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消防保衛措施1 1

2021-08-15 18:30:04 字數 4520 閱讀 5521

目錄一、工程概況 1

二、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情況分析 1

三、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機構組成 2

四、消防保衛措施 2

五、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 3

六、用火用電管理 4

七、暫設支搭、料庫管理 5

八、臨時用水及滅火準備方案 6

九、警衛護場 6

十、人員管理 7

十一、現場檢查 7

十二、防火檔案 7

現場消防保衛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況

高山流水星幣傳說1#、2#樓, 承臺鋼筋砼基礎,1#、2#樓高層住宅共計3 個單元,周邊裙房沿街商業、2層地下室。地下1-2層為車庫及裝置房,地下室採用自動消防系統。總建築面積約5萬㎡。

該工程施工現場內設辦公用房和鋼筋加工廠、木工棚、成品、半成品及周轉材料堆放區域等。

二、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情況分析

根據現場臨設及施工現場情況,預計本工地消防、保衛重點部位有如下幾處,為使工地達到市級文明現場的目標,確保不出現火災及失竊等事故,特將這幾處重點危險區提名到案,加強在施工中的管理。

(1)高山流水·星幣傳說4#樓工程屬框架結構高層建築,施工過程中木材用量較大,大部分施工人員為民工,由於民工對消防知識懂得較少,防火意識差,思想容易麻痺,不定時會出現民工在現場違章吸菸情況,以及施工中的電焊焊花濺落容易發生火災。

(2)現場臨設材料庫、油庫和油料存放處等地方油類、漆類、易燃、易爆物品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來民工較多,加之外面運料進場非施工人員違章吸菸者不少,也容易發生火災。

(3)木工棚:設定在現場南側,靠近場外公共街道,其地理位置比較危險,壞人容易趁機破壞,而且現場需配置的木加工品較多,均在現場木工棚加工,因而也造成了木工棚內用電較多,鋸末、刨花遍地,加之操作人員偶然間失誤、機具的超負荷執行或工人違章作業,往往出現電線發熱、破皮連電及室內吸菸引**災。

(4)配電室及個別電器由於某些管理、操作人員知識不足,或某些材料效能方面的缺檢、缺試,造成配電盤或配電箱內保險裝置失靈,加之用電長期超負荷,致使線路發熱老化,造成責任失誤而引發火災

(5)工程地下施工期間,防水作業人員違章操作,使用不具備防爆裝置的燈具、器械,有的未強制通風,或違章吸菸,很可能引發易燃氣體爆燃而發生火災。

(6)施工現場辦公區設有財務室、電腦室及會議室,有電腦、電視等貴重物品,施工現場周圍治安不太好,外來人口、流動人口較多,給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帶來一定困難。

三、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機構組成

(1)成立以專案經理為組長,技術總工為副組長,負責施工現場消防、保衛全面工作,具體設定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楊彬強

副組長:黃彥林

組員:朱衛軍王偉東陽仕江柳鵬魏彬

(2)施工現場成立滅火作戰機構

總指揮:楊彬強

副總指揮:黃彥林

搶險指揮:柳鵬

(3)確定一名黨政領導負責消防保衛工作,對分包單位實行總承包責任的保衛工作制度,各分包單位應接受總包單位的統一領導和監督檢查,雙方要簽訂責任明確的消防安全協議書。

(4)各種組織建立例會制度,施工現場每月必須召開一次會議,遇重大問題應隨時召開會議,並將會議內容、決定及時填人會議紀要。

(5)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消防保衛人員,持證上崗,統一著裝。義務消防隊每季度組織學習或訓練不少於2小時,義務消防隊駐場。

四、消防保衛措施

(1)現場設立6處消火栓,每處配水龍帶2盤,水槍一支,並設晝夜的明顯標誌。庫房及木工棚等重點防火部位,每處布置不少於4具5kg於粉滅火器,制定具體防火制度,並有明顯標誌。

(2)易燃物品庫門前沒煙火警告標誌,嚴格領料制度,照明線路安裝符合防火要求。

(3)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手續,開用火證,準備可行的措施,有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各項措施落實後再動工。

(4)施工現場嚴禁吸菸,木工棚內刨花、鋸末隨時處理,廢料清運到指定地點。

(5)建築物內不准隨意堆放物料,不准隨意在內居住。油類、氣類等易燃物,下班時帶出,放回庫房。

(6)地下室設定5處消防器材箱。

(7)乙炔瓶與氧氣瓶必須分開保管,使用時兩瓶間距不得小於5m,兩瓶與用火點使用間距不得小於10m。

(8)現場東南角大門沒經濟民警護場,出入現場必須出示證件。變電室等重點部位設專人管理。

(9)非施工人員不經工地主管領導批准,不得在現場留宿。

(10)現場嚴禁賭博、酗酒、**、螵娟,嚴禁使用淫穢物品和打架鬥毆。

五、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

(1)建築工程冬季施工採用不燃或難燃材料進行保溫。

(2)建築物內不准作為倉庫儲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進度和作業計畫分期分批進退場,並制定可靠的防範措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作業,必須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滅火方案,在下達生產任務的同時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防火安全技術交底,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

(4)施工中若採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藝時,領導、技術、材料、消防保—衛部門及施:工人員進行教育學習,必須按照責任制廠解材料的防火效能、規格、配比、運輸、保管和使用過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了解時禁止使用。

(5)易燃、劇毒物品應分類專庫管理,嚴格進出庫手續,進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時,應根據施工計畫限額領料,禁止在在施工程內儲存及進行分裝與調料。

(6)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操作時,須保證通風良好,嚴禁明火及可能產生的火花。施工人員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進入該場所,不得穿化纖服裝。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數量或面積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風不良場所操作時,必須採取強制排風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氣體在區域性達到**極限。

(7)施工場所安裝電氣裝置和照明燈時,採用防爆等級與現場相適應的電氣裝置和照明燈。

(8)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作業禁止與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上下、周圍交叉操作。

(9)施工過程中,要根據易燃、易爆氣體揮發程度、比重分別將施工現場周圍上下孔洞、地溝、道井等封堵,防止易燃、易爆氣體擴散。

六、用火用電管理

(1)電、氣焊工經專門培訓,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術,並經考試合格後,持上崗證進行操作,禁止非焊工進行作業。

(2)進行電、氣焊作業前,必須由現場消防保衛人員或防火負責人指定的專人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地點變更時,應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證當日有效。

(3)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選擇安全地點,認真落實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進行監視,隨身攜帶滅火用具。

(4)地卜室、人防工程內不宜使用乙炔、氧氣瓶。

(5)乙炔發生器(瓶)、液化石油氣瓶與氧氣瓶的工作間距不小於5n、,乙炔發生器(瓶)、氧氣瓶與電、氣焊用火地點不得小於10m。

(6)乙炔發生器發生凍結時,不得用明火烘烤。檢查漏氣時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試漏。

(7)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熱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曬,搬運時禁止滾動撞擊,氧氣瓶不得接近油脂。

(8)電、氣焊停止作業時,應切斷電、氣源、焊鉗、焊槍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及周圍,焊條頭不得隨便乩扔。

(9)電氣焊禁止與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露大及高空的焊割作業。

(10)禁止在「嚴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圍進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經清洗的可燃氣、易燃氣、液體及噴漆過的容器和沒備。

(11)用電管理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實施細則。使用電熱器具,必須經過批准沒專人負責管理,冬季施廠保溫,取暖大面積採用電熱裝置時,應制定詳細方案,報消防保衛部門備案。

(12)施工現場內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一定數量的吸菸室,貼明顯管理要求和標誌,配備菸頭容器和滅火器材。 吸菸應列吸菸室,現場禁止吸菸。

(13)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爐火取暖,在施工程內不許採用爐火保溫。

七、暫設支搭、料庫管理

(1)暫設支搭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經消防保衛部門審批覆後支搭。施工現場的生活、加工、倉儲、辦公區庫房與在施工分開設定。

(2)油漆稀料、可燃料庫、油漆調料間、茶爐、鍋爐、水幫浦房、食堂燒火間、變配電室、機械(木)加工和修理間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3)施工現場採用不燃材料做臨設,距高壓線水平距離不小於6m。

(4)在施工程內不宜住人、辦公,確實因條件有限。必須在工程內住人、辦公、加工等,先制定防火措施,經上一級消防保了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5)在施工程內禁止儲豐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過程使用的油類、氣類易燃物下班時帶出,放回庫房。

(6)施工現場內禁止家屬及非施工人員居住。

(7)現金、票證、貴重物品、稀有材料等重點部位,位置選擇要適當,房屋、門窗要安全牢固,必須有防護窗欄、防盜門、保險櫃、報警器等防護措施。

(8)露天存放物品分類、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壓緘下方水平距離6m以內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料庫內儲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垛與垛、牆、梁、柱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並留有主要通道。

(10)各種材料儲存應按其性質、火災危險程度分類、分庫存放,嚴禁將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等危險品與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與氧氣瓶要分開存放。

(11)料庫內照明燈具不應超過60w,禁止使用白熾燈和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燈具不應安裝在貨架、物品上方,開關應設在料庫外,料庫內不得使用明火並禁止吸菸。

(12)料庫內不准設辦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隔牆,嚴禁進行修理和加工。

(13)木工柵內刨花、鋸末隨時處理,以防引**災。

八、臨時用水及滅火準備方案

詳見《臨時用水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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