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當代中國選舉制度

2021-06-16 07:16:35 字數 4969 閱讀 6817

選舉與民主政治

■ 1.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環節。

■ 2.選舉是人民進行權力委託的行為,是現代代議民主政治的基礎。

■ 3.選舉是國家各類機關獲取合法性的途徑。

第一節選舉與民主政治

(一)選舉

1。概念:

選舉是指某一社會群體中的全體或部分成員,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式,根據個體自己的意志,選擇若干人員擔任某項公職的行為。

2。選舉概念的涵義:

(1)「社會群體」,包括國家、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群眾組織等,它們都可以通過其成員的選舉行為產生自己的代表或領導,這表明現代社會中,選舉的適用範圍非常廣泛。

(2)「全體或部分成員」,涉及到在乙個社會群體中哪些人有資格參加選舉,亦即選舉主體問題。

(3)「既定的方式和程式」,任何選舉都必須預先設定某種方式(如投票、舉手、鼓掌、起立等)和某種程式(如劃分選區、提出候選人、投票、計票、宣布投票結果等),否則,選舉便無法進行。

(4)「選舉」,就其詞義上講,即選擇與推舉。選舉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志,選擇有被選舉權的人中的任何人,即根據「選舉人意志」做出抉擇,這是任何選舉的必要條件和關鍵所在。

「選舉人意志」受到多方面的影響,但選舉不能反映選舉人意志,稱不上真正的選舉。

(5)「某項公職」,任何選舉,都是有目的的行為,即為了選擇若干人員擔任某項公職。「公職」可以是國家元首、可以是國家代議機關的組**員,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也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長、經理、廠長、工會主席等各類社會組織的領導人員。

3。選舉的基本要素:

(1)主體(選舉人)

(2)客體(被選舉人)

(3)目的(產生管理者)

(4)方式(投票、舉手、海選等)

(5)程式(選舉委員會制定選舉流程)

(6)結果(宣布選舉結果)

4。選舉的根本特徵:

是實現選舉人的意志,是公民在現代民主社會中的基本政治權利。從形式上看,有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

(二)選舉制度

1。概念:

選舉制度是指規範選舉活動的各類制度。

其含義包括:(1)廣義上說,是指有關選舉一切公職人員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規、章程、規則和慣例等所有規範、準則的總和);

(2)從中義上說,是指有關選舉各類國家機關(代議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組**員的制度;

(3)狹義上說,專指有關選舉國家代議機關組**員的制度。

其內容包括,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確定,選舉所遵循的原則、選舉的組織機構、選舉的方式和程式、代表與選民關係等內容。這些內容一般都在各國憲法、選舉法和有關法律中明確規定。

2。選舉制度的本質

(1)現代社會裡,大多數國家承認並宣布「主權在民」或「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只有人民才能行使國家權力;

(2)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必須通過選舉,將屬於全體人民的國家權力委託給由人民選出的代表(議員)所組成的國家代表(代議)機關去直接行使,或委託給人民選出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分別去行使;

(3)本質上,選舉是人民進行權力委託的行為,是國家機關(包括代議機關或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獲得合法性的途徑,是現代代議民主政治的基礎;

(4)沒有選舉便沒有代議制,就沒有現代民主政治;

(5)選舉制度是現代國家政治制度的乙個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根據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節選舉制度的主要原則

一、普遍原則

1。普遍原則:是指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普遍性。選舉權是指公民選舉國家代表機關的權利;被選舉權是指公民被選為國家代表機關的權利。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公民參加國家管理最基本的政治權利。

2。憲法和《選舉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中國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具有極大普遍性,與西方國家相比較,這種普遍性的限制條件是最少的。

二、平等原則

1。平等原則:是指每個選民,都在平等的基礎上參加選舉,不允許任何選民有任何特權,也不允許任何選民受到任何歧視。

每乙個選民在一次選舉中只有乙個投票權。就被選舉權而言,在選票面前,人人平等,嚴格按照得票情況決定當選者。3。

在某些問題上,中國的選舉制度並不強調形式上的絕對平等,而是從本國實際出發,作了一些變通規定。

(1)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縣級以上各級人大中城、鄉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之間的比例為1:4,即每乙個城鎮選民代表的人數是鄉村選民代表人數的四倍。但當城鄉差別逐漸縮小和消除後,這一比例規定也撤銷。

(2)我國選舉法規定各級人大中都有一定名額的少數民族代表,從而保證各民族都能通過各級人大平等地討論、決定和管理國家事務。當然,隨著民族差異的縮小,這種規定也會逐漸撤銷。

這兩種形式上不平等的規定,對中國民主發展的現狀而言是一種合理的選擇。這也是對少數人權利保障所必需的,從憲政民主的角度來看,這種形式上不平等的規定也是必要的。

三、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的原則

1。直接選舉是指由選民直接通過投票等方式,選舉產生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

由下一級代表機關代表選民的意志,選舉產生上一級國家代表機關代表的叫間接選舉。

直接選舉是人民意志的直接表達,後者是選民意志的間接表達。理論上講直接選舉的民主程度更高。

2。我國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適用範圍的變化

2023年選舉法擴大了直接選舉的範圍,規定縣(自治縣)人大代表也由直接選舉產生。

其意義:(1)廣**民直接選舉縣人大代表,擴大了我國公民直接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2)縣、鄉鎮人大代表直接對選民負責、接受選民監督。

(3)有利於加強縣一級政權的建設,推動了鄉、鎮政權建設。(4)擴大直接選舉的範圍至縣一級,是我國政治體制改的重要成果。

2. 直接選舉範圍受到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交通、通訊等各方面的實際條件影響。

當代中國選舉制度的發展方向,應該是直接選舉的層級越來越高,直至全國人大代表都直接選舉產生。

四、秘密投票(無記名投票)原則

1。秘密投票即無記名投票,是指選舉人採取不公開的方式,在選票上註明自己選中的候選人,而不簽署自己的姓名,並親自將選票投入密封的票箱。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時候採取任何方式追查選舉人的選舉行為。

秘密投票雖只是一種投票方式,但關係到人民群眾能否自由表達自己意志。

2。無記名投票能解除選民自由表達自己意志的顧慮。

現在一般在投票站設有秘密「寫票間」。

選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殘疾不能寫選票的,可以委託他信任的人**選票,投票站設有「**選票處」。

3。同無記名投票相對的,是記名投票或者以起立、歡呼、舉手等公開方式代替投票。

這種投票方式,只在少數情況下使用。

4。新修訂的《選舉法》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一律採用無記名的投票方式」。

五、差額選舉制度

差額選舉是指參加選舉的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代表數的一種選舉方式。現代民主國家一般都實行差額選舉。

差額選舉有利於參加選舉的候選人增強「接受選民選擇」、對「選民負責」的觀念。

為了保障選舉按照以上原則實施,選舉法在選舉經費和司法方面對選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做出了保障。

為確保上述各項原則的貫徹,《選舉法》做出了兩項保障性規定。

1。經費保障: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舉經費,由國庫支出。

這為廣**民和代表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提供了物質條件。

2. 司法保障:對下列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應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刑事處分:

(1)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

(2)偽造選舉檔案、虛報選舉票數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3)對於控告、檢舉選舉中違法行為的人,或者對於提出要求罷免代表的人進行壓制、報復的。

第三節主持選舉的機構與選舉程式

一、主持選舉的機構

1、選舉法規定,各級人**舉的都由選舉委員會主持。

2、選委會就其性質而言,是主持和辦理選舉工作的臨時機構。選舉工作一旦完成即撤銷。

根據我國《選舉法》第七條規定: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2)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鄉、民族鄉、鎮的選舉委員會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3)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

3。選舉委員會的主要職權,包括:

(1)主持本級人大代表的選舉;

(2)規定選舉日期;

(3)進行選民登記,審查選民資格,公布選民名單;受理對於選民名單不同意見的申訴,並做出決定;

(4)劃分選舉本級人大代表的選區,分配各選區應選代表的名額;

(5)彙總並公布代表候選人名單,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和公布正式候選人的名單;

(6)委派人員主持投票站或選舉大會的選舉;

(7)確定選舉結果是否有效,公布當選代表名單。

此外,還有擬定選舉工作計畫、培訓選舉工作人員、宣傳《選舉法》、受理對選舉中違法行為的檢舉和控告等。

3。選舉委員會可以設立辦事機構。

一般選舉委員會在實際操作中都設立辦公室,由有關部門派人參加。

辦公室通常含有秘書組、聯絡組、宣傳組、組織組、選民登記及選舉事務組等,各族負責辦理選舉中的某項具體事務。

有些地方的選舉委員會還設立派出機構。

各選區則成立選舉工作小組,負責本選區內的有關選舉事務。

二、劃分選區與選民登記

在直接選舉中,選委會建立後,即應擬定選舉工作計畫、規定選舉日期,並劃分選區。

第三章會議制度

第十一條辦公室實行黨組會議 主任辦公會議 辦公會議 全體幹部職工大會 黨支部會議 離退休人員座談會 民主生活會等會議制度。第十二條黨組會議由辦公室黨組成員組成,並由黨組書記召集,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黨組織建設 幹部考核及管理 重大事項的研究,保證黨的方針 政策的貫徹落實。黨組會議原則上每季召開一次,出...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一 考勤管理 作息制度 由於行業特殊性,公司因崗位不同推行不固定作息制度,每天的工作時間具體為 注意 休息日不同部門和崗位可作針對性調整 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實行 制度,員工上下班均應 忘記 者,每月有一次可豁免機會,必須填寫 考勤豁免單 提交部門主管簽字,並應於當天或第二天把 考勤豁免單 送到人事部...

第三章教育目的與制度

3.我國古代教育家荀子說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 白沙在涅,與之俱黑 這強調的是哪一因素對人的潛移默化的作用?a.遺傳 b.環境 c.教育 d.主觀能動性 答案 b。中公專家解析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 白沙在涅,與之俱黑 意指環境完全左右人的行為,就像生長在麻叢中的蓬草,會長得很直,失去原來的形貌 而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