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執行管理制度 PM

2021-12-24 03:44:58 字數 4927 閱讀 9151

erp系統執行管理制度

裝置管理

1.目的

為保證裝置管理及維修所需資料的及時、準確錄入,實現與財務、物裝模組的有效整合,規範業務流程,確保sap系統的有序執行,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2.1 適用於公司各裝置、機電儀內部維修部門及裝置管理部的日常裝置管理工作;

2.2 適用於公司各裝置的動裝置、電儀、計量裝置,靜裝置,管道,及工作區域發生的日常維修和計

劃檢修;

2.3 適用於機電儀內部維修部門的維修過程管理;

2.4 適用於維修費和大修理工程費的控制;

2.5 建立功能位置、裝置、bom、工作中心、**商等的主資料;

2.6 建立各類維修通知單,維修工單並審批、下達工單;

2.7 建立預防性維修的任務清單、維修策略、維修專案、維修計畫並呼叫,生成工單;

2.8 維護工單的結算規則、技術完成工單、通知單、工單財務結算、業務完成工單。

3.職責

3.1 公司各裝置裝置員、機、電、儀班組人員根據巡檢及裝置執行狀況負責及時建立通知單;

3.2 公司各裝置裝置員負責及時建立、審核、處理通知單,根據情況負責建立外委的維修工單,報裝置管理部各專工審批下達工單後,負責現場過程控制工單的執行;負責將執行工單的情況(檢修記錄等)錄入工單並技術完成工單,同時完成通知單,分兩種情況:全部為內部維修的工單按「誰審批下達,誰關閉」,有外委的由裝置管理部修理費崗位人員進行關閉;機電儀負責建立預防性維修的任務清單、維修專案和維修計畫,經裝置管理部專業人員審核後呼叫計畫生成工單;負責提供建立和修改主資料的內容和書面報告;

3.3 機電儀內部維修部門的計畫員根據各自專業維護的機電儀裝置情況負責建立維保裝置的維修工單,並過程控制工單的執行;負責將執行工單的情況(檢修記錄等)錄入工單並技術完成工單,同時完成通知單;負責建立維保裝置的預防性維修的任務清單、維修專案和維修計畫,經裝置管理部專業人員審核後呼叫計畫生成工單;負責提供建立和修改主資料的內容和書面報告

3.4 公司各裝置裝置副主任負責檢查通知單及裝置員的處理情況,初步審核維修工單;負責審核和組織編制、修改維修計畫;可以審批裝置員建立修改主資料的報告,對本車間pm模組情況負責,並根據本車間的具體情況,不斷地提高完善計算機輔助裝置管理水平;

3.5 機電儀內部部門裝置正、副主任負責檢查通知單的處理情況,審核本專業的裝置維修工單;負責審核和組織編制、修改維修計畫;可以審批技術員建立修改主資料的報告,對本車間pm模組情況負責,並根據本車間的具體情況,不斷地提高完善計算機輔助裝置管理水平;

3.6 裝置管理部領導和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查詢通知單及工單的處理情況,並按管理要求審核相應的維修工單;負責審核上報的維修計畫;審核主要與通用裝置的預防性維護任務清單、維修策略;負責提供**商主資料;對公司pm模組使用負責,不斷提高完善計算機輔助裝置管理水平;

3.7 財務部財務人員負責每月初將上月工單中的費用進行財務結算。

3.8 技術支援人員負責按照部門提出的需求建立維修策略;負責將裝置管理部各專業人員審核、確認後的主資料在sap系統中進行建立或修改;

3.9 財務部、採購部應提供相應許可權,以便機動系統查詢管轄範圍內的相關資料或報表。採購部編制的備件查詢方式必須方便各部門裝置人員查詢,並及時補充完善備件清冊,發現問題主動服務到現場。

4.業務流程和要求

4.1 備品配件清單主資料(bom)維護流程及要求

公司各裝置裝置員、機電儀內部維修部門的技術人員負責提出修改完善bom主資料的內容和書面報告,經相關裝置主任審批後,由裝置員、技術人員輸入系統,並報裝置管理部和技術支援人員備案。

4.2 工作中心主資料(wc)維護流程及要求

機電儀各維修車間技術人員負責按技術支援人員提供的格式提出建立工作中心主資料的內容和書面報告,由裝置主任、裝置管理部審批後,技術支援人員技術確認並輸入系統。

4.3 功能位置主資料(fl)維護流程及要求

公司各裝置裝置員及生產各部門、單位相關人員負責按技術支援人員提供的格式提出建立功能位置主資料的內容和書面報告,由相關負責人、裝置管理部審批後,技術支援人員技術確認並輸入系統。

4.4 裝置主資料(eq)維護流程及要求

公司各裝置裝置員及生產各部門、單位相關人員負責按技術支援人員提供的格式提出建立裝置主資料的內容和書面報告,由相關負責人、裝置管理部審批後,技術支援人員技術確認並輸入系統。

4.5 **商主資料維護流程及要求

裝置管理部各技術人員負責按技術支援人員提供的格式提出建立修改版本、**商主資料的內容和書面報告,經裝置管理部處長審批後,由裝置管理部合同崗位人員技術確認並輸入系統。

4.6 測量點和計量憑證記錄流程及要求

4.6.1 公司各裝置裝置員、機電儀內部維修部門的技術人員負責按技術支援人員提供的格式提出建立測量點主資料的內容和書面報告,經相關裝置主任、裝置管理部審批後,由相應裝置員、技術人員技術確認並輸入系統。

4.6.2 裝置管理部專業技術人員應在有關裝置中及時輸入壓力容器的本次檢驗日期、下次檢驗日期和安全等級、計量器具的檢定日期、有效日期等測量點的計量憑證。

4.7 工單維修管理流程及要求

4.7.1 日常維護

(1)內部維修:機、電、儀、計量裝置

1)職責:維修車間負責機幫浦類裝置、電工車間負責電氣類裝置、儀表車間負責儀器儀表類裝置、生產車間負責其餘各類裝置。

2)常白班工作時間內:操作工、機電儀巡檢人員巡檢發現各自分管的專業裝置故障,分別通知(口頭或**)生產裝置裝置員、裝置主任、機電儀維修車間,確認所發生的故障。

3)生產裝置、機電儀接到通知後確認並在系統中建立通知單後通知(**)機、電、儀車間技術人員,由機、電、儀車間技術人員處理通知單、轉成工單並計畫、下達工單。

4)如果建立通知單後,發現情況不是很嚴重、或者裝置無法交出,由負責單位對通知單延遲/刪除處理。

5)非常白班工作時間(夜間、節假日):由生產裝置值班班長,代替裝置員在sap系統中執行相應的操作。機、電、儀車間則由車間值班人員代替技術員或按許可權分工直接在sap系統中執行相應的操作,確保檢修活動100%由工單安排。

如無法在系統操作,則按sap系統故障應急方案處理。

6)對重要裝置如大機組、儀表dcs系統等工單由裝置管理部審批下達。

7)下達後列印工單,按許可權分工及專業管理,必要時交處領導簽字,下達者也簽字後給維修單位(並留底,一式三份),執行檢修(並辦好施工許可:作業票、火票、電票等)。

8)領料:領料人員持工單領料,並在採購部的出庫單上簽字;非計畫領料,在裝置解體後,檢查所需更換的配件,手工填寫領料單(加註工單號),經車間、裝置管理部審批後由維修工帶上工單及料單至物裝領料,物裝將料發至該工單。

9)現場維修工作確認:由生產裝置裝置員、裝置主任及裝置管理部各專工在工單上簽字。

10)在系統中由機電儀維修車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對工時進行確認。

11)由機電儀維修車間技術人員根據維修情況、故障時間、停機時間、故障部位、故障型別、故障原因進行通知單的關閉(技術性完成)。

12)一旦sap系統故障按sap應急方案處理。

13)機電儀維修車間根據sap系統提供的相關資訊進行內部人員與技術管理分析與管理。

14)生產車間根據sap系統提供的相關資訊進行裝置執行管理並追蹤裝置維修歷史同時對維修質量進行考評。

15)裝置管理部各專工對通知單、工單的準確性、技術性完成、裝置執行管理、維修質量、維修成本進行考核。並根據sap系統提供的相關資訊、報表對裝置管理、維修成本、技術狀況進行分析與評估並據此做出決策。

(2)外部維修:各類靜裝置/保溫油漆/土建/工藝管線等

1)除了由機電儀專業工種維修維護工作外,在sap中下達通知單均需用外委維修通知單下達計畫,主要工作有靜裝置檢維修等。機電儀如需要外委配合,可用工單中工序中進行外委的維護,由裝置管理部安排外委。

①屬於生產裝置的保溫油漆,土建,工藝管線等維修,外委通知單則由裝置人員建立、裝置管理部專工確認。

②。(如廠區道路維修,管理處室維修等)。

③需要維修的管理部門應書面(線下)申請報裝置管理部。

④生產裝置夜間搶修可先**通知建安公司進行施工,第二天再補通知單。

2)工單的建立/修改:工單的產生可由通知單直接轉成,在任務不太緊急的情況下也可直接建立工單。工單應由生產裝置裝置員建立,生產裝置裝置主任修改審核(審1)。

①工單中的物料由裝置員查詢填寫明細,如系統沒有物料裝置員應手工開具領料單,由採購部建立物料編號,沒有物料不影響工單的建立下達。

②裝置管理部專業人員對工單的工作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完善(審2)並下達。

③按現行管理制度需要由裝置管理部主管處長對工單進行審核(審3)並下達。

3)日常維護中的設計來圖專案,由裝置管理部計畫排程或專工直接建立工單,按相應程式審批下達。

4)採購申請轉採購訂單

①由裝置管理部各專工列印出採購申請單後報主管處長審批簽字確定施工單位。

②裝置管理部列印採購申請(一式三份),乙份存檔,乙份下達給確定的施工單位,乙份專業管理人員留存。

③施工單位進行現場施工。(線下完成)

④完工後裝置管理部組織進行竣工驗收(線下完成)

⑤施工單位提交工程結算。(線下完成)

⑥生產車間,施工人員確認工程量簽字(線下完成)

⑦裝置管理部,審計處分別進行工程結算審核(線下完成)

⑧施工完工經確認由生產車間對通知單進行技術關閉,根據維修情況、故障時間、停機時間、故障部位、故障型別、故障原因進行技術性完成。

5)修改採購訂單及外委服務收貨

①對於裝置管理部直接簽訂合同的外委採購訂單,由裝置管理部處長審核批准,確定採購訂單金額。

②對於集團內部公司等需經過審計部審定的,由裝置管理部修理費崗位根據審計部審核後的預決算價值確認收貨。

4.7.2 預防性維修

預防性維修分為兩部分:一為大修理,二為月度修理。

4.7.2.1 大修理

1)生產車間裝置員、裝置管理部專工按分工建立或修改任務清單。對在大修範圍內的裝置建立裝置任務清單,既可自行建立,也可參照標準任務清單來修改,要做到每台裝置都有任務清單可選。在任務清單中一定要將每次大修所需更換的物料帶入。

(說明:每次所需更換的物料———如容器的人孔墊片、幫浦的機械密封等)但是在實際大修中,每次更換的物料不一定是一致的,如換熱器上次大修只是拆檢並未更換管束,這次需更換管束,這個管束不需在任務清單中體現,需另外將此類特殊物料彙總做成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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