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關於評定骨幹教師的通知

2021-08-06 03:22:00 字數 3063 閱讀 5467

哈教辦發〔2012〕23號

哈爾濱市教育局辦公室

關於評定市級骨幹教師的通知

各區、縣(市)教育局,各直屬學校: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進一步發揮骨幹教師的示範和引領作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經研究決定,今年繼續在全市範圍內評定市級骨幹教師。

一、評定範圍和物件

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工讀學校、盲聾啞學校、少年宮等(以上均包括民辦學校或教學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在編在崗教師。

二、申報條件

(一)學歷條件。城市學校教師在小學任教的應具備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在初、高中任教的應具備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農村學校教師在小學任教的應具備中師及中師以上學歷,在初中

任教的應具備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在高中任教的應具備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

(二)具有中學一級(小學高階)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且在所申報學科的教學一線任教。

(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被評定為區、縣(市)級或相當於區、縣(市)級學科骨幹教師,現任教學科與申報學科一致。

三、評定標準

申報參加評定市級骨幹教師者必須具有高尚的師德修養、先進的教育理念、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教研科研能力,並在教育教學崗位上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中小學學科骨幹教師的具體評定標準如下:

(一)愛崗敬業,師德高尚

1.具有獻身於教育事業的專業理想,關愛每一名學生,全心全意為每一名學生服務,師生關係和諧。

2.具有高尚的職業操守。模範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無違反「哈爾濱市教師(教研員)行為五條禁令」的行為。

3.具有團結協作,關心集體,嚴於律己的良好品質。

(二) 鑽研業務,專業知識紮實

1.具有豐富的學科專業知識和相關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

2.掌握新課程教育理論,正確應用教育學和心理學基本原理指導教育教學,對具體的學科知識做出符合教育教學規律的解釋。

3.積極參加所在學校以及區、縣(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師繼續教育,修滿規定的學時學分。

(三)專業技能嫻熟,教育教學業績突出

1.在教育教學中能夠充分體現新課改的精神和理念,教育教學成績顯著。近五年來,在區、縣(市)級以上教研活動中至少做兩節以上高質量的公開課。

2.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能夠基於新課改問題開展教育研究,承擔校級以上科研課題,近五年來,至少有兩項教研(或科研)成果或兩篇經驗總結在區、縣(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或至少有一項教研(或科研)成果或一篇經驗總結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

3.承擔班主任工作或積極配合班主任工作,業績突出。

(四)在培訓指導教師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1.在校內或區域內研訓活動中發揮骨幹作用,能指導新教師的備課、上課、輔導和作業批改。近五年內,至少指導一名學科教師參加區、縣(市)級以上賽課活動。

2.開展提高教師業務水平的專題講座,在崗位練兵和校本研修中發揮引領作用。近五年內,至少進行過兩次校級以上或一次區、縣(市)級以上專題培訓講座。

3.具備開發重組教材的能力,積極參加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的開發建設。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和推薦:

1.上述條件有一項達不到的;

2.參與亂辦班、亂補課,體罰、變相體罰學生,2023年職稱評定有弄虛作假行為等違反師德規範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已調出本行政區域的、退休或調離教育教學工作崗位的。

四、推薦評定原則和考核辦法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相對均衡的原則,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評定市級骨幹教師。考試與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申報人所在學校評價分值10分,區、縣(市)級考核分值15分、獎勵加分分值5分、理論筆試分值30分、市級業務考核分值40分。

全市擬評定市級骨幹教師名額按專任教師總數的1.3%評定。各單位按專任教師總數的2%推薦上報。

其中,以下三種情形可不佔名額單獨申報,但必須符合上述第二條中的申報條件,且必須在申報名冊中標註和說明。①**、體育、美術、勞技及其它新興學科教師,教學業績突出者(指在市級或以上學科比賽獲獎;輔導學生參加市級或以上學科競賽、技能競賽獲獎;擔任過已結題的市級或以上課題主要負責人等);②工作在農村鄉以下、城市郊區學校,以及民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取得區、縣(市)級優秀教師榮譽稱號;③被評為2023年度省師德先進集體和2023年度市師德先進集體標兵的學校可多申報2人,被評為2023年度市師德先進集體的學校可多申報1人。

具體步驟如下:

(一)各區、縣(市)教育局、市直屬學校應及時將檔案精神向本地區所屬學校、教師傳達部署並下達學校申報名額計畫,確保全體教師能全面了解檔案精神,做到資訊公開透明。在下達推薦申報名額計畫時,要覆蓋普通中小學所有學段、學校和學科,做到城鄉兼顧,學科相對均衡。本通知將在哈爾濱教育行政網(發布。

(二)各基層學校要認真組織好本校教師的申報、評議和推薦工作。成立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5—9人組成的骨幹教師推薦領導小組,負責評議推薦工作。具體程式如下:

1.公開申報條件和名額。學校向全體教師公布市級骨幹教師評審條件和區、縣(市)下達本校的推薦名額。

2.個人申報。凡具備條件的教師均可自願申報。

3.個人述職與群眾評議。申報人員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述職,介紹自己基本情況及近5年來取得的教育教學業績和師德表現,由群眾對申報人員進行民主測評。

4.學校推薦。由學校骨幹教師推薦機構根據申報教師的綜合素質、師德表現、業務能力和群眾評議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核,按《申報市級骨幹教師任職學校評價表》(見附件5)要求,對申報人量化評分並排序,確定推薦人選。

5.公示結果。在本校公示市級骨幹教師推薦名單,公示期為一周。被推薦教師填寫《哈爾濱市市級骨幹教師審批表》(見附件2),將相關申報材料和量化評分表一併上報區、縣(市)教育局。

各基層學校的推薦工作,建議在5月中旬左右完成。

(三)區、縣(市)教育局要做好資格初審和考核工作。區、縣(市)教育局成立由行政和業務兩方面人員組成的市級骨幹教師推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地區市級骨幹教師申報人員的資格初審和考核工作。根據市級骨幹教師評定要求和《申報市級骨幹教師所在區、縣(市)考核表》(見附件6)要求,對申報教師進行考核評分(直屬學校申報教師此項考核由市教研院結合市級業務考核一併進行),將推薦申報人選按學段、學科相對集中錄入彙編成冊,連同申報教師材料袋一併上報。

報送時間:6月中旬(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報送地點:南崗區一曼街市招生辦大樓(市電大後身)五樓(若有變化另行通知)。

(四)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市級骨幹教師的評定。

骨幹教師評定標準

必備條件 1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的祖國,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有良好的師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2 具備 教師資格條例 規定的教師資格和 教師法 規定的合格學歷,專業課教師應取得技術等級證書。3 幼兒園教師具備一級以上的教師職務,特別突出的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的限制。4 普...

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的通知

榆林市教育局 關於選派教師參加 2012年幼兒骨幹教師省級培訓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局屬有關單位 省教育廳決定在 月份組織實施2012年幼兒骨幹教師培訓專案工作。為了做好此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承辦單位與培訓任務 本專案由陝西師範大學 陝西教育學院 陝西省小學教師培訓中心 西安文理學院承...

市學科骨幹教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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