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管理制度

2021-11-04 03:11:27 字數 478 閱讀 7320

一、現有的通風防塵裝置,在生產裝置正常運轉時未經上級主管部同意,不得停止執行或拆除。特殊情況,應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補報停止報告。

二、除塵裝置必須與主體裝置同時執行,同時檢驗、同時維護,確保正常使用。嚴禁擅自拆卸或挪用。

三、各單位要按粉塵危害分級管理的原則,指定防塵專職機構,負責對防塵設施進行管理,要保證環保裝置的完好和正常執行。

四、防塵設施要建立檔案和臺帳,登記技術效能及使用情況。防塵設施需要報廢時,應報礦安全生產科審定。

五、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又未及時治理,嚴重影響職工安全健康時,職工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

六、新建、改建、擴建、續建有粉塵作業的工程專案,出塵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必須有安全生產科參加。

七、在採礦、爆破作業和其他鑿岩爆破作業中,必須採用濕式鑿岩、噴霧灑水和通風防塵等措施。

八、通風除塵設施如發生故障不能正常執行時,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

粉塵安全管理制度

5.4除塵系統應在工藝裝置啟動前開啟,作業停止後再停機。5.5切片時必須開抽風系統。5.6包裝二樓門窗嚴禁關閉,保持現場通風良好。5.7作業期間,嚴禁使用金屬工具敲擊裝置 管道等金屬設施,防止碰撞產生火花。5.8作業後,應按規定對牆體 梁 支架 地面和裝置等表面積聚的粉塵進行清掃,清理出的粉塵及時裝...

粉塵防爆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企業粉塵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塵 事故發生,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粉塵 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3 職責 3.1 安全科負責公司範圍的粉塵 危險場所的防爆安全監察管理。3.2 各部門或車間負責本部門或車間範圍的粉塵 危險場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

粉塵清掃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消除火災隱患 防止粉塵 事故 改善作業環境 提高作業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水平,保障員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粉塵 危險場所。3 職責 3.1 目的 為消除火災隱患 防止粉塵 事故 改善作業環境 提高作業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水平,保障員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