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質量檢測驗收制度

2021-06-16 08:46:05 字數 797 閱讀 9173

探放水施工檢查驗收制度

為了杜絕水災事故,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做好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嚴格落實「物探先行鑽探跟進探掘分離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則,確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據我礦的實際情況,為便於保證井下探放水現場管理規範,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連續性,進一步落實井下探放水責任制。特對井下探放水工作驗收規定如下:

一、公司成立探放水施工檢查驗收組,領導組由通風管理部、安全監察部、生產基建部、探放水隊組成:

組長: 董事長(總經理)

常務副組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 公司其他副總經理

成員:安全監察部人員、生產基建部、探水隊人員組成。

辦公室設在通風部。

二、探放水工作驗收程式

1、探放水設計必須合理、規範,在《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各部門領導審批之前,嚴禁擅自進行探放水作業。

2、在《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各部門領導審批後,嚴格按照設計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鑽探後要由礦主管領導組織安排探放水的驗收工作,參加部門應由礦安全監察部、生產基建部、機電管理部、通風管理部四部組成。

3、探放水質量檢查驗收領導組要嚴格根據探放孔設計認真檢查核對並在探放水驗收表上簽字,提出合理化意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當場不能解決的問題限期整改,並負責複查,誰簽字、誰落實、誰負責。

4、礦有關業務部室安全監察部、生產基建部、機電管理部、通風管理部對探放水地點將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未按探放水設計及措施探水加重處罰。

5、驗收內容以所批覆的作業地點《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為準。未盡事宜可參照有關《煤礦安全規程》中第六章防治水的一般規定和第三節井下防治水第259條—277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探放水質量檢測驗收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 有掘必探 有採必探 先探後掘 先探後採 的探放水方針,確保我礦探放水工作的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制度。1 探放水工作必須嚴格按照 探放水設計 探水作業規程 實施。2 探放水鑽孔由分管探放水礦領導組織地測科 安全科 探放水隊 跟班礦長 排程室主任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時按照 探放水設計 ...

探放水質量檢測驗收制度修改

為了杜絕水災事故,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做好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嚴格落實 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 的探放水原則,確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便於保證井下探放水現場管理規範,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連續性,進一步落實井下探放水責任制。特對井下探放水工作驗收規定如下 一 探放水設計必須...

探放水作業質量驗收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 預報 有掘必探 先探後掘 先治後採 的探放水方針,確保我礦探放水工作的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制度。1 探放水工作必須嚴格按照 探放水設計 探水作業規程 實施。2 探放水孔由地測科 安全科 探放水隊 分管探放水礦領導 跟班礦長 駐礦安監員 安全指揮中心主任 採掘隊隊長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