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2021-12-30 11:22:36 字數 1431 閱讀 1625

一、目的

為了規範生產設施拆拆除和報廢管理,保證作業過程安全,避免報廢設施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由於工藝改造或裝置設施達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構築物、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的管理工作。

三、相關責任(職能)部門的職責

1.生產設施使用部門的職責: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構築物、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申請。

對全部待拆除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並進行風險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擬定事故救援預案,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對裝置中的裝置和管線進行轉料、排壓、清洗。

按制定拆除方案,全程監控、實施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拆除的具體工作。

2.生產設施拆除施工單位的職責:按照制定拆除方案,施工單位的現場負責人與生產裝置(裝置)使用單位進行施工現場交底,落實具體任務和安全措施、辦理相關拆除手續,實施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拆除的具體工作。

3.機電組職責:審查需拆除生產裝置(裝置)使用單位報出的拆除裝置(裝置)的明細表和裝置狀況表。

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現場辦理《生產裝置(裝置)拆除作業證》。掌握拆除裝置(裝置)的完好狀況,與物管處聯絡確定拆除裝置(裝置)的存放地點。對需要報廢的裝置及時按上級規定的程式辦理報廢手續;對可使用的裝置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4.安環部職責:負責拆除的容器、裝置和管道的檢測,出具分析合格證;對需要報廢的盛過危險化學品的容器、裝置和管道,匯同裝置、物管、技安等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出具驗收證明,方可報廢;對需要拆除的建、構築物、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的風險評估和擬定的風險事故救援預案進行審查,與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

現場辦理《生產裝置(裝置)拆除作業證》,全程監控施工現場執行拆除方案情況。

5. 生產設施拆除單位機械員職責:向裝置處報出需拆除裝置(裝置)的明細表和裝置狀況表。及時辦理拆除裝置(裝置)的固定資產轉移手續,需報廢的裝置的報廢手續。

6.財務處職責:對拆除裝置(裝置)及時的做好財務處理,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需報廢拆除裝置(裝置)申請,具體辦理的報廢手續。經批准登出固定資產並及時通知使用單位。

四、拆除和報廢程式

1.在拆除前,應對全部待拆除的建、構築物、化工裝置及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並進行風險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擬定措施措施,對潛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預案,制定拆除方案。

2. 拆除方案中要有具體的安全措施,並經公司領導審查確認,站長批准。

3.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對拆除設施、裝置中的裝置和管線進行轉料、排壓、清洗,並做好記錄,檢驗達到拆除(報廢)施工條件後,辦理《生產裝置(裝置)拆除作業證》,才能進行拆除施工作業。

4.拆除工程經批准後,拆除工程負責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並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 在拆除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過程中,安全管理員應全程監護,確保拆除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6.確定拆除裝置裝置的存放地點,對需要報廢的裝置使用部門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對可使用的裝置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生產設施拆拆除和報廢管理,保證作業過程安全,避免報廢設施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由於工藝改造或裝置設施達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 構築物 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相關責任 職能 部門的職責 第三條生產設施使用單位的職責 提出需要拆除...

生產安全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6.財務處職責 對拆除裝置 裝置 及時的做好財務處理,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需報廢拆除裝置 裝置 申請,具體辦理的報廢手續。經批准登出固定資產並及時通知使用單位。四 拆除和報廢程式 1.各使用單位在拆除前,應對全部待拆除的建 構築物 化工裝置及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並進行風險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擬定措施...

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嚴格生產設施拆除 報廢的管理程式,降低拆除 報廢風險,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裝置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過程的管理。3 職責 3.1總經理負責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審批。3.2安全技術部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