一土變多土,大土變小土」,難以做到協調耕作和集約化經營。這種表面上的公平分配不利於土地的規模經營,不利於土地生產率的提高。

對農戶而言,他們耕種多家的耕地在村組內呈多片塊插花種植,並沒有形成真正的規模,帶來土地種植的諸多不便;對承租人而言,為了取得相對集中的土地,需要與不同的農戶進行協商,甚至絕大多數農戶同意租出,但個別農戶無論條件如何優惠就是不願意轉出,結果造成成片土地得不到有效流轉,這種情況廣泛存在,增加了土地流轉的難度和成本。

三是土地流轉**不一。從調查情況看,農戶之間自發形成的土地流轉**較低,鄉村幹部出面協調流轉的**較高;零散流轉的**較低,集中連片流轉的**較高;土地流入方從事一般糧食生產的**較低,土地流入方從事特色農產品生產的**較高。由於**浮動較大,農戶寧願自身耕種,也不願把土地以較低的**流轉出去。

四是土地流轉機制不健全。一是流轉程式不完善。土地流轉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沒有形成完整規範的流轉程式,多為口頭協議,統一規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少,缺乏科學管理。

二是流轉制度不健全。流轉沒得到有關單位簽證,沒有建立起規範的土地流轉檔案,土地流**生糾紛處理難度大,缺乏法律保障。三是產權交易不明確。

表現在面積不實、土地流轉期限超期、承包費沒有考慮物價變化因素等方面。

五是土地流轉不均衡,難以形成規模效益。我縣土地流轉的組織化程度依然很低,大部分土地流轉後仍舊處於零星分散狀態,以小塊土地為主體,無法集中連片,沒有形成土地集中的態勢,形成不了規模經營。因此,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轉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使土地的零散化程度更為加劇,規模經營帶來的效益更無從談起。

在土地流轉比較活躍的固始縣,全縣土地流轉面積仍以20-30畝上下的居多,達500戶,流轉經營土地面積達50畝-100畝的農戶有100戶,100畝以上的僅26戶。

建議:一是加大土地流轉宣傳力度。土地流轉是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關鍵措施,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土地流轉政策,讓農民了解政策、消除疑慮、推進土地流轉。

通過學習宣傳,讓**部門、社會各界了解土地流轉的大勢,協調配合,支援、投身土地流轉工作。

二是加大種糧政策傾斜力度。我縣應加大對糧食生產的財政扶持力度,整合資金向糧食生產功能區的種糧農戶傾斜,提高農戶種糧積極性;且加大對100畝以上種糧大戶的補助力度,穩定糧食生產功能區域,營造穩定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的社會氛圍。同時完善補貼入戶手續,做好土地流轉登記手續,對種糧大戶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補貼足額到手。

三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轉平台。縣鄉兩級土地流轉服務網路已初步形成,全縣的農村產權交易平台也正在建設中。各級土地流轉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服務及監督職責,做好資訊收集、矛盾調解等工作。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等形式,為農民提供資訊服務。建立完善城鄉統一的土地流轉交易平台,儲備一批土地資源,收集一批土地規模經營者資料,利用網路統一發布土地供求資訊,逐步實現農村集體土地全縣統一政策、統一調控、統一監管。

茌平縣農業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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