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的幾點主要區別

2021-06-21 10:36:01 字數 2126 閱讀 8897

一、計提的資產減值不得轉回

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17條明確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只允許在資產處置時,再進行會計處理。

此前的會計準則,允許資產減值準備轉回,為上市公司提供了利潤操縱空間。運用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和衝回操縱企業利潤,是我國一些上市公司經常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這些利用大幅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進行利潤調節的公司,有可能在2023年將減值準備統統轉回,否則2023年執行新會計準則後,這些「隱藏利潤」將永遠費用化了,所以這些公司2023年的利潤將產生較大的波動。

二、存貨發出計價一律採用「先進先出法」

存貨發出計價,取消「後進先出法」,一律採用「先進先出法」。這一核算辦法的變動,將使企業利用變更存貨計價方法來調節當期利潤水平的慣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業的當期存貨耗費用,反映的都是實際的歷史成本,而沒有人為調節因素。便於對企業的經營業績進行分析和比較,提高了會計資訊的使用價值。

三、債務重組所得可以計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規定,債務重組所得可以計入當期損益。而目前的會計準則將債務重組利得計入公司資本公積,不能產生利潤。

四、非貨幣**易從按賬面價值計量改為按公允價值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規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同時滿足如下兩個條件,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一, 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第二, 第二,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第三,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再次運用了公允價值來計量。由此產生的結果是,這一交換將再次產生利潤。此前採用的賬面價值計算法,基本不產生利潤。

如果上述兩個條件不能同時滿足,則仍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成本,不確定損益。上述規定特別指出,若交易雙方存在關聯關係,可能導致發生的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

五、關聯公司合併以賬面價值核算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以賬面價值作為會計處理的基礎,放棄使用公允價值,以避免利潤操縱。目前中國企業的合併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合併對價形式上是按雙方確認的公允價值確認,而實質上並非是雙方都認可的價值,儘管公允價值是要經過中介機構評估確認,但是人為操縱因素過多地干擾了公允價值的實現。

六、上市公司所得稅會計的處理

《所得稅》準則是本次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修訂的一項重要內容。新準則不再將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分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而是借鑑國際會計準則,採用暫時性差異的概念,據此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由此確認的所得稅費用包括了當期所得稅費用和遞延所得稅費用。然後根據利潤總額扣除所得稅費用,得出稅後利潤即淨利潤。

目前我國企業的所得稅會計基本是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包括遞延法和債務法)並存。絕大多數上市公司採用了應付稅款法,而商業銀行由於需要按照貸款五級分類結果計提貸款損失準備,較多地採用了納稅影響會計法。而本準則要求企業在取得資產、負債時,應當確定其計稅基礎。

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而適用稅率發生的,企業應對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進行重新計量。

因此本準則實際只允許企業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中的債務法。這是對所得稅會計的乙個重大變化。

由於在本準則徵求意見之時,就有許多會計人員甚至是許多註冊會計師普遍反映對納稅影響會計法缺乏實際經驗。可以想象本準則將是本次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實行難度最大的準則之一。

七、擴大合併報表範圍

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納入合併報表範圍,而不以股權比例作為衡量標準。這一規則的變革,遵循了實質性會計原則,阻斷了一些企業利用分離若干子公司,縮小持股比例,將經營狀況不好的業務從合併範圍中剔除,從而粉飾企業集團整體業績的慣用伎倆。

八、應予資本化的借款利息不再限於固定資產

《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規定,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時,應當予以資本化。這將意味著允許為生產大型機器裝置、船舶等生產週期較長且用於**的資產所借入的款項所發生的利息資本化,計入存貨價值,而不再直接計入損益,也就是可資本化的資產不再限於使用專門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

九、**投資的期末計價

新的投資準則,修訂了調整投資的分類方式。調整後的投資分類為:交易性**投資、持有到期投資和權益性投資,其中交易性**投資類似於原先的短期**投資。

期末按交易所市價計價(視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而不再採用現行的單邊調整的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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