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式 制度 2019 C版 無修改

2022-01-01 16:29:03 字數 2950 閱讀 2200

1 目的

策劃和實施對適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遵守情況的評價,提出必要的糾正、預防措施,促進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體系和環境績效的持續改進,保證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方針和目標的實現。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有關活動和過程中對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遵守情況的評價。

3 職責

3.1 管理者代表負責本程式的組織和協調,組織年度合規性評價策劃,審批合規性評價實施計畫和評價報告,確定參與綜合評價的人員;出現重大不符合時,召集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問題。

3.2 工程部安全處是本程式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編制合規性評價實施計畫,組織實施公司的綜合評價活動,並將評價的結論進行記錄,形成評價報告。針對評價出的不符合所制定和實施的糾正與預防措施進行驗證。

3.3 各職能部門配合工程部安全處進行合規性評價,負責按合規性評價輸入內容提供資料,針對所在部門的不符合,制定和實施糾正與預防措施。

3.4 分公司負責對工程專案中適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遵守情況的實施評價。

4 資源要求

適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中度以上風險清單、重要環境因素清單、遵守情況的記錄、具有評價能力的人員。

5 程式

5. 1 評價頻次

5. 1.1 公司每年不少於一次對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遵守情況實施評價,兩次間隔時間不超過12個月,可結合內審後的結果進行,也可根據需要安排進行。

5. 1.2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適時增加評價:

1) 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有重大變化時;

2) 行政執法部門檢查出現職業健康安全體系重大不符合或環境審核中發現嚴重不合格時;

3) 發生職業健康安全責任事故時;

4) 發生重大環境事故或相關方、社群有重大投訴時;

5) 組織機構、產品範圍、資源配置發生重大變化時;

6) 最高管理者認為必要時。

5.1.3 分公司應每季度對專案部進行一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遵守情況實施評價,並上報工程部安全處備案。

專案部每月進行一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遵守情況自我評價,並做好記錄。

5.2.2 評價策劃

5.2.2.

1 每年年初管理者代表組織工程部安全處及各職能部門,結合公司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和指標、中度以上風險清單、重要環境因素及所承諾應遵守的法律法規,策劃公司年度合規性評價活動。

5.2.2.2 工程部安全處根據策劃的結果編制年度合規性評價實施計畫,內容包括:

1) 評價目的和依據;

2) 評價範圍和內容;

3) 評價時間、地點、參加人員;

4) 評價資訊收集要求。

5.2.2.

3 年度合規性評價實施計畫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後由綜合管理處負責發放並做好發放記錄,各職能部門、分公司根據評價實施計畫在規定時間內收集評價資訊交工程部安全處彙總,作為合規性評價的輸入。

5.2.3 評價輸入

評價輸入一般可包括以下內容:

1) 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實施和保持時,對適用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情況;

2)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和環境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及評價的結果;

3) 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控制及監測資訊;

4) 自我檢查(部門對照適用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判斷各自管理活動中所及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環境績效的符合性)的資訊;

5) 可能影響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變更的資訊,包括內外環境的變化,法律法規的變化,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的開發等;

6) 相關方投訴的資訊;

7) 職業健康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環境事故的處理或改進的建議;

8) 與評價有關的其他資訊。

5.2.4 評價方法

5.2.4.

1 直接判斷。依據適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法律法規清單或其他要求清單,對照過程活動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績效及輸入的相關資訊,逐條逐款對照、判斷其遵守情況,符合規定要求的即「合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即「違規」。

5.2.4.2 根據《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規範》(dgj32/55-2012)進行評價。

5.2.5 評價輸出

根據綜合評價的結果以及評價輸入的其他資料由工程部安全處組織編制「合規性評價報告」,經管理者代表審批後提交管理評審。「合規性評價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 評價活動的計畫安排;

2) 評價輸入的內容;

3) 評價的結論;

4) 違規情況分析(包括違規項次分布、嚴重程度和法律法規類別);

5) 違規處置情況分析;

6) 改進建議。

5.3 分公司結合工程專案的特點,在工程開工前收集、識別適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一般可以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反映),並在施工管理過程中及時對遵守情況用直接判斷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公司合規性評價的輸入。

5.4 工程部安全處將部門、分公司及公司合規性評價結果彙總後,納入法律法規合規性評價報告中,予以總體分析。

6 過程監視、測量和評價

6.1 工程部安全處負責檢查公司及各部門適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審核合規性評價輸入的資料;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施工現場適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遵守情況評價的實施情況,對合規性控制情況進行評價,並提出改進意見。

7 相關/支援性檔案

《檔案、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控制程式(制度)》

《記錄控制程式(制度)》

《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式(制度)》

《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制度)》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規範》

8 記錄

sej/jl3001-2010 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表

sej/jl3002-2010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評價表

sej/jl3003-2010 安全生產條件綜合評價表

sej/jl3004-2010 合規性評價報告

9 附圖(工作流程圖)

QEO C 30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式

1 目的 建立實施並保持 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式 認定並評價本公司環境管理活動中對適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遵守情況,同時證明履行遵守法律法規要求的承諾。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環境管理活動中對適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評價。3 職責 3.1 體系管理中心組織內審組及各職能部門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遵守...

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式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分公司定期對適用的法律法規以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價的控制要求,以保證分公司履行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承諾。本標準適用於分公司對適用的法律法規以及其他要求進行定期評價的控制。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

合規性評價控制程式

1 目的 定期評價對適用環境 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況,切實履行公司的合規性承諾。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對合規性評價過程的控制和管理。3 職責 安全環保部負責對適用環境 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況進行定期評價,並進行彙總。4 工作程式 4.1 安全環保部每1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