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底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機電科:
安檢科:
總工程師:
機電礦長:
礦長:2023年3月29日
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單位:機電隊
現場負責領導:趙書旗
施工起止時間:2023年3月30日8:00~16:00
施工地點: 副井底
安全技術措施:
1、由現場負責領導趙書旗按本措施進行組織落實,安檢科設專人負責安全監督工作。
2、通風科派專職瓦檢員檢查作業點20公尺範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不得大於0.3%,施工中進行不間斷的瓦斯檢查,超過規定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向排程室和有關領導匯報。
3、施工前,電焊點10公尺內必須設定有供水管路分支,接通管路至施工地點,電焊前、後用水濕潤施工地點,並配備兩個滅火器。
4、施工前,要徹底清理焊接部位附近浮煤。
5、焊接地方風量不得低於500m3/min。
6、焊接工具必須放置在安全的地點,電焊接線必須按完好標準進行連線。
7、嚴禁私自更改電焊部位和更改施工起止時間。
8、電焊工具由喬立續負責攜帶、保管,其他人員不准隨意拿取。
9、作業由杜現治操作,其他人員不准操作,同時要兩人以上在旁邊監督,一旦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處理。
10、工作完畢後,要及時用水噴灑、清理,並派杜現治在工作地點檢查看守一小時。
12、焊接完畢後,焊接裝置要及時公升井,不准放井下。
13、焊接開始及結束後,安檢員向排程室匯報作業開始和結束時間及作業部位,排程室必須做好記錄。
14、電焊時,焊機掛在無人靠近的地方,防止他人不慎觸電。
15、其它未盡事宜,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技術規程》《作業規程》及相關規定執行。
煤礦井下電焊措施
2 3 13190工作面電焊 安全技術措施 編寫 綜一隊 綜採辦 安檢科 總工程師 分管礦長 礦長 2011年3月2日 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一 施工單位 隊 二 現場負責領導 三 施工起止時間 2011年3月3日8 00 16 00 電焊部位 後部溜子槽 安全技術措施 1 由現場負責領導按本措施進行組...
煤礦井下風電焊報告
風焊報告 一 作業時間 2015年7月日共計小時。二 作業地點 6 層上車場11.4絞車處 三 作業專案 調整軌道 四 安全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五 技術措施 1 作業期間必須由礦指派一名科級幹部現場指揮作業,並由安監科派專人現場監督兌現措施,如不兌現措施不得作業。2 工作地點必須懸掛便攜,如發現瓦斯...
煤礦井下電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
煤礦 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單位負責人 編制人施工單位 編制日期 執行日期 審批記錄 機電科年月日 通防科年月日 生產科年月日 安監處年月日 安全處長年月日 總工程師年月日 分管礦長年月日 審批意見 參加施工人員 1 操作人員 2 灑水降塵員 3 氣體監測員 4 現場監督員 電焊安全技術措施 一 施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