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2021-10-06 10:09:33 字數 1474 閱讀 4046

在公司生產經營中需簽訂長期授權範圍以外的合同、協議時,必須向法定代表人提出單項授權請示。

第十條除財務報表、為員工個人出具的有關家庭情況、婚姻、收入、檔案及人事關係等資訊證明檔案用印時可以不予備案留存,其他加蓋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的檔案,如合同、協議和意向書等必須備案留存乙份。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必須儲存在安全地方,並且經常檢查,非保管人員不得使用;非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攜章外出。如需攜章外出,則須事先徵得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

財務印章的使用:(一)、使用財務印章必須基於發生的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財務會計業務,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於規定位置。法定代表人名章主要用於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納稅申報表、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等業務;

(二)、禁止非財務事項加蓋財務印章,嚴禁財務印章外借。因特殊原因使用財務印章的,必須辦理財務印章使用審批手續,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加蓋;

(三)、建立專門的《財務印章使用登記簿》,對每一筆特殊事項加蓋印章應該進行登記,註明使用物件、使用事項、經手人、金額及備註事項。

第十二條公司印章管理人員注意事項:

1、公司印章保管人應明確所保管公司印章的用途及使用許可權,蓋章前要了解用印文字內容,根據部門負責人和董事長批示意見使用印章,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臺帳內容應包括:用印單位或個人、用印內容、用印時間、用印份數、領導意見等。

2、超過兩頁的合同、協議、意向書等必須加蓋騎縫章。

3、不得在空白頁加蓋公司印章。

4、合同、協議書及意向書等文字上必須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的簽字,否則印章管理人有權拒絕蓋章。

5、如有領導出差等緊急原因,須由經辦人當場通過**向領導報告用印內容,徵得同意後方可用印,事後用印人補齊手續。

第四章印章的帶出、交接和銷毀

第十三條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有工作需要,確需將公司印章帶出使用,需向公司董事長提交申請,說明用印是由和帶出時間,經批准後方可帶出。公司印章被帶出期間,印章使用人只能將印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公司印章的使用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公司印章保管人員因事離崗時,須由主管部門臨時指定人員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第十四條公司印章移交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註明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移交時間,當事人簽字,並在相應位置加蓋所交接印章的印模。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印章必須停用:

1、機構撤銷、更名或業務重大變動;

2、印章損壞;

3、公司印章遺失或被竊,在規定的報紙等**上宣告作廢,如有必要,函告相關單位和個人。

第十六條公司印章停用時需經董事長批准,並將停用印章交****公司辦公室銷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報印章備案機關登記。

特殊需要留存的,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交***公司檔案室封存。需要刻製新印章的,按法定程式和要求辦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

第十八條本制度經審查董事長審批後實施。

第十九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年月日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做好印章的使用,使印章管理程式化 合法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印章是公司行使規定範圍內的權力,同時履行公司規定範圍內職責的象徵物。第三條公司印章分為正式印章 專用印章二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總則 1.1 目的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範公司印章的刻製 發放 保管 使用,以及...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2條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檔案 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檔案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3條公司印章的制定 改刻與廢止的方案由行政部經理提出。第二章印章的種類 第4條正式印章,指公司章 董事...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為規範公司印章管理,保證公司印章使用的正確性 規範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 印章的定義和種類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發布或管理的檔案 憑證 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檔案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主要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