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教育培訓制度

2022-01-05 02:50:04 字數 509 閱讀 6910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單位配備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三、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五、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畫,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宣傳和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社會單位應當在單位合適的位置設定固定消防宣傳陣地。第二條社會單位應當確定消防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和專 兼 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人員。第三條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人員應當經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培訓,具備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第四條員工上崗 轉崗前,應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第五條在崗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

消防安全教育 培訓制度

一 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六月各進行一次培訓。二 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三 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1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2 專 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 操作人員 4 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四 培訓內容 1 有...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防火負責人負責組織,利用放錄象 板報 宣傳畫 標語 授課等各種形式,根據不同季節 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積極主動 深入持久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使員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和同火災作鬥爭的自覺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二 把消防培訓納入職工培訓中,對各級領導幹部 義務消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