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2021-08-15 07:40:38 字數 4004 閱讀 1229

根據車間工作安排,於***x對***x維修,施工過程中需用電焊作業。為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地點位於我礦副井處,全負壓通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電焊作業環境的要求。

2、施工時間:***x。

施工人員4人,其中

現場負責人:***x

電焊操作工:***x

現場監護工:***x

灑水滅火工:***x

電工:***x

(一)地面準備

1、檢查電焊裝置。電焊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仔細檢查:電焊機必須完好,外觀無變形,部件不缺失,螺栓緊固;電流調節裝置靈活可靠、調節準確;電焊機電纜線及焊把線其外皮必須完好無受傷、無破損,且絕緣電阻不小於10mω;電焊機把線及焊鉗應保證連線可靠,並保證焊把絕緣部分對焊把芯線絕緣電阻不小於0.

5mω;達不到上述要求不得使用。

2、電焊裝置裝車。將電焊裝置裝入礦車,作好入井準備,電焊機不得與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屬物件以及大塊矸石等混裝;把線要理順成盤放入礦車,嚴禁成團放置。

3、入井要求。地面準備工作負責人攜帶審批好的電焊專項措施,在井口向把鉤人員登記電焊機數量及施工地點後,方可將電焊裝置裝入礦車推到井口位置準備下井。

4、地面電焊裝置檢查由地面負責人負責;裝置運輸工作由***x具體負責完成完成。

(二)井下運輸

1、裝置二次檢查。將電焊裝置下放到八號行人斜巷,應派專人再次檢查電焊裝置的裝車情況,以防礦車內誤放入其它物品,並對運輸過程監管。

2、運輸路線:地面→主井→***x

3、裝置運輸。電焊裝置的井下運輸由***x負責,將電焊裝置運到指定地點後,***x在指定地點現場交接,並作好交接記錄。

4、裝置卸車。電焊裝置運輸到指定地點,裝置要小心從礦車中取出,接裝置人員拿穩之後,取裝置人員才能鬆手,裝置要輕抬輕放,嚴禁受到碰撞,並防止淋水。

5、井下運輸工作由***x負責,監管工作由現場監護工具體負責,交接工作由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

(三)施工人員入井前準備

1、施工人員要求。經過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穿戴好防護用品。

2、施工人員必須攜帶可攜式瓦檢儀。

3、施工人員入井前準備檢查工作由現場監護工負責。

(四)井下施工準備

1、清理施工現場。將工作地點及附近前後兩端各10公尺範圍內的易燃物品清理乾淨;將作業現場雜物清理乾淨,以防人工搬運材料時被絆倒,同時要小心地滑。

2、電焊機放置。電焊機平穩放置在作業地點5m以外支護完好無淋水的地方,並可靠固定,防止滑動。

3、備好水源及消防器材。工作地點應配備不少於0.2m3的消防沙和合格的4kg乾粉滅火器2臺,工作人員必須了解滅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點***防管路,供水為純淨工業用水,水量充足,設專人負責噴水。

4、保護用品檢查。檢查施工人員證件是否合格齊全,施工人員要佩戴保護用品,穿好工作服、紮緊袖口,佩戴好防護眼鏡,以防刺傷眼睛和傷害**。

5、井下施工準備工作由現場負責人負責;安檢員負責施工安全設施檢查。

(五)電焊作業前準備

1、人員到位。現場負責人檢查氣割操作工、現場監護工、灑水滅火工、瓦斯檢查工、安檢員到位情況。

2、設定安全監護。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3、施工前裝置檢查。使用電焊前,再次對電焊裝置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確保完好。

4、現場灑水。由專職灑水工向施工點灑水,確保施工點10m範圍內潤濕。

5、檢查瓦斯。瓦斯檢查工對電焊工作地點及附近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和通風狀況進行檢查,瓦斯不得超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及附近20m範圍內巷道頂部無瓦斯積存時,方能進行電焊作業。

6、在施工點上風側3m範圍內,距頂部500mm處懸掛一台可攜式甲烷檢測儀,以便隨時監測風流中瓦斯濃度。

7、電焊機接線。經檢查瓦斯無誤後,由專職電工將電焊機電源線接在能單獨停、送電的開關負荷側;電焊機接線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放電制度。

8、請示。經施工負責人、安檢員、瓦斯檢查工共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後,由施工負責人向排程室匯報現場準備工作完畢,並請示排程室是否可以開始施工,經排程室許可後方能施工。

9、施工前電焊裝置檢查、電源連線工作由專職電工負責;施工現場準備工作由現場負責人負責;瓦斯檢查工負責施工前有害氣體檢查;施工負責人、安檢員、瓦斯檢查工負責檢查確認。

1、電焊機必須可靠固定,平穩放置在支護完好無淋水的地點。電源線及焊把線必須理順吊掛,不得遭受擠壓或踩踏。

2、電焊作業時,不准亂點亂碰,要遠離其它裝置,避免在工作中被焊渣或火焰損傷。鄰近的可能被加熱的機械部分經常灑水降溫,以防損壞。

3、電焊作業時,必須派專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護。

4、施工中瓦斯檢查工應每隔30分鐘全面檢查一次工作地點風流中的有害氣體濃度,當瓦斯濃度達到0.5%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用水迅速將熔渣冷卻。

5、施工現場懸掛的可攜式甲烷檢測儀設專人觀察,實時監測風流中瓦斯濃度。

6、電焊作業時,現場監護工對電焊操作實時監護,嚴格按規程操作;現場負責人經常對施工現場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7、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或暫停作業時,電焊機控制開關必須停電閉鎖,並掛停電標誌牌,並設專人看管裝置。停止作業必須拆除電焊機電源。

8、施工安全監護人員為楊付強;安檢員負責安全設施檢查,瓦斯檢查工負責有害氣體檢查。

1、施工人員在搬運電焊機過程中,要指定負責人,統一指揮,行走時注意防滑,步調一致,確保安全。

2、施工前,要認真檢查構件部位是否存在應力,如存在,必須現場採取技術措施將應力釋放,以防施工時傷人或損害其它構件。

3、電焊作業時,焊接點的下方必須使用鐵桶或鐵板承接熔落物,焊接部位以及焊渣必須及時灑水降溫,以防高溫物體灼傷人員。

4、作業時,嚴禁作業人員將頭、手、腳放在兩個金屬構件之間,嚴防發生擠傷人員事故。

5、在施工點上方懸掛的可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確保讀數準確。

6、作業時,施工人員要佩戴保護用品,穿好工作服、紮緊袖口,佩戴好防護眼鏡,以防刺傷眼睛和傷害**。

7、電焊作業時,必須派專人對施工現場進行監護,發現瓦斯超限時人員要停止作業,撤到安全位置。

8、電焊作業中若遇到停風、風流出現異常或瓦檢儀報警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停掉電源,待查明原因並恢復正常後方可重新開始工作。

10、現場使用的措施必須由施工人員、安檢員和瓦斯檢查工共同簽字。

11、施工環節要有確認、簽字,每項工作必須由負責者簽字認可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嚴禁代替簽字。

12、施工中,如施工負責人臨時不在現場,則施工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行使其職責。

13、施工結束後,由施工負責人落實將現場簽字後的措施於8小時內送至排程室和安檢科備案。

(一)施工後現場管理

1、作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由專職電工切斷電焊機控制開關電源,然後從開關負荷側拆除電焊機電源線,操作時嚴格執行停電、驗電、放電制度。電焊機拆除後收好焊槍、把線、焊條,清點電焊器具。

2、電焊裝置及施工器具要安排專人認真核實,嚴禁將施工器具等遺留到施工地點及附近,核實完畢,將電焊裝置及施工器具裝車,做好公升井準備。

3、施工結束,必須將現場打掃乾淨,做好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再次用水噴灑,經檢查無異常情況,由施工負責人向排程室匯報作業完畢,經排程室許可後方能離開現場。

4、指派專人監視1小時,及時將未熄火源熄滅,冷卻高溫物體,發現異常現象,立即處理。

5、施工後現場管理工作由現場負責人負責;並由現場負責人指派灑水滅火工監視施工後的現場情況。

(二)施工後,電焊裝置及施工器具管理

1、作業完成後,電焊裝置必須當班裝車公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裝車後的電焊機經檢查確認後交運輸隊公升井。

3、裝置**由現場負責人負責;地面裝置檢查驗收工作由地面負責人負責。

1、現場負責人:人員組織、安全、質量及措施的監督、管理、確認。

2、電焊操作人員:施工機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檢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種操作規程要求進行安全作業,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3、安全監護人員:安全設施和施工環境檢查以及施工安全、質量、措施執行及落實,並對每道施工工序進行確認。

4、現場灑水滅火人:準備施工現場消防設施,施工時對施工點灑水、降溫。

5、現場電工:負責電焊機維護及按照制度進行電焊機的停、送電操作。

6、瓦斯檢查工:施工現場的有害氣體檢查。

7、安檢員: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檢查、安全操作檢查、消防設施檢查及措施執**況監督、確認。

8、電氣焊嚴禁同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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