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 廢氣 粉塵 雜訊管理制度

2022-11-04 19:06:06 字數 988 閱讀 9288

廢水、廢氣、粉塵、雜訊防治管理制度

1、目的

確保公司廢水、大氣汙染物、粉塵、雜訊的汙染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其排放實施有效的控制,保護環境和員工身體健康。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水汙染、大氣汙染、生產性粉塵、雜訊汙染的防治。3、職責

3.1動力部負責對公司水汙染物、大氣汙染物排放及治理設施運**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3.2辦公室負責定期組織對廢水、廢氣、噪音等進行監測,並對各部門控制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3.3生產部負責防治措施的實施。4、工作程式

4.1生產中各階段產生的清洗廢水,收集到汙水處理站統一進行處理,達標後排放至**汙水管網。

4.2生產中產生的廢氣、粉塵包括焊噴車間的拋光粉塵、電焊煙塵、噴塗粉塵;裝配車間的滅火器灌裝粉塵等,收集後經過除塵裝置分離粉塵後排放。

4.3各部門嚴禁在廠區內焚燒落葉、垃圾,嚴禁隨意傾倒、存放建築渣土;應對易產生揚塵的場所採取灑水等防塵措施,防止汙染大氣。

4.4生產中注意防範裝置執行產生的噪音。嚴格按照裝置使用要求進行操作,做好裝置設施的日常保養,防止裝置執行異常產生較高雜訊。

4.5生產過程中,必須開啟環保裝置,使汙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4.6環保裝置的日常保養由生產車間負責,出現異常及時報告動力部檢修,確保裝置正常執行。

4.7辦公室不定期檢查環保裝置的使用情況。

4.8辦公室每年安排第三方對汙染物的排放進行一次監測,確保合格排放。

4.9在粉塵。雜訊環境作業的員工,公司定期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減少對員工的傷害。

4.10各部門發現汙染隱患時,立即通知辦公室組織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對策。4.

11當環保裝置發生故障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汙染時,應立即報告總經理,並採取應急措施。必要時報告**相關部門備案。5、相關檔案和記錄

1廢水、廢氣、粉塵、雜訊防治管理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汙染防治法》

編制/日期:修訂/日期:批准/日期:2

粉塵管理制度

一 現有的通風防塵裝置,在生產裝置正常運轉時未經上級主管部同意,不得停止執行或拆除。特殊情況,應在24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補報停止報告。二 除塵裝置必須與主體裝置同時執行,同時檢驗 同時維護,確保正常使用。嚴禁擅自拆卸或挪用。三 各單位要按粉塵危害分級管理的原則,指定防塵專職機構,負責對防塵設施進行...

雜訊管理制度

hbqy ah 17 1 目的 加強雜訊的控制管理,減少雜訊對環境造成的汙染。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管理處在生產經營 辦公 生活和其他活動中所產生的雜訊的控制。3 職責 3.1辦公室負責全處範圍內雜訊治理工作的監督。3.2各科室 單位負責本科室 單位範圍內的雜訊控制管理。4 管理規定 4.1管理...

粉塵安全管理制度

5.4除塵系統應在工藝裝置啟動前開啟,作業停止後再停機。5.5切片時必須開抽風系統。5.6包裝二樓門窗嚴禁關閉,保持現場通風良好。5.7作業期間,嚴禁使用金屬工具敲擊裝置 管道等金屬設施,防止碰撞產生火花。5.8作業後,應按規定對牆體 梁 支架 地面和裝置等表面積聚的粉塵進行清掃,清理出的粉塵及時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