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4

2021-10-09 02:55:01 字數 2818 閱讀 8925

一、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對病情、診療(手術)方案、風險益處、費用開支、臨床實驗及入出院常規事項等真實情況有了解與被告知的權利,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有選擇、接受與拒絕的權利。醫院全體醫務人員應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自覺履行醫療告知義務。

二、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告知方式有門診告示、入院須知、各類知情同意書、病程記錄、醫患溝通記錄、口頭告知等形式,具體採用何種形式依告知的具體情況而定。

(二)進行醫療告知的人員為具有我院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及有關職能部門人員。

(三)告知物件

1.當患者本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時,告知的物件首先是患者本人。

2.當患者本人為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年滿10周歲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時,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人(限制

民事行為能力人)除外,應告知患者的法定監護人,具體順序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其他近親屬。

3.當患者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或後果的精神患者(包括痴呆患者)時,應告知患者的法定監護人,具體順序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

4.在醫療活動中,部分患者由於疾病導致無法行使知情選擇權(患者年滿18周歲,處於昏迷、休克、麻醉等意識喪失狀態)或是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

其知情同意權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近親屬代為行使。

(四)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各種原因授權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權時,患者必須簽署《患者授權委託書》。被授權人只能在授權許可權範圍內簽署意見,非被授權人不得在相關醫療知情同意書上簽署有關意見。

三、知情同意告知的時機和內容

(一)患者入院前告知

1.接診醫師應告知患者的病情、初步的診斷、住院的必要性,預計的住院時間、可能的醫療費用等;

2.分診**應告知辦理住院的流程、病房的位置等。

(二)患者入院時告知

1.患者入院後,由值班**接待患者,向患者介紹該病區的環境、人員及醫療組情況及簽署入院告知書等;

2.主管醫師及時向患者作自我介紹並詳細詢問病情,記錄在案。告知患者:根據他(她)現有的病情與體格檢查情況所作的初步診斷(屬於保護性醫療者除外);為了進一步確診,需要做的檢查,以及初步的**方案;如有多種替代**方案,應向患者或家屬講明優劣,供患者選擇。

3.應注意告知患者或家屬應予配合及注意的有關事項。

(三)**過程中的告知

1.**過程中的常規告知 (1)以患者或患者家屬陳述的病情及醫師的初步檢查為依據,告知患者所患疾病的發展概況及現時所處的程序;

(2)患者所患疾病的診斷或暫不能確定的診斷,及確定某種診斷或暫不能做出診斷的根據;

(3)擬採取的**措施(包括藥物**、手術**及其他**)的近期和遠期後果。包括可能出現的理想效果、某種程度的好轉、可能出現的***及併發症,以及能夠**的後

果、目的、方法及手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併發症和意外;如存在有多種可能的**措施時,應同時向患者說明幾種不同措施的不同效果;

(4)如遇本院難以診斷、**的情況,應及時向患者或家屬說明,並提供轉院診治或邀請外院醫師來院會診、**的建議。

2.使用自費藥品、貴重藥品和進行大型儀器檢查前告知:事先徵得患者或家屬同意,簽署相應的知情同意書。患者或家屬若拒絕作進一步的檢查或不同意目前的**方案,醫師應將其可能發生的後果詳細告訴患者,將告知內容記入病程記錄,醫患雙方簽署拒絕檢查(**)協議;

3.病情發生變化時及時告知:患者入院後,雖經**病情仍持續加重,或病情突然發生變化,主管或值班醫師(必要時上級醫師)應及時告知家屬,並向他們說明病情演變或變

化的可能原因、將要採取的**措施和效果,要充分講明預後,爭取家屬了解和理解,同時將告知的內容記入病程記錄,並徵得家屬做知情簽字;

4.輸血前告知:輸血屬於特殊**,故輸血應當在患者或家屬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進行。輸血前,醫師應向患者及其家屬說明輸血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輸血反應,可能感染經血液

傳播疾病等醫療風險,以使患者或家屬理解。同意或不同意輸血,均應簽字為證;

5.放、化療(第一次)前告知:告之放、化療的必要性、效果及可能產生的***。

(四)創傷性操作前、後告知

1.術前、術中、術後談話:任何手術或有創檢查(無論大小)操作之前,均應徵得患者或家屬、授權委託人同意,由術者與患者及家屬進行詳細的術前談話,並簽署知情同意書。術中患者出現危急情況時,如果術者不能**交待病情,應由一助或參加手術的高年資醫師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全面準確地向患者直系親屬告知病情及改變手術方式的原因,在徵得患者家屬理解同意簽字後方可改變手術方式,術後術者應及時在知情同意書中補簽字。

手術或有創檢查後,醫師應將術後或有創檢查後可能發生的情況及注意事項,詳細向患者或家屬告知。

2.麻醉前、後談話:手術麻醉前,麻醉醫師應親自診視患者,向患者或家屬告知擬採取的麻醉方式及依據,麻醉中或麻醉後可能出現的風險與意外,術後鎮痛風險、益處和其他可供選擇的方案,徵得患者家屬同意、簽署《麻醉知情同意書》並存放於病歷中。手術後麻醉醫師應在規定時限內進行麻醉術後訪視並做好相關記錄。

(五)有無其他可替代的診療方法告知,醫師不僅應告知患方被推薦的檢查或**資訊,還應告知可供選擇的診治方案資訊。具體包括:

1.有無可替換的醫療措施。

2.可替代醫療措施所伴隨的風險及其性質、程度及範圍。

3.可替代醫療措施的**效果,有效程度。

4.可替代醫療措施可能引起的併發症及意外。

5.不採取此替代醫療措施的理由。

(六)改變**方案的告知

患者經過**後,由於各種原因需要改變**方案的,應及時向患者或家屬告知,並解釋改變的依據與理由,徵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並記錄在案;

(七)費用方面的告知

診斷和**所要付出的費用,特別是醫療保險的自費專案。如存在採取不同措施的可能,要同時說明不同措施費用的高低差異。

(九)出院告知

出院後飲食、傷口/管路護理、休息與活動、複查時間及複查專案、遵醫囑用藥等。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 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對病情 診療 手術 方案 風險益處 費用開支 臨床實驗等真實情況有了解與被告知的權利,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有選擇 接受與拒絕的權利。醫院全體醫務人員應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自覺履行醫療告知義務。二 知情同意告知的基本要求 一 告知方式有門診告示 入院須知 各類知情同意書 病程...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 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對病情 診療 手術 方案 風險益處 費用開支 臨床實驗等真實情況有了解與被告知的權利,患者在知情的情況下有選擇 接受與拒絕的權利。醫院全體醫務人員應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自覺履行醫療告知義務。二 一 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對病情 診療 手術 方案 風險益處 費用開支 臨床實驗等...

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及程式

1 病人在醫院就診 檢查 享有知情同意權,醫務人員應尊重病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本制度。2 履行知情同意簽字手續的應為具有我院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病人在門診 住院期間,接受手術 有創檢查 血管造影 取材活檢 骨髓穿刺 血管穿刺 支氣管鏡檢 胃腸內窺鏡檢查等 特殊 藥物化療 放射 等 等之前,經治醫師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