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設計收入不再繳文化事業建設費

2021-06-28 01:40:22 字數 2629 閱讀 9685

近日,河南省某國稅局稅政科接到了轄區一家廣告公司有關諮詢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的諮詢**。該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為廣告設計、廣告發布,近期又準備開展廣告**業務,在近期國稅局舉辦的「營改增」培訓中了解到廣告公司將劃歸國稅管理,原來繳納的營業稅將改為增值稅,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財務人員諮詢,原來隨著營業稅繳納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政策有什麼變化,另外,即將開展的廣告**業務屬於**業還是廣告業,用不用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筆者答覆如下:

「營改增」後文化事業建設費應向國稅機關申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7〕95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應當依照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由地方稅務局在徵收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時一併徵收。按繳費人應當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和規定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

計算公式:應繳費額=應納娛樂業或廣告業營業稅的營業額×3%。

隨著稅制的改革以及「營改增」從試點到全面推行,廣告業也列入了改徵增值稅的範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徵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68號)

規定,原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文化事業建設費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7〕95號)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試點地區試點後成立的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後,應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並由國家稅務局在徵收增值稅時一併徵收,計算公式如下:應繳費額=銷售額×3%。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發生時間和繳納地點,與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地點相同。

廣告**屬於廣告業徵稅範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業指代委託人辦理受託事項的業務,包括**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服務。但是,由於廣告**與一般的**業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是受委託方所託在**發布,符合廣告業的有關規定,不能被視為普通**業的徵稅範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廣告**業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問題的批覆》(國稅函〔1999〕353號)規定,廣告**是經營者承諾為他人的商品或勞務做宣傳的行為,只是在經營過程中轉托有關新聞**發布,因此,廣告**業務符合《營業稅稅目注釋》關於「廣告業,指利用圖書……形式為介紹商品、經營服務專案……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的解釋,對廣告**業應按「服務業——廣告業」徵收營業稅。所以,納稅人從事廣告**業務也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另外,8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也規定,廣告服務,指利用圖書、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和網際網路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專案、文體節目或者通告、宣告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明確了廣告**屬於廣告服務的範圍,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後,應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

8月1日起廣告設計不再按廣告服務稅目徵稅

在「營改增」的過程中,廣告服務業的政策界定範圍發生著變化,隨著實踐和進一步,經歷了延伸和收縮的過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廣告業,指利用圖書、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等形式為介紹商品、經營服務專案、文體節目或通告、宣告等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原營業稅規定與部分地區試點政策對比,有以下變化:(1)增加了網際網路這一新的廣告**;(2)明確了對委託事項進行宣傳也屬於廣告服務,也即受託**類宣傳也是廣告服務;(3)範圍進一步延伸,明確包括廣告的策劃、設計、製作、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財稅〔2013〕37號檔案規定,廣告設計重新被歸入「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中,對比在部分地區試點的財稅〔2011〕111號,8月1日起將在全國施行的財稅〔2013〕37號檔案對廣告服務的範圍進行了收縮。隨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自2023年8月1日起廢止,廣告設計不再歸入廣告服務的範圍。

廣告設計不再繳納文化建設費

「營改增」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娛樂業、廣告業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並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改增」後,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試點地區試點後成立的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後,應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並由國家稅務局在徵收增值稅時一併徵收,其繳納義務發生時間和繳納地點,與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地點相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1號)也規定,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申報期限與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的增值稅申報期限相同。

由於廣告設計不再歸入廣告服務範疇,而是歸入了「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中,廣告設計行業不再是廣告業增值稅納稅人,從而不再繳納廣告業增值稅。「營改增」後,廣告設計業將按「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稅目繳納增值稅。這樣,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稅率為3%。

相比過去,廣告設計行業由於不用繳納3%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稅費負擔大為降低。

廣告設計與文化的關係徐楊

文化對廣告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因為社會生產是以社會需要為基礎的,是隨社會需要而發展變化的。而生活方式也是一種社會需要,它對生產的影響,不僅體現在具體產品的開發和調整方面,而且還體現在產業結構的改造方面。廣告作為傳播產品資訊的手段,也定會受到人們的生活觀念 生活方式的制約,即受到一定的社會文化的制約。廣告...

傳統文化在廣告設計中的運用

一 傳統文化與廣告設計廣告設計是一種視覺設計,不管是商業廣告還是公益廣告,都需要用視覺元素來傳播你的設想和計畫,這些元素可以是 可以是文字和色彩,通過這些元素符號傳達給觀眾。產品廣告目的是要達到刺激消費者,讓他有購買的慾望,進而產生購買行為。公益廣告是用情感去打動觀眾,引起心理共鳴。其主要目的都是要...

中國傳統文化對現代廣告設計的影響

廣告設計結課論 文學號 1154110218 姓名 柏宇 現代廣告設計及策劃創意藝術表現形式,植根於中華傳統文化歷史和發展的沃土之中,並以自身的存在與價值服務於中華民族與社會的現代化發展事業,服務於中華民族振興 經濟 社會發展也置身於其中的全世界 全人類共同繁榮和共同發展的世界和平 發展與進步的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