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D QE P 02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控制程式

2021-06-22 14:10:26 字數 3082 閱讀 3865

1 目的

識別及評價本公司生產活動中,對社會與自然環境的不利因素,評價其危害程度,識別重要環境因素,並對其進行有效地治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保護環境,確保達到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實現本公司可持續發展。

2 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本公司質量/環境管理體系所履蓋的生產活動中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

3 術語

本程式採用gb/t24001-2004 標準中的術語和定義。

4 職責

4.1管理者代表批准重要環境因素及其控制計畫。

4.2 專案部負責本程式的編制、修訂、實施的歸口管理。

4.3 生產運營管理中心主管負責重要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和確認,並填寫重要環境因素控制清單,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控制計畫」,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4.4 相關單位負責識別和評價單位範圍內的環境因素,並編制、彙總《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表》,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環境因素控制措施和實施。並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確認。

工作程式

5.1 環境因素識別

5.1.1 環境因素識別應收集以下資訊:

(1)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標準;

(2)本公司所有活動、產品及服務中消耗材料的種類、規格和數量;

(3)所有過程中要求的實施方法和措施。

5.1.2 環境因素識別的方法

(1)過程分析的現場評審:各單位按照活動週期、預算定額和降低成本計畫,現場分析,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表並匯交質量技術部

(2)問卷調查;

(3)經驗判斷(必要時採用儀器檢測)。

5.1.3 環境因素識別的範圍

環境因素識別包括本公司生產活動以及產品提供過程中可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1)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的**及排放;

(2)生產全過程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3)危險化學物品的搬運、存放、使用、處理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4)水、電、煤、氣等原材料和資源的利用對環境的影響及其可節約程度;

(5)日常辦公、職工生活等活動可能對環境的影響;

(6)機械裝置、施工材料的採購、運輸、裝卸、維修、保養、執行等活動可能對環境的影響。

5.1.4 環境因素識別應考慮的狀態、時態、型別三個方面

(1)三種狀態

—正常狀態:即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執行狀態;

—異常狀態:即裝置、設施的維修狀態,啟動和關閉裝置的瞬間狀態;

—緊急狀態:緊急發生突發性或與裝置出現緊急故障及人為無法**其潛在發生時間的情況。

(2)三種時態:即過去、現在、將來、正在發生和可能發生的環境影響。

(3)六種型別:

—向大氣排放;

—向水體排放;

—廢棄物處置;

—對土地的汙染與破壞;

—原材料與自然資源的消耗;

—其它影響社群環境的問題,如雜訊、洩漏、生態破壞等。

5.2 環境因素評價

5.2.1 對影響環境的因素採用數值化計算,進行環境因素重要性評價,具體方法如下:

環境因素重要性指數l: l=a×b×c×d

其中:l—環境影響重要性等級指數

a—對環境的影響頻次

b—對環境的影響程度

c—對環境的影響規模

d—環境遭受影響後的恢復能力

影響環境的引數(因素)a、b、c、d和環境因素重要性等級指數l按照以下表-1、表-2、表-3、表-4、表-5確定:

表-1 a—環境影響頻次

表-2 b—環境影響程度

表-3 c—環境影響規模

表-4 d—環境影響恢復能力

表-5 l—環境影響重要性等級

5.3 重要環境因素確定

5.3. 1 環境重要性等級指數l值>150的,應將其確定為重要環境因素。

5.3.2 存在可能導致潛在的重大環境危害,應評為「重要環境因素」。

5.3.3 已違反法律法規的應確定為重要環境因素。

5.3.4 各單位在進行環境因素辨識和評價時,應有員工代表及相關崗位人員參與,確保該過程的嚴謹、完整和公證。

5.4 風險控制

5.4.1 質量技術部針對不同級別的環境因素應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對於重要環境因素要採取消除、轉移、降低、監測管理,對於重大危險源要採取降低、管理、控制。

5.4.2 風險控制措施應首先考慮消除的原則,其次考慮轉移、降低和監測管理,使用個體防護是最後的手段。

5.5 辨識、評價和控制的確定

5.5.1 各單位要根據不同的生產作業特點,按作業方法和工序分別將辨識出的危害事件、危害因素、風險級別填入《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表》,報專案部。

5.5.2專案術部對各單位報來《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表》的內容及評價進行複審確定,並彙總編製成《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彙總表》。

5.6 辨識、評價和控制的更新

5.6.1 新設生產線,由各單位對已辨識出的環境因素以及評價結果和控制措施進行一次重新確認,有變化時重新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表》。

5.6.2專案部根據新設生產線及其它活動的更新情況,每年組織一次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措施更新的檢查。

5.6.3 發生下列情形時應及時進行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更新。

(1)法律法規及相關要求發生變化。

(2)建設新專案採用新工藝、新裝置;主要原輔材料發生較大變化,裝置設施發生較大變化。

(3)內審、外審、管理評審的要求。

(4)事故、事件、不符合項出現後的評審結果。

(5)相關方抱怨或要求。

(6)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完成,對危險因素未進行評價的。

5.6.4 各單位需對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的策劃進行更新的,應及時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表》,報質量技術部組織評審。

5.6.5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對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控制和策劃的措施實施全過程監控。負責所有環境因素識別、評價中的重要環境因素確認,並填寫重要環境因素控制清單,

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控制計畫」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6 相關與支援性檔案

《雜訊汙染與防治控制程式》

《空氣汙染控制程式》

《節能降耗控制程式》

《汙水處理控制程式》

《固體廢棄物**處理控制程式》

7 記錄

7.1 環境因素識別、評價表

7.2 重要環境因素控制清單

7.3 環境因素彙總表(與7.1相關格式)

02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程式

1.目的 識別 評價公司能夠控制的以及可以期望對其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並確定 更新重要環境因素,以對其進行管理。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所有活動 產品 服務中環境因素的識別 評價 更新與管理。3 職責 3.1 品質管理部負責本程式的組織和監督檢查 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環境因素及其影響進行調查和...

02環境因素識別及評價管理程式

修訂記錄 注 如無受控檔案之蓋印,為非受控檔案,只有受控檔案才會被自動更新.1.0目的 識別 評價本公司在經營活動所存在的環境因素,以維持本公司環境活動持續不斷改善。2.0範圍 本公司內所有經營活動。3.0職責 3.1 行政部負責進行公司全面環境因素的識別 登入及評價工作。3.2各相應部門負責本部門...

18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式

環境因素 識別與評價程式 編制 審核批准 日期唐山方舟實業 修造船廠 1 目的 降低能源消耗,最大限度地保持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確定公司範圍內生產 管理過程中必須予以解決的環境因素,制定相應的 切實可行的措施 杜絕生產管理活動中產生的各類汙染源外洩,防止造成對環境的破壞和對社會的不良影響 保證職工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