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的原則

2022-02-04 08:16:35 字數 889 閱讀 7736

(一)經營層目標:每年12月10日前,由董事會根據集團公司批覆的年度預算指標及工作目標,結合生產經營實際,確定經營層年度預算指標和主要工作目標,再由公司總經理將預算指標和工作目標分解至各分管領導。

(二)部門(車間)目標:每年12月15日前,由公司各分管領導根據本單位年度預算指標和主要工作目標,結合各部門(車間)工作實際,將預算指標和工作目標分解到各部門(車間)。

(三)員工個人目標:每年12月20日前,由各部門(車間)根據本部門(車間)的年度預算指標和工作目標,結合崗位職責,將預算指標和工作目標分解到班組或個人。

第九條目標的調整

為確保目標的嚴肅性,原則上不得對已經確定的目標進行調整,但確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或生產計畫變更等因素造成目標執行困難或無法執行時,由目標執行部門(車間)提出調整申請,並填寫目標調整申請表,報績效考核小組,由績效考核小組進行調研,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整時,報公司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委員會批准後,方可進行調整。否則,不得調整。

第十條績效考核的物件及範圍

績效考核的重點物件為公司中、高階管理人員。其他員工均屬考核範圍。

第十一條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和辦法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否決指標考核、預算指標考核、日常要點工作考核、重點及臨時交辦工作考核、個人行為考核、工作失誤考核六大項。具體內容是:

(一)否決指標考核

1、安全指標(安全否決指標通用標準)

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事故,或全年累計死亡3人,或事故損失超過30萬元,或發生其他安全事故,否決安全管理部門中級管理人員、事故單位中級管理人員及責任人半年績效工資,扣罰公司其他員工兩個月績效工資;

發生死亡1人事故,或事故損失超過10萬元,扣罰安全部門中級管理人員、事故單位中級管理人員及責任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罰事故單位其他員工當月績效工資50%;扣罰公司其他單位員工當月績效工資10%;

績效考核總體原則

六 考核週期及流程 1 集團中心採用月度考核的形式進行。2 每月3日前,被考評人結合上月工作情況,予以績效總結自評。3 每月3日前,中心內部全員進行績效互評,互評結果報至人事部彙總,彙總的互評結果報各中心總監處。4 每月5日前,各級主管 主管 經理 總監 完成對被考評人的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報各中心總...

制定績效考核指標遵循的原則

績效工作系統作用 對高績效工作系統的研究不僅可以使企業更加的適應多變的市場環境,而且還可以提公升企業的競爭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 提高員工的工作質量 高績效工作系統中採用的分權管理和團隊管理,使得員工對工作更加投入。更能從工作中感受樂趣,也更能滿足要求獲得發展的需求。由於獲得的資訊更多,授權...

制定績效考核指標遵循的原則

一 績效考核指標應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相一致。在績效考核指標的擬定過程中,首先應將企業的戰略目標層層傳遞和分解,使企業中每個職位被賦與戰略責任,每個員工承擔各自的崗位職責。績效管理是戰略目標實施的有效工具,績效管理指標應圍繞戰略目標逐層分解而不應與戰略目標的實施脫節。只有當員工努力的方向與企業戰略目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