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出勤制度

2022-01-12 12:01:12 字數 1738 閱讀 9164

良好的教師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保證,同時也是對學生一種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構建和諧校園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準則,內容如下: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單位為「節」或者「天」。

2、請假制度實行校長負責制。

3、所有請假的領導、老師回校後都要向批准人銷假,並報請政教處記錄,每週公布請假情況。

4、原則上不准口頭請假、**請假,託人請假,要提前請假,說明理由。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者回校後必須及時補假,並說明情況,否則視為曠工。

5、教職工到校時間早晨7:45和下午13:15,7:

45—8:00,13:15-13:

30為遲到。上午離校時間11:45,下午離校時間為16:

00。6、學校領導、班主任、政教處教師,每天早晨要在學生到校前先到。

7、教職工到校後如需外出,必須持有學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的批條方可出校門,否則視為曠工。

8、教職工應按時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會議,凡是不能按時到會者均為遲到,若不到會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當天已經請假沒到校的除外,不重複計算。

9、每週一全校教師都要參加公升旗儀式,凡是不能準時參加,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待定)

10、婚、喪假和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情況與績效工資發放掛鉤,每月照顧1天病事假,一學期累計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獎金,請假計算單位為「節」或「天」。

2、遲到每次扣2元,請假每節扣2.5元,請假時間不足一節課,按一節計,每天按8節計。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考試、閱卷等)中請假者,按雙倍扣罰。

5、請假、曠工扣費每月結清後,從當月效益獎中扣除,當月效益獎不足者,從下月效益獎中扣除,扣完為止。

四、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情況與年度考核掛鉤。

2、每個教職工每學期出勤基本分為10分。

3、遲到每次扣0.1分。請假每天扣0.3分,曠工一次扣10分,扣完為止。

4、學期內請假4天以內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

五、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並接受群眾舉報,發現一處,處理一處。

六、責任分工

1、學校門衛負責領導和教職工離校、回校、遲到等記錄。

2、政教處負責領導和教職工的的統計和彙總。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教職工的批假、銷假、統計等。

4、校長負責校委會的批假。

七、幾項說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以及門衛出難題。

3、每週公布一次出勤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彙總。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部門負責人批得教師外出條,擅自出校門。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節課假,每次扣2元錢,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⑵哺乳期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節課假,每節課扣2元,超出部門按請假處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節課假,不扣錢不扣分,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6、教師外出和校內的會議,教師護導、值班以及學校臨時安排工作的情況記入教師出勤,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按照上面的規定實施。

7、本制度已提請教代會審議通過 。

8、本規定從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教師出勤制度 修訂

普安縣雪浦鄉紅星小學 教職工出勤制度 2012年3月修訂 第一章請假和准假規定 第一條公假 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會議 學習 培訓 考試等外出,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不扣代課費,其中公差可按滿勤計算出勤。第二條特殊事假 在規定時間內不扣請假人代課費,准假時限為 1 本人結婚准假7天 2 親兄弟姐妹或家庭成員結...

小學教師出勤制度

中心小學出勤制度 一 全體教師必須按時上下班,全學期滿勤者得30分。二 教師應在預備鈴前到政教處簽名,預備鈴響完再到校者為遲到,上課鈴後到校者去教導處簽名並補短時請假條。遲到一次扣0.1分,因事 因病不能上班者,應及時請假,請假一天扣0.6分,曠工一天扣2分。三 在學校上班時間內,教師因公 因事需外...

中學教師出勤制度

一 請假制度 1 教職工因 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每天按8節計,不足1節按1節計。2 實行部門負責制,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准,校委會成員請假需經校長批准,教職工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批准。3 原則上不准口頭請假 請假,託人請假。4 教職工到校後如需外出,必須持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假條。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