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3年會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2021-07-12 13:40:22 字數 2103 閱讀 8876

關於收繳2023年度會費的通知

全市各律師事務所:

根據《武漢市律師協會會費收繳辦法》的規定,現將我市2023年度律師會費收繳工作通知如下:

1、繳費年度起止時間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2、會費標準

按照《武漢市律師協會會費收繳辦法》規定的標準執行。即:

(1)團體會費:

1.市直管律師事務所:

1) 10名律師及以下的事務所 2萬元/所;

2) 11名至20名律師的事務所 2.5萬元/所;

3) 21名至40名律師的事務所 3萬元/所;

4) 41名律師及以上的事務所 4萬元/所;

2.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等區司法局分管的律師事務所:

1) 5名律師及以下的事務所 1.5萬元/所;

2) 6名律師及以上的事務所 2萬元/所;

3.東西湖、黃陂、新洲、蔡甸、江夏、漢南等區司法局分管的律師事務所,團體會費為1萬元/所。

經批准新設立的律師事務所(不包含合併或更名的律師事務所)其批准時間不足一年的,減半收繳團體會費。

(2)個人會費

1.市局直管律師事務所及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等區局分管的律師事務所,個人會費為1500元/人;

2.東西湖、黃陂、新洲、蔡甸、江夏、漢南等區局分管的律師事務所,個人會費為1000元/人;

律師因暫緩考核後又恢復申請考核的,應按照全年標準繳納當年年度會費。

(3)個人會費減免

1.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第一次取得律師執業證的執業律師,其個人會費免繳。

2.對青年律師申請會費減免的,依照《武漢市律師協會青年律師會費減免細則》執行,具體如下:

1) 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第一次取得律師執業證的青年律師,個人會費減半。

2) 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第一次取得律師執業證的青年律師,個人會費全免。

上述日期均包含當日。第一次執業是指在國內首次執業的律師,不包括重新執業的律師。

3、繳納程式及方式

(一)請各律師事務所行政人員攜帶轉賬支票到市律師協會按下列程式辦理:

1.到綜合部確認律師事務所會員名單;

2.到業務部核算金額後連同填好的轉賬支票交財務人員並領取會費收據。

(2)會費統一以支票結算方式繳交(包括網銀),不收取現金。轉賬時請務必註明律師事務所名稱。

賬戶:戶名:武漢市律師協會

開戶行:交行花橋支行

賬號:421861206010149016280

4、繳納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繳納工作,具體繳費時間: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

(二)地點

武漢市礄口區建設大道142號湘商大廈b座9樓

5、其它事項:

1.外省市在武漢設立的分所,仍然屬於武漢市律師協會會員,應按本通知繳納會費。

2.中途停止執業(含因行政處罰而停止執業),現申請恢復執業的律師,其停止執業期間尚未繳納會費的,應將其停業期間的會費補齊。去年尚未繳納會費的,今年必須補繳。

3.各律師事務所應向市律協報送本所《2023年度律師事務所資訊表》、《2023年度律師執業年度考核花名冊》各1份(蓋公章),作為辦理保險用。另將兩份電子版傳送市律協郵箱

聯絡人:楊華、王芳

聯絡**:59366673、59366733

武漢市律師協會

2023年3月18日

關於收繳2023年律師互助金的通知

全市各律師事務所:

為了發揚我市律師同業互助、團結友愛精神,增強律師行業凝聚力,加強律師同業認同感和歸屬感,建設一支和諧的律師隊伍。根據全市大多數律師的意願,針對過去我市律師中存在的因病、傷、殘乃至亡故等造成的律師及其家庭重大經濟困難問題,經市律師協會四屆常務理事會第四次會議研究決定,於2023年成立了武漢市律師互助會,成立至今得到了廣大律師的響應。今年仍然希望廣大律師自願參與,以使這一有利於律師事業發展的救助體系長期堅持下去。

請各所主任精心組織,將每位律師2023年100元的互助金收齊後,連同2023年度會費一併送交市律師協會。

2023年3月18日

關於做好2023年度黨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各村 機關 企事業單位黨 總 支部 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的收繳和管理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進一步規範黨費收繳管理工作,根據 印發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 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的通知 中組發 2008 3號 檔案規定。現就2011年度黨費收繳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計...

關於做好2023年度全市團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共青團衡陽市委員會 衡團發 2010 28號 各縣 市 區團委,市直機關各單位 企事業單位 大中專 技 院校 市直中學團組織 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工作是共青團工作的重要內容,按時上繳團費是各級團組織的責任和義務。按照 團章 和上級團委 關於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的規定 現就做好2010年度團費上繳工作的有...

關於做好2023年上半年團費收繳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團委 直屬團總支 團費收繳工作是團組織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是衡量團的組織建設和團的整體工作水平的重要標誌。認真做好團費收繳工作,是密切團員與團組織的聯絡,增強廣大團員的團員意識,切實加強團的組織建設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年終對各學院團委進行目標考核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之一。為圓滿完成本次團費收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