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2022-01-10 10:20:11 字數 806 閱讀 9701

(一)、目的:規範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保證人員和財產安全。

(二)、適用範圍:適用於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的安全控制管理。

(三)、內容:

1、使用或管理部門提出報廢申請,裝置管理部門對報廢生產設施進行技術審核並簽署意見。

2、裝置動力部對報廢生產設施進行安全審核並簽署意見後報送公司副總、總經理進行審核。

3、裝置動力部對報廢生產設施進行安全審核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a作業單位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對拆除施工進行風險評價;評價拆除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風險,然後由施工單位制定報廢拆除方案,並制定出具體的風險控制措施。

b拆除的裝置、容器和管道內有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進行清洗置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後果。

c報廢的危險化學品和清洗產生的廢水要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4、總經理長審核通過後,相關管理部門和安全部共同監督報廢設施的安全拆除工作。

5、相關管理部門從台帳中將報廢生產設施清除,保證帳物相符。

6、有利用價值的報廢設施及其零部件作為廢舊物資,必須由使用部門將有利用價值的零部件拆下使用或備用,並建立臺帳。

7、無利用價值的報廢設施及其零部件交相關管理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8、安全部除負有以上職責外,還可以根據自己專業的判定提出報廢申請,邀請裝置動力部進行評定並報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審核後可進行裝置的報廢處理與拆除工作。

當安全部發現裝置現狀已危及到整體生產安全或區域性生產區域的生產安全,或已對崗位及周邊崗位人員造成嚴重的身體威脅時,可不經裝置動力部直接請示公司總經理對此類裝置進行報廢,視情況而定也可直接不經請示任何人,在以生命安全為前提的情況下,直接宣布裝置或管件等報廢,以此來保障人身的安全需要。

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生產設施拆拆除和報廢管理,保證作業過程安全,避免報廢設施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由於工藝改造或裝置設施達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 構築物 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相關責任 職能 部門的職責 第三條生產設施使用單位的職責 提出需要拆除...

生產安全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6.財務處職責 對拆除裝置 裝置 及時的做好財務處理,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需報廢拆除裝置 裝置 申請,具體辦理的報廢手續。經批准登出固定資產並及時通知使用單位。四 拆除和報廢程式 1.各使用單位在拆除前,應對全部待拆除的建 構築物 化工裝置及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並進行風險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擬定措施...

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嚴格生產設施拆除 報廢的管理程式,降低拆除 報廢風險,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裝置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過程的管理。3 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批。3.2安全技術部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