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FD 09 03裝置異動管理制度 試行

2021-06-20 01:33:41 字數 2693 閱讀 9444

(ghfd-09-03)

2023年10月

制度控制表

目錄1目的952

2適用範圍952

3引用標準及關聯子系統952

4專用術語定義952

5執行程式952

6職責952

7檢查與評價954

8反饋954

附錄裝置異動管理制度檢查與評價表954

1 目的

裝置異動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規範裝置異動程式、資料歸檔管理職能、異動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2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所有權歸中電國華股份****的所有生產裝置、設施、重要專用檢修工器具、庫存重要專用備品備件或特殊材料的異動管理及直接服務於生產用車輛、通訊裝置(設施、頻道)等裝置(設施)的異動管理。

3 引用標準及關聯子系統

3.1發電管理職責、許可權管理子系統 (ghfd-01)

3.2風險管理子系統(ghfd-02)

4 專業術語定義

異動指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系統流程、執行方式、接線方法有任一項與原狀有所改變;設施的拆遷及框架結構(面積、容積)有所改變;重要專用檢修工器具、庫存重要專用備品備件或特殊材料挪作它用(含臨時外借); 直接服務於生產用車輛、通訊裝置(設施、頻道)人為解除其服務效能;生產場所重要通道的封堵、改變或人為改變其照明亮度、粉塵濃度等直接影響作業環境的變更;所有專用標誌、警告牌、色環色帶的改變;放射源發射方向的改變等.

5 執行程式

5.1裝置(設施)異動必須由裝置(設施)異動工作負責人提出並填寫裝置異動申請單,裝置異動申請單應寫明所異動裝置(設施)名稱,異動的內容、理由、異動時的安全措施、安全性評價、風險評估、環保評估並附相應的圖紙(說明、計算書),並報請裝置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批准後,上報安健環委員會進行複審,審核批准後上報公司領導批准,審核未被通過則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5.2裝置異動執行部門接到裝置異動申請單後,指定異動執行負責人執行裝置異動,同時辦理裝置系統異動執行報告返至裝置管理部門

5.3裝置負責人接到裝置異動執行報告後,將裝置異動申請單、執行報告單裝訂後複製一式數份分發至相關部門。

6職責6.1裝置異動管理制度制度負責人:由中電國華電力公司發電部技術創新與工程管理高階主管擔任,職責如下:

6.1.1裝置異動全過程管理,對各發電公司的裝置異動工作每年集中檢查一次。對各發電公司年度內所發生的永久性變更在安全、健康、環保方面以及經濟性情況進行評估,每年一次。

6.1.2批准裝置異動的執行程式和操作規則,解決該制度與其它子系統或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每年一次。

6.1.3對本制度實施效率進行定期審查,協調和授權對本制度的修改。

6.2裝置異動管理制度制度執行人由各發電公司裝置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見下表:

職責如下:

6.2.1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對本公司的裝置異動工作每季度集中檢查一次,對本公司年度內所發生的裝置異動在安全、健康、環保方面以及經濟性進行評估,每半年一次。

6.2.3制定本制度的執行的程式和操作規範,協調該制度與其它子系統或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2.4在發生變更情況時對流程和操作進行審查並提出修改意見

6.2.5把裝置異動詳細情況登記並存檔

6.3裝置負責人

對裝置(設施)異動的必要性、異動內容的正確性、異動時安全措施的正確性、異動後裝置(設施)對新系統(環境)的適應性負責。對異動申請單中或所附說明、計算書的正確性、所參照標準的權威性負責。對異動前後安全性評價的正確性、風險評估的準確性、環保評估的準確性負責。

6.4裝置執行人員:

對裝置(設施)異動後原系統的安全性負全部責任,對裝置(設施)異動後在新系統中執行的安全性負責。對申請單中安全性評價是否符合評價標準負責。對異動時的安全措施的正確性負責,並對安全措施的正確執行負監督責任。

6.5裝置(設施)主管部門負責人

對裝置(設施)異動後原系統安全性,異動時的安全措施執**況負管理責任。

6.6安全主管人員

對異動後原系統的安全性,異動時的安全措施的正確性、執**況負直接管理責任。對異動申請單中的風險評估的正確性及所參照有關標準的準確性、權威性負責。

6.7環保主管人員

對異動申請單中的環保評估的正確性及所參照有關標準的準確性、權威性負責。對異動所產生的環境影響負直接責任。

6.8異動執行負責人

異動執行前重新審核異動時安全措施,對安全措施不全面、不正確時有權提出疑異並拒絕執行和及時反饋到裝置異動提出人員。對異動時安全措施的正確執行負責。負責辦理異動執行報告並交至裝置裝置負責人

7檢查與評價

各發電公司每個部門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裝置異動工作,每個季度應將對裝置異動工作進行集中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填寫在《裝置異動管理制度檢查與評價表》(見附錄)中,由裝置管理部門負責人評價後,送交安健環委員會審核,並由安健環委員會負責將最後所有評價結論、審核意見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和評價人中,並上報各發電公司主管領導審核後送交中電國華電力公司本制度負責人。

8反饋8.1各發電公司安健環委員會,應在季度安健環會議上將已執行裝置異動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對《裝置異動檢查與評價表》 最後所有評價結論、審核意見準確通報給各有關人員。

8.2各發電公司公司安健環委員會應根據《裝置異動檢查與評價表》上的評價意見,提出考核意見後反饋到考核部門作為考核依據。同時將《裝置異動檢查與評價總表》連同改進報告或意見傳報中電國華電力公司發電部制度負責執行人。

8.3本制度應根據各公司的反饋意見由制度負責人進行修訂、完善。

附錄本制度有1個附錄:裝置異動管理制度檢查與評價表。

附錄6裝置異動管理制度檢查與評價表

裝置異動管理制度

海安華新熱電 裝置異動管理制度 制訂 修士文 審核 陸新宇 批准 吳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裝置管理,保證各種執行系統圖 裝置結構圖 備品製造圖與實際情況相等,便於執行人員和檢修人員及時掌握裝置和系統的變動情況,及時修改現場規程標準,有利於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第二章裝置...

裝置異動管理制度

前言為規範公司裝置管理工作,便於執行操作,及時制定相關安全技術措施,為修編執行 檢修規程提供依據,從而保證機組安全穩定執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提出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制定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審核 批准 裝置異動管理制度 1.裝置異動的範圍 1.1生產裝置增加 改動和拆除...

裝置異動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於電廠裝置異動管理工作。2編制依據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3定義與術語 裝置或系統的操作功能的改變 物理結構的改變 拆除 位置的變動 裝置或部件的增裝統稱裝置異動。4機構 職責 分工 4.1生產裝置處 4.1.1針對技術設計 工程費用 技術措施 施工方案,提出意見,並對其技術可行性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