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管理辦法

2021-09-30 15:21:30 字數 3295 閱讀 8542

民用**物品管理辦法

(試行)

為加強本專案部火工產品的安全管理和爆破作業管理,規範審批領用管理程式和爆破作業的協調管理,根據《民用**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標準》等國家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以及指揮部《民用**物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對火工產品的審批領用及爆破作業管理制定本辦法。

對民用**物品領、存、用、退、運輸等過程進行安全監管,負責民用**物品的現場使用安全管理,對爆破作業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1、火工產品的採購數量按實際用量申報。首先由架子隊進行使用計畫申報,工程管理部對民爆物品實際用量進行核算,交技術部進行審查校核後,交給物資裝置部。

2、物資裝置部採購員根據技術部審查後的統購計畫,制訂出火工產品採購計畫表,經物資裝置部部長、專案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後,方可進行採購。

3、採購員憑藉物資裝置部開具的火工產品採購計畫表,到相關單位辦理手續,並配合相關單位完成採購程式。

三、爆破作業的申報

爆破作業實行申報、審批制,必須由架子隊提出申請,工程管理部人員根據爆破作業地點周邊情況確定是否能進行爆破作業進行審批,安全環保部對作業範圍安全評估,爆破作業允准後方可辦理火工品領用手續。爆破作業申請單(見附表1)。填報的申請爆破作業時間(填寫時間為24小時制)要能滿足本次爆破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根據現場人員到位情況、裝置、機具完好及使用情況準確計算爆破時間,不得提前爆破,也不得推遲30分鐘以上。

四、火工產品的領用程式

1、爆破申請批准後進行火工材料領用審批,火工材料領用申批單(見附表2)。各架子隊在火工產品領用前,必須將所屬單位具有火工產品審批權人員、專職領料員、爆破員的名單、身份證影印件(附親筆簽字)等材料報送到專案部物資裝置部備檔。各架子隊必須對各部位排炮認真填寫《火工產品領用審批單》,必須確定專人領用,嚴格領用程式,經架子隊爆破作業主管申請,架子隊負責人審批,分管工程部主管工程師審核,物資裝置部確認,安全環保部批准後到專案部指定的炸藥庫或臨時存放點庫管員處領取。

火工材料的領、存、用、退、運輸監控由專案部物資裝置部負責並備案(見附表3),安全環保部全程安全監控。

2、各涉爆單位(架子隊)必須認真合理的計算單排炮的用藥計畫量,計畫量與實際用量誤差不得超過實際用量的15%,如因計畫量不準確而影響生產均由申報單位承擔一切責任。

3、火工產品領用審批規定

(1)審核許可權:

申請單位爆破作業主管:指涉爆單位(架子隊)授權全面管理爆破作業並經專案部同意的負責人;

申請單位負責人:指涉爆單位(架子隊)第一責任人。

工程部主管:必須由部長審核。

(2)審批人員:安全環保部部長。

(3)物資裝置部對領用申請簽字把關,如發現非規定人員簽字拒絕發放。

五、爆破作業的書面通知

1、爆破作業前,由架子隊負責填寫爆破通知單(見附表4)經工程管理部審核後送往受影響的單位。爆破通知單必須在爆破實施爆破前3小時前送達,否則須重新進行申報。

2、「爆破通知單」的送達:

(1)「爆破通知單」必須送到受影響單位,由受影響架子隊指定的專職安全員或隊長簽收。

(2)專案部之間「爆破通知單」由工程管理部安排送達到受影響專案部的工程管理部,受影響專案部的工程管理部應及時通知本專案部有關部門及人員,並對受影響部位作出撤離、防護安排,若因特殊原因要求對方取消爆破的在接到爆破通知30分鐘內向指揮部排程室申請協調。

(3)對外部單位「爆破通知單」須與受影響單位協調指定通知單簽收部門或人員。

(4)爆破通知單一式兩份,受影響單位和安全環保部部各儲存乙份,同時架子隊、排程室、工程管理部留影印件。

六、民爆物品的運輸

1、經審批同意採購後,由物資裝置部負責與供貨單位進行聯絡,辦理相關手續。**物品的採購運輸嚴格遵守國家和當地公安部門的規定。

2、**物品的運輸可委託民爆公司進行運輸,也可按相關要求由物資裝置部組織運輸。

3、運輸**物品時,物資裝置部要指派熟悉所運**物品效能的人(押運員)負責押運,押運人對所運**物品的安全運輸負直接責任,如途中發生被盜、丟失及其他事故,要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4、起爆器材和炸藥必須分車運輸。兩台車同時行時,距離不得小於200公尺。應遠離城市中心區和人煙稠密地區行駛,中途儘量減少停車,市區內運輸不得停車或休息,禁止翻斗車、三輪車、電單車、自行車、拖拉機運輸**物品。

5、裝卸**物品應當在白天進行,有專人負責組織指揮。裝卸人員必須具備裝卸**物品安全常識;裝卸現場應該設定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裝卸時嚴禁摩擦、撞擊、拋擲、拖拽。

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車廂與**物品之間必須鋪設軟墊。包裝要牢固、嚴密,車輛要有帆布覆蓋並設有明顯標誌。

6、運輸**物品時,不准超過額定載重量。不准同時運載人員或其它貨物。裝卸及運輸中嚴禁吸菸和攜帶打火機,非押運人員嚴禁乘坐。運輸中禁止緊急剎車。

7、**物品運達交貨地點後,負責運輸的人員與收貨放要辦理交接驗收、簽字確認手續。發現短缺、丟失或被盜現象,要在驗收簽字時記錄清楚,明確責任,並報告有關部門。

七、爆破時間及警戒

1、為控制和減少爆破作業相互干擾,防止爆破作業事故的發生,各架子隊對爆破時間必須嚴格遵守,爆破作業須在申報爆破時間起30分鐘內完成(包括補炮)。不能完成的,須重新進行申報。

2、爆破時段規定為每日7:00-18:30分之間,火工品使用必須是爆破時進場爆破完成後退場,禁止將火工品存放在施工現場。

3、按照「誰放炮,誰清場,誰警戒,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清場工作。專案部工程部管理人員對分管工作面清場警戒實施現場協調和監督檢查,專案部安全環保部對清場、警戒情況監督檢查;受影響的各相鄰單位有責任協助清場工作的實施,組織好本單位人員、機具、裝置等設施的撤離和避炮。

4、實施爆破作業及清場工作的警戒人員,必須樹立高度責任心,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警戒人員必須佩戴袖標、配置口哨,持手機或對講機(爆破人員及警戒人員雙方必須持對講機)隨時通訊聯絡,對主要通道必須設定路障及「前方放炮,禁止通行」等安全警示牌,確保警戒到位。

5、爆破實施後十分鐘內不得解除警戒,待爆破人員、現場管理人員進行爆後檢查,確定無盲炮、瞎炮等情況時,解除警戒;若發現有盲炮、瞎炮等需補炮處理情況,現場管理人員應判斷能否在申報的時間內處理完畢,若能處理完成,不解除警戒,補炮完成後解除警戒;若不能處理完成,設定安全警示標誌,派人員警戒,並重新申報。

爆後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需補炮後,現場爆破員應將用剩材料清點後移交給現場領料員進行登記且雙方簽字認可,現場領料員及時將剩餘民爆物品退回民爆物品運輸車(倉庫),並填寫剩餘民爆物品退庫單且雙方當面清點簽字認可。

1、專案部物資部負責建立炸藥庫記錄臺帳、各種申報、審批、使用臺帳的建立及儲存。對於火工產品臺帳必須登記明細,如使用及反庫存蓄的雷管必須將編號註明在臺帳上。

2、涉爆單位(架子隊)建立完善的火工品申請、審批、領用、使用管理臺帳,做好聲像資料的收集,並進行歸檔管理。

3、安全環保部對火工品使用建立安全管理資料,負責對全過程實施安全管理,對管理資料進行檢查,有權對違規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爆破器材管理辦法

習水縣華航煤礦 放炮員工作職責及考核辦法 成立華航煤礦爆破管理領導小組,組長 何華東,副組長 馮文仲,成員 稅建華 放炮員 3人 職責 1 負責定期對在籍放炮員進行複訓及相關培訓工作。2 負責解決日常工作 現爆破方面的問題。3 協調礦採掘隊 爆破人員之間的關係。4 負責管理爆破器材的運輸 入庫 出庫...

爆破器材管理辦法

為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可控,現就有關方面做出明確要求,請各架子隊嚴格按照執行。1 施工員所開的爆破器材準領單,必須自留乙份。填寫的數字必須要用大小寫,且字跡要清楚規範。2 施工員在爆破器材購買卡上簽字前,必須認真核對,所用部分必須真實,不得未經核對就簽字認可。3 炸藥庫在發放爆破器材時,必須核對各施工...

器材管理辦法283 285面

四 做好資料的防火 防盜 防水 防潮 防塵 防磁 防鼠害 防高溫 防強光等工作。第九條妥善保管好器材 成像資料,發現被盜或丟失,應立即逐級報告。第十條專管員因崗位調整,須辦理照相 攝像器材交接手續。交接時,專管員的直接上級應監交。第五章使用與維修 第十一條器材使用程式 一 申請 填寫 照相 攝像 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