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制度

2021-06-26 05:24:50 字數 2884 閱讀 7659

在院黨委的領導下,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為了更好的促進學生會工作,為進一步實現學生會內部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完善學生會內部管理制度,調動各部位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實現學生會工作的協調統一,對學生會幹部、成員在學生會期間為學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而制定本制度。

基本總則:

一、學生會工作人員帶頭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學生會工作原則和組織紀律。

三、學生會工作人員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五、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要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六、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要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虛心聽取別人的意見,知道錯誤要及時改正,實事求是。

七、學生會工作人員要克服官僚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勇於承擔責任,關心下級幹部、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工作。

八、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學習態度要端正,目的明確,勤奮刻苦,很好的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九、學生會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要保持好個人形象,公共場合要自覺維護學生會的形象。

考核原則:

一、考核物件為我院學生會所有委員、幹事、;委員、幹事在一學期內被安排到的工作,三次以上無法參加的,取消一切評優資格,並可考慮予以退出學生會。

二、學生會幹部、成員考核制度實行"百分制"考核;

三、我們幹部、成員品德總分為100分,其中基本分為70分,獎罰分為30分,按學期累計總分計分;

四、品德操行分高於100分者,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凡一學期內出現60分以下為留會察看,若低於50分者開除會籍;退出學生會。

五、學生會考核制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學生會考核制度工作受團委、主席團監督;各部部長、幹事考核由辦公室負責執行。

六、考核時間為每月末考核一次,每學期學期末總結並公布考核情況;

七、考評結果公開張貼,並時時接受同學們監督,如有疑問學生會隨時解答。(再議)

八、附考評表一張(再議);

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十、本規定解釋權歸主席團。

考核內容:

考核制度由以下五個部分組成:「例會考核」、「值班考核」、「活動出勤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綜合考核」。具體如下:

(一)例會考核

1、例會缺席者(無故缺席)每次扣5分,早退、遲到扣3分;無故請假者扣3分,請假一次扣2分;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席。若有特殊情況而不能到會者,要在例會兩小時前請假,否則視為無效,事後請假視為缺席。

(二)值班考核

1、成員在輪到值日時,無故不值日的,一次扣該人3分

2、值日人員遲到、早退扣1分。

3、每學期遲到累計兩次或缺席一次者,會上由學生會主席提出批評。遲到累計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該同學本學期不具備評選先進個人資格,並在全體成員大會上作自我批評。(再議)

4、遲到累計四次或無故缺席三次者,視為自動退出學生會。一學期請假不能超過三次。(再議)

(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團直接監督)

(三)部門工作考核

1、對其本職或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參加者扣10分,若請假未批准,被安排到而不參加學生會組織的活動兩次以上由主席團作決議,並可予以退出學生會。

2、凡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各部門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沒按規定時間上交的扣3分,工作報告在工作或活動後一周內交,否則扣2分到4分;

3、沒有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許可權或丟掉權利的酌情扣2-5分。

4、對團委、主席團要求的工作任務(本部的、非本部的)無故不執行者扣2—5分,延誤者酌情扣3分;各部門內以以上同等情況處理;

5、未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對工作情況匯報不屬實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綜合考核

3、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一律自動退出學生會;

4、學生會成員的例會或工作凡有需請假者必須事先向部長請假,學生會委員、幹事的例會或工作凡有需請假者必須事先向學生會主席請假,以上情況經部長或主席批准後方可離開;違者扣5分。

(五)嘉獎方面

1、凡重大精神、內容(較有影響的全校活動或傳統活動)或學生會出現重大問題必須向主席團匯報,能及時與主席團反映,視情況加2—5分。

2、整學期工作積極、認真負責者,視其表現情況加1—5分;

3、對每次部門分配到的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並有一定突出成績者,加5分;

4、部門自行組織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的幹部加4分,幹事加2分;

5、一學期都有參加學生會組織的集體活動者,加5分;一學期例會、值班全勤者加5分;

6、為維護學生會榮譽和整體利益而作出貢獻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達的任務能順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為學生會制訂好計畫或獻計獻策者,對其作出較大貢獻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執勤的而幫助別人執勤者每次加2分;

10、學生委員會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核制度,結合本月的工作實際,各部門根據部門實際情況投票評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過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礎分加4分。

注:各部門把每次評比的結果由人力資源部收集、處理。接受主席團和各部長的監督

考核結果:

將各項考核成績累積之後便得出個人學期考核總分,若總分低於50分者撤消其職務,低分者給予批評處分,高分者給予表揚,形成公平對比。同時本考核對評優評先、入黨、公升降職等一切獎懲都具有參考價值。即將考核結果作為評選學生會優秀學生幹部的主要依據,並報送學院團委備案,作為考核和評優評獎的參考依據,並將學生會幹部鑑定表,報送院學生會存入本人檔案。

學期總分最高的部門在原給予先進個人名額基礎上按本部們人數的20%多給予先進個人名額,最低的扣除20%的名額。

總分前3名在全體大會上表揚,最後一名點名批評,部長作自我檢討。

共青團江西財經職業學院委員會江西財經職業學院學生會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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