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鞍子山鄉中心小學教職工考核方案

2021-09-14 23:38:58 字數 5077 閱讀 8771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客觀、準確地評價我鄉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組織:

1、中心小學成立考核工作委員會

2、考核工作小組

由中心行政、村小領導以及教師代表組成

3、村小學考核小組

負責本校的老師考核工作

三、考核辦法:

1、考核系列:分行管、工勤和教師兩大系列,評優分開。

2、考核辦法:考核採取量化的方法,分初核、複核兩個階段進行。各校教師初核由村小負責(賦分排序),將考核結果上報中心考核委員會,由中心考核委員會審核後,根據各學校學校考核情況按比例確定每校優秀人員名單;行管工勤人員初核由考核委員會負責,考核委員會根據初核結果確定優秀等級的初評名額;在複核階段由考核工作小組根據各教師初評排序、業績情況對全鄉教職工總體賦分排序,最後由考核委員會根據考核工作小組賦分情況,確定每個教職工的考核等級及排序,通知全鄉教師,上報教育局。

四、考核結果的確定:

1、行管、工勤人員:考核委員會根據各校考核得分,以及工作業績情況,確定優秀初評名額(比例不超過20%),最後根據總體賦分排序情況確定優秀人員(不超過15%),其餘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教師考核結果:考核委員會根據各學校的學校考核情況,教師的初評結果、業績情況,按1、2名20%的比例,3、4、5名15%的比例,6、7名10%的比例,按四捨五入的方法確定優秀人員,其餘為勝任、基本勝任或不勝任。

3、基本勝任或基本合格的確定

除優秀人員以外,其餘全部作為基本勝任或基本合格的初評人選,比例為3%

五、考核內容和評價標準:

(一)行管工勤人員(學校領導)考核內容及評價標準。

1、學校領導考核內容見各小學工作情況一覽表(量化表)。

2、具體評價標準:

(1)政業學習(5分)分三等: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2)工作評估(20分)評價標準為:各校評估所得分數×20%。

(3)教學工作(50分)分為語數成績、寫字成績、英語成績、兩操評比。

a、語數英成績(40分):校平×40%。 校平=班成績之和/班數,班級成績=(班語數總得分×2+班英語總得分)/3,無英語的班級成績=班語數總得分。

b、寫字成績(6分):看寫字驗收成績,賦分方法為校及格率÷鄉平均及格率×6分(如果此項沒成績將此項分值加到a項中)

c、兩操評比(4分):分三等:一等是1----2名(4分);二等是3----5名(3分);三等為後2名(2分),未參評不得分。

(4)校容校貌(4分)分三個等級: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

(5)競賽活動(16分):指學校整體參加中心校舉辦的全鄉性競賽評比等活動,各專案分值、賦分辦法由考核委員會、主管領導或檢查小組根據學年度實際工作情況而定。

(6)管理工作(5分):包括學籍管理、財務管理、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等方面的專項檢查及上交材料等,分值、評比方法及標準由主管領導及考核委員會、檢查小組確定。

3、中心小學行政工勤人員初評優秀的人選由考核領導小組提名,原則上大於應評人數比例。

(二)教師考核內容及評價標準。

1、教師考核內容見量化表。

2、具體評價標準:

(1)思想品德(15分)。

a、政治學習(2分):按規定要求參加每次政治學習,缺一次扣0.2分;每次學習內容均達到規定要求,否則一次扣0.1分、

b、業務學習(2分):按規定要求參加業務學習及繼續教育學習或其它培訓與學習,認真完成作業和做好筆記,評分方法同上。

c、出勤(6分):每遲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病假一天扣0.3分,事假一天扣0.5分,曠工一天扣6分。

d、教師互評(5分):根據教師的師德表現、工作業績、整體協作、團結互助、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由教師之間互相評分,分三等,一等30%(5分),二等40%(4分),三等30%(3分)。

(2)教學工作(62分)。

①備課、批改與輔導(作業、筆記),每項均3分。各校領導根據教學工作常規要求,結合平時檢查、記錄等,對本校教師的以上兩個方面工作分別按三等賦分:一等30%(3分);二等40%(2分);餘下為三等(1分)。

②教學效果(56分)

a、班主任教學效果(56分)。

a、語數英成績(50分):班總平×5/6×50%〔 班總平=班語數平均分/鄉同年級平均分×80+班語數及格率/鄉同年級及格率×20+(班英語平均分/鄉同年級平均分×80+班英語及格率/鄉同年級及格率×20)×20% 〕

b、只有語數成績(50分):班總平×50%( 班總平=班語數平均分/鄉同年級平均分×80+班語數及格率/鄉同年級及格率×20 )

c、寫字成績(6分):看寫字驗收成績,賦分方法為班及格率÷鄉平均及格率×6分(如果此項沒成績將此項分值加到a或b項中)

d、若教師所教班級成績提高幅度較大(和上一學年度比較),原則上每提高1個名次加1分(直接加到教學效果總得分中)。

b、科任教師教學效果(56分)。

a、英語成績(56分):班總平×56%( 班總平=班英語平均分/鄉同年級平均分×80+班英語及格率/鄉同年級及格率×20)

b、科學、社會等學科教學成績(56分),賦分方法同上。

c、體育、**成績:

**教師看文藝匯演等活動綜合成績(56分),綜合成績賦分方法為:56+(平均名次-名次)×1.5分。

體育教師教學成績看運動會、兩操評比、單項賽等活動綜合成績(56分)賦分方法同上)。

d、科任教師若擔任兩科及以上或兩個班級教學的,按各學科或各班級賦分方法賦分,然後取平均值。

e、若無考試成績或活動綜合成績的,此項得56分。

(3)教育工作(13分)

a、班主任工作(7分)

a、班隊會(1分)按要求開好班隊會,缺一次扣0.2分;做到每月一次主題班隊會,缺一次扣0.3分;認真上好晨會,缺一次扣0.2分。

b、後進生幫教、轉化(1分)

有轉化物件、有措施、有記錄、效果好,記錄不規範、不認真或無記錄扣0.5-1分。

c、評價學生(1分)

教師對學生評價客觀公正,具有一定的針對性 ,不諷刺挖苦學生,不說套話,且書寫認真,如有不當之處,可視其具體情況減0.1-0.5分,凡未做到正確評價學生該項不得分(看班級簿學生鑑定)。

d、家校聯絡(1分)

教師要建立聯絡社會家長制度,定期召開家長會,每學期不少於1次,缺一次扣0.5分,定期按規定進行家訪,每學期不少於班級學生數的1/3,缺一次扣0.2分,有記錄,記錄不認真、不真實減0.

1-0.5分,無記錄不得分。

e、各種記錄填寫、各種制度等(2分)

班主任認真開展德育活動,搞好常規教育,各種工作記錄、班級薄等有關記錄,能認真規範填寫,每缺一項或一次扣0.1分。常規教育如安全、交通、遵紀守法等每缺一項扣0.2分。

f、教學衛生(1分)

堅持每天做好兩操,注意學生坐姿,按時上、下課、放學等,每發現一次違規扣0.2分。

b、科任工作(7分)

a、評價學生(1分)(同班主任)

b、各種記錄的填寫(2分)(同班主任)

c、教學衛生(1分)(同班主任)

d、科任工作(3分)分三等:

一等是周任課節數達到20節,沒有隨便丟課現象,能認真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3分)。

二等是周任課節數16—19節,其它同上(2分)。

三等是周任課節數在16節以下,或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有不完成現象(1分)。

c、教育效果(6分)

a、班主任教育效果(6分),分班級管理和課外活動。

①班級管理(3分),為三個等級。

一等是班級風氣好,學風高,正氣濃,周評比在學校上游,在學校影響較大,教師一致公認的,或者被評為校以上三好班級或優秀中隊的(3分);

二等是風氣較好、學風較高、正氣較濃,班級管理基本成型。周評比在學校中上游(2分);

三等是班級管理較差或不成型,秩序混亂,或周評比在學校下游(1分),如果班級學生有違法亂紀,給學校、師生造成損失,或班級出現惡性事故影響極大,該項不得分。

②課外活動(3分)分三等:

一等是擔任學校活動課,有教案,有活動記錄,活動效果好,在鄉舉行的各種競賽中有3人及以上獲獎,或者是獲縣及以上獎勵的(3分);

二等是擔任學校活動課,有教案,有活動記錄,活動效果較好,在鄉舉行的各種競賽中有1-2人獲獎(2.5分);

三等是沒按要求開展課外活動,或是效果較差,競賽中無獲獎的(2分)。沒擔任學校活動課的,此項不得分。

b、科任教師教育效果(6分)。看課外活動效果,賦分標準同班主任課外活動賦分方法,按6分、5分、4分三個等級賦分。

(4)教科研工作(4分)

a、教研活動(3分),分三等:

一等是按要求參加各種教研活動,每學年至少在學校上研究課兩次,或者上分開課、引路課、示範課、觀摩課(3分);

二等是按要求參加各種教研活動,每學年至少在學校上一次研究課(2分);

三等是按要求參加各種教研活動,有記錄(1分)

教師每缺席一次教研活動,減0.3分。

b、教師互相聽、評課(1分)。

每學期教師互相聽課、評課不少於8節,有記錄,缺一課時扣0.1分。

(5)工作量(6分)

a、值周(1.5分)。分三等: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b、校務分擔(2分)

教師每分擔一項重要校務分擔(主要指會計、出納、大隊輔導員、教研組長),並且能圓滿完成加1分。此項由校領導賦分。

c、整體協作(1分)

對各項活動主要參與者或組織者,能圓滿完成此項工作,並取得成績,每參與一項活動加0.5分,最高加1分。

d、其它工作(1.5分)

此項工作包括上交材料、勞動、衛生分擔區、包乾屯等其它學校安排的工作(包括臨時性工作),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不服從學校安排的此項不得分,由領導評等賦分。

(6)各種加分(學校、教師累計均不超過5分)。

a、師生競賽方面

a、教師在上級教育部門正式舉辦的競賽活動中,經中心小學統一組織參賽,獲縣、市及以上獎勵的,每人次分別加1分、2分。

b、學生在個人競賽中,獲縣級獎勵(三等獎及以上)的每人次加0.5分,獲市級及以上獎勵(三等獎及以上)的每人次加1分,非現場比賽的,由中心教導處審定,酌情加分,原則上加分減半;班主任與指導教師配合協作,二人各得一半分,如兩名指導教師,其二人將其一半分再平分;集體專案獲縣級及以上獎(三等獎及以上),每次加3分,其中指導老師加1.5分,另1.

5分按參加的學生數平均分配給學生的班主任,獲得市級以上獎,每次加5分。其中指導老師加2.5分,另2.

5分按參加的學生數平均分配給學生的班主任.

新寨中心小學教職工量化考核辦法

為了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改革,促進學校內涵發展,規範教師聘用程式,全面 準確 公正的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辦法 一 考核內容及賦分標準 教師實績分 出勤分 10 工量分 40 質量分 50 教學實績係數 獎勵加分 違紀扣分 1 出勤 10分 出勤分 實出勤天...

舊縣鄉中心小學學年教職工考核方案

2014 2015學年 舊縣中心小學教學人員量化考核細則 一 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發揮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規範學校管理,增強內部活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科學評價教職工的工作,根據 教育法 教師法 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外校經驗和我校實際,本著既注重工作結果更注重工作過程的原則...

來安中心小學教職工請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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