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1工作面調架防突措施

2021-08-16 13:06:40 字數 4467 閱讀 8621

綦江區大實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調架)

防突措施

礦井名稱:綦江區安洋煤礦

工作面:3801回採工作面

礦長年月日

總工程師年月日

安全礦長年月日

生產礦長年月日

機電礦長年月日

安全副總年月日

生產副總年月日

機電副總年月日

編制年月日

安洋煤礦生產技術部

二○一五年五月二日

第一部分 3801回採工作面基本慨況

一、 工作面布置關係

3801工作面運輸巷位於+310m水平主石門北翼,回風巷位於+370m水平一石門的至邊界石門(二石門段未貫通),該工作東翼為7#層的原生煤體(未開採),西翼為11#層31101工作面採空區(保護層),北翼至後溪煤礦邊界均為原生煤體,南翼為3801工作面原生煤體,該工作面沿煤層傾向布置,實行「後退式」開採,由北向南進行推進,該區域運輸巷走向長236m(已掘150m),回風巷420m(二石門8#層有5m未貫通);傾斜長度93m,地層標高在+290~370m之間;該工作面命名為:m8#煤層3801回採工作面,簡稱「3801工作面」。

本工作面區域防突措施已執行,經區域檢驗有效;現在開切眼貫通後,進行鋪架和調架除錯階段,為此在調架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區域性防突措施。

二、工作面區域性防突措施

本工作面確定採取的區域措施有效後,為了確保安全因此在開採過程中必須同時執行區域性防突措施,按工作面防突措施執行:工作面突出危險性**、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效檢和安全防護措施,當**(效檢)指標符合規定無突出危險時,方能在保留5m以上的安全屏障進行回採。

一)工作面突出危險性**(工作面措施效果檢驗)方式:本措施按煤層厚度2.0m進行設計

1.防突機具:鑽孔採用qzt-18、zy-75型的鑽機,使用φ42mm鑽頭或φ75mm的鑽頭進行鑽孔或擴孔,用wts儀器測其k1值,用彈簧稱測鑽屑量測其smax值。

用皮尺量取開孔點的距離,用羅盤量取各鑽孔的偽傾角和方位角。對工作面進行危險性**。

2.用φ36mm的螺旋鑽桿配合φ42mm的鑽頭進行打孔,鑽孔的開孔、終孔位置布置在巷道煤層的軟分層中。

3.**孔及檢驗孔的臨界值和指標測定方法

鑽屑量s≥6.0kg/m、k1≥0.5(幹煤樣)時即為突出危險區;

注:1)鑽屑量smax每一m測一次;k1值每兩m測一次,。

2)本「臨界值」只作為檢驗標準資料,如工作面在防突作業過程或採煤工作中出現「突出預兆或動力現象」時即定為本工作面為突出危險區,必須停止掘進按規定進行上報,採取防突措施進行區域性排放消突處理。

3)**鑽孔布置:工作面偽傾角按照30°進行設計,故**孔沿工作面偽斜16m(真傾斜10m)間距進行布置計畫布置鑽孔9個(調採鋪架到運輸巷偽斜長度達到148m後),孔深10m;沿工作面走向進行平行布置;按照此規定**孔隨工作面偽斜長度的增加而逐步增加。

如有突出危險,立即停止作業,按照工作面防突措施進行區域性消突;

因本工作面採用柔性掩護支架,坡度為30度,上超前,因此在回採過程中必須準確掌握工作面的推進情況,測量上圖,嚴格按照斜距(真斜長)10m的距離,加強工作面的**工作;(**效檢孔布置詳見附圖)。

回採工作面經**有突出危險性,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採取區域性防突技術措施進行排放消突,嚴禁冒險作業。

如煤層厚度和產狀要數發生變化,須按規定及時調整,制定補充措施。

按此程式進行**後判定3801調架期間回採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如有其危險性必須進行排放後再進行效檢。以此迴圈進行**、排放、效檢直至消突後再回採。

二)工作面區域性防突措施

1.排放鑽孔布置:在**超標有突出危險的上下則各10m進行打設排放孔。其鑽孔的布置為:

1).擴孔:先對**孔採用φ75mm的擴孔鑽頭進行擴孔;其鑽孔深度為10m;

2).按0.4m的排放半徑距離順軟分層採用φ75mm沿工作面進行布孔,進行平行打眼,孔深均為10m,在**超標或有突出危險的鑽孔在其超標孔上下**孔之間均勻布置。

孔徑φ75mm;孔深10m;平行打眼,其方位角為25°;布置鑽孔30個,排放鑽孔打設完畢後,必須間隔8小時後進行效檢,經效檢合格無突出危險後方能回採。(詳見排放鑽孔布置圖所示)

三)工作面效果檢驗:在措施孔的中間布置鑽孔進行效檢,不得與**孔或措施孔重合,其引數與**孔引數相同。經效檢合格後回採時必須執行區域性防突措施的特殊安全防護措施。

第三部分特殊安全措施

1.3801回採工作面採用平行打眼進行布孔,打設鑽孔前必須先對工作面進行放線,定點,按照防突鑽孔設計進行施工在煤層的軟分層中鑽進。

2.如施工引數不符合措施要求、軟分層增厚、出現噴孔、卡鑽、頂鑽、指標超標、響煤炮、瓦斯湧出異常或持續增大、地質構造等突出徵兆時,必須停止回採工作從新制定有效的消突措施後方能向前回採。

3.防突前,必須由礦組織相關人員提前檢查並完善3801回採工作面的通風系統、通風設施、監測系統、並保證每週不少於1次探頭調校、通風系統及設施檢查和電器裝置的防爆效能檢查;方能開工。

4.每班施鑽前,由防突組長及打孔負責人檢查壓縮氧自救器,監測系統、風門等通風設施以及鑽具的完好情況,檢查撤退路線是否暢通,人行上山下出口不得停放礦車,巷道內的材料堆放後要保證人行安全距離,只有當所有設施、裝置均符合要求時,方可開鑽打孔。

5.安全設施構築及管理,防突現場圖板及現場標誌等必須設定齊全,該工作面在作業時必須在+430m水平的接替石門裡和回風井口處設定柵欄和警標,嚴禁人員入內。防突施工人員及凡需進入區域進行檢查的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執行防突措施期間和工作面進行回採作業時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回風系統。

6.本工作面每迴圈推進進度為5.0m,安全屏障為5.0m;嚴禁超採,掩護支架必須跟攏磧頭,嚴禁空頂。

7.在施鑽過程中若出現噴孔、卡鑽、頂鑽、吸鑽、響煤炮、瓦斯濃度忽大忽小、瓦斯持續上公升、礦壓顯現明顯的突出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新井車場中,由防突員或帶班礦長向排程室匯報,由排程室向礦長或總工程師請示。

8.本工作面電鑽線只能從下向上進行鋪設,電纜線必須懸掛整齊。

9.每班必須由班長和帶班礦長在開工前檢查該工作面上山的頂板、支護情況是否完好,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發現問題時必須先處理後作業。。

10.防止打鑽突出安全措施

1)、防突班人員必須經區級以上煤炭行業主管單位培訓合格且責任心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2)、防突班人員為3人其分工為:施鑽2人;檢測1人。

3)、防突班上班前必須由防突負責人(通防隊長)進行排班,明確工作地點、內容、避災路線和突出危險性的分析,並作好記錄。

4)、防突班作業前必須先清理好退路,保持暢通。

5)、防突班施鑽時必須攜帶「瓦斯報警儀」將其懸掛在作業點的回風流中距作業點5m處,並隨工作面的移動而移動,以利於檢測瓦斯濃度變化情況。

11.本工作面有人作業時必須保證壓風自救系統(2組,每組5個)有效,不停風,反向風門牢固可靠,通訊暢通(詳見壓風自救和通訊系統圖)。

第四部分安全組織保障防護措施

一、安全技術防護保障措施

1.措施貫徹:本工作面貫徹由總工程師負責,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同時將考試成績、考卷、學習簽字記錄存檔、

2.在作業點安設直通地面排程室的程式控制**,當班的班長和現場值班負責人必須攜帶可攜式瓦斯檢查儀器。

3.本措施每月或不定期對防突措施進行複審,完善相關內容,保證該工作面的防突措施的合法和符合相場實際。

4.若發現工作麵片幫、頂板垮塌、瓦斯湧出異常,必須立即匯報。

5.每班在打設防突鑽孔前必須先由帶班礦長和防突員檢查撤退路線是否暢通、安全設施是否完好,若出現異常,必須先整改隱患,否則嚴禁施工打鑽。

6.本工作面必須落實該層間負責人負責管理壓風自救器,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壓縮氧自救器等防突設施裝置,並按要求進行安裝、維護和保養。

7。本工作面經區域性**後確定無突出危險時,採用風鎬落煤。

二、組織保障措施

1.本工作面防突組長、防突員必須經區煤管局培訓且考試合格責任心強持證的人員擔任。

2.執行區域或區域性防突措施時的職責分工;

1)防突班長(彭學才)每次必須對檢測孔、措施孔和效檢孔進行檢查驗收,填寫各類防突措施資料以及竣工圖、大樣圖等資料。

2)防突技術負責人(陳春財):督促帶班礦長每班必須進行驗孔,確保各類資料真實可靠,並將防突的相關表冊送交礦級管理人員進行匯籤,且必須妥善保管,以利於備查。

3)安全礦長:每天必須對防突措施現場執**況進行督促檢查,發現有與防突措施不相符合處,工作面地質變化等必須作出調查處理並及時匯報,認真審查防突措施單是否有超採現象,並組織本工作面的所有人員進行每月一次預防發生突出事故的避災路線的演習。

2m按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5)機電礦長: 加強機電裝置的管理,嚴格入井電器裝置准入制度,嚴禁失爆電器裝置入井,本工作面的所有電器裝置必須設定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

6)礦長、業主:必須深入現場,了解地質情況和防突工作中的人、財、物的情況及時解決防突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督促防突工作中未完善的工作,加強對防突工作面現場管理和監督,定期組織對本工作面的防突技術措施商討會議,落實防突方面的相關工作。

7)總工程師:必須對防突頭面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和考試,及時收集防突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每月組織人員對防突措施進行會審,彙編等工作;必須對工作面的變化情況及時了解,對防突措施進行修改,督促防突技術負責人對防突措施的貫徹學習,加強對防突工作面現場管理和監督,將防突措施落實到現場工作中。

掘進工作面防突措施

防突措施 一 區域綜合防突措施 一 區域 該煤層直接按照突出煤層進行管理,為突出危險區域,嚴格執行區域防突措施。二 區域防突措施按照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 煤礦安全規程 相關規定和要求,未開採保護層和進行穿層預抽,以及該煤層原始瓦斯含量 瓦斯壓力 煤層結構 透氣性等實際情況,採取超前預抽煤層條帶瓦斯...

2611採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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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煤工作面防突措施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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