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自查報告

2021-08-27 22:04:50 字數 1434 閱讀 3645

為貫徹落實銀監會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問題的工作部署和總行整治不規範經營問題**會議精神,福州分行業務拓展五部高度重視,行動迅速,2月底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整治不規範經營問題專項工作,根據學習心得與福州分行實施方案,結合本部門實際,進一步豐富和細化了活動內容,把各階段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崗位,把各階段的安排細化到每月和每週。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則,紮實開展「不規範經營」問題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整治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3月13日分行風險管理部相關領導組織全行客戶經理學習和宣講,認真學習銀監會「七不准」要求檔案,開展不規範經營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動員講話,充分認識到此次整治工作關係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樹立,關係到我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關係到我行支援「三農」的實效,做好此項工作意義重大。

二、明確任務,細化措施。結合總行和銀監部門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組、以部室自查為小組,將清查任務層層分解。同時抽調人員組成檢查小組,對各部室開展情況按照時間和步驟進行督導檢查。

重點要求各部門自查自糾,邊查邊改,規範經營,開展貸款行為和收費服務的自查自糾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同時加強對營業室自查發現問題整改的指導,幫助營業室規範收費服務,並以此自查為契機,進一步強化貸款行為和中間業務收費合規意識,更好地服務社會防範各類合規風險和重大負面輿情。

三、自查基本情況

(一)貸款業務收費自查情況

對照銀監會「七不准」要求,我行嚴格按照檔案要求的「七不准」和「四個公開」對中長期貸款業務進行了自查自糾、情況彙總如下:

(1)不得以貸轉存。我行嚴格按照「三個辦法乙個指引」要求,在貸款敘做過程中嚴格貫徹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存在將貸款資金轉為存款作為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的前提條件。

(2)不得存貸掛鉤。我行以企業客戶在我行存款作為企業貸款受理的建議,但不存在作為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的前提條件。

(3)不得以貸收費。我行不存在企業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過程中,強制企業客戶接受與貸款業務無關的服務專案並收費的情況。特別是收取財務顧問費與表外業務敞口占用費。

(4)不得浮利分費。我行不存在收取企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和企業貸款資金安排承擔費,我行接通知後及時通知相關從業人員組織學習,禁止收取企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和企業貸款資金安排承擔費,嚴格約束,防止出現誤操作收取費用的行為。

(5)不得借貸搭售。我行不存在企業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過程中,強制向企業客戶**搭售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以及購買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作為企業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的前提條件的情況。

(6)不得一浮到頂。我行不存在將企業貸款利率籠統上浮至最高限額的情況。

(7)不得轉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業務中銀行應承擔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轉嫁給客戶,嚴格約束,防止出現收費的行為。例如對於資產評估費統一向分行報銷,授信客戶盡職調查相關的差旅費、住宿費由部門經費統一報銷。

(二)結算業務收費自查工作情況

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 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 銀監發 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 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為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糾正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和收費管理不規範等問題,銀監會決定在銀行業系統全面開展 不規範經營 專項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

銀監發 2012 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 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為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糾正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和收費管理不規範等問題,銀監會決定在銀行業系統全面開展 不規範經營 專項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遵守信貸管理各...

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 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 銀監發 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 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 為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糾正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和收費管理不規範等問題,銀監會決定在銀行業系統全面開展 不規範經營 專項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