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021-09-25 02:08:35 字數 629 閱讀 3712

(四)司機在工作中不服從單位領導指揮或不服從公司車管相關人員的管理或漫罵領導,每次罰款100元。

(五)機動車公出時發生交通事故或在異地肇事,將依照交通隊裁決書或視同責任大小進行處罰。每發生一起交通責任事故,將追究單位領導的管理責任,可視情節處罰。

(六)司機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2000元,扣當月工資10%,經濟損失在2000—5000元,扣當月工資20%,並停駕乙個月。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當月工資30%,並停駕6個月或調離原崗位。

(七)對發生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在2萬元至5萬元以上,將對肇事者罰款2000—5000元,停駕一年或調離原崗位。對單位罰款2000—5000元,對部門主管領導罰款200—500元。並在全公司內通報。

第四條獎勵規定

(一)凡是連續三年無違章、無事故、服務質量優異和安全行車十萬公里以上的司機,公司應授予安全行車優秀司機稱號,並獎勵500元。

(二)在搶險、救災、急、難、危、重運輸任務中,對安全行車表現突出的司機,公司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

(三)司機對所從事的車輛能做到精心維護,並降低油材料損耗(按節油指標核算)為公司節省資金累計1000元,可獎勵100元。

第五條本制度由行政事務部負責解釋,自經理辦公會議審定通過後施行。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1 業主專案部要對駕駛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不斷提高駕駛人員的安全駕駛技術意識及法制觀念和職業道德水平。1.2 業主專案部駕駛員要積極參加社會交通安全活動。1.3 業主專案部要自行組織車輛月檢工作,檢查車況要有記錄備查,對發現車輛安全隱患限期整改。1.4 業主專...

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6.3 組織日常安全教育活動,開展安全行車技能培訓 考核 4.6.4 檢查車輛安全狀況,落實安全行車責任制 4.6.5 保障本單位所屬車輛定期維修保養,防止發生機械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4.6.6 本單位車輛在運載超限貨物時,應提前到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準行手續 4.6.7 本單位車輛發生...

監理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 專案總監是本工程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者,應負責本單位車輛的安全工作,負責交通安全監督檢查考核等項工作。二 駕駛員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必須謹慎駕駛,嚴格按交通管理法 規的規定駕駛車輛。遇有交通標誌處應按標誌所示行駛 嚴禁駕駛無安全保障及手續不全的車輛 嚴禁酒後駕車 嚴禁用公車辦私事。三 在危險的道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