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企案例]:tcl的工資制度
職工工資制度(試行方案)
一、 總則
1.1為規範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專案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專案開發人員還有專案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專案津貼自研發專案經總經理批准立項後,於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專案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專案完成情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專案如提前或按期完成,專案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
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專案完成率低60%,專案津貼自當月停發;如專案完成率高於60%,專案津貼繼續發放,直至專案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專案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情況,確定專案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於於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3.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職員,包括市場本部及難駐外機構所有職員。
3.5職員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3-1:
表3-1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行政工資 1、 總經理辦公會成員2、 總部助理部長以上職員(市場本部及下屬部門除外)3、 總經辦、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物料**部所有職員4、 研究部、工業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從事非專業技術工作的職員
技術系列研究部、工資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市場推廣部、客戶服務部所有職員
營銷系列 1、 市場本部及下屬市場管理部、行業銷售部、市場推廣部、銷售計畫部、客戶服務部所有職員2、 駐外機構所有職員(含經理、財務經理等)
四、工資計算方法
4.1工資計算工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專案-扣除專案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固定工資係數之和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
=工資標準×浮動工資係數之和
4.2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職員所屬的工資系列\職務,確定職員薪級.再根據職員薪級,確定對應的工資標準。參見《職員職務-薪級對照表》、《職員薪級表》。
4.3;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標準係數設定:
設工資標準為1,;固定工資標準係數為a,其中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標準係數為別為a1、a2、a3、a4,a=a1+a2+a3+a4。
浮動工資標準係數為b,其中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專案津貼標準係數分別為b1、b2、b3、b4,b= b1+b2+b3+b4。
以上係數的標準設定說明如下表4-1:
表4-1:工資專案標準係數高階定
工資系列固定工資標準係數(a) 浮動工資標準係數(b)
合計基本工資(a1) 技能工資(a2) 住房補貼(a3) 醫療補貼(a3) 合計考勤工資(b1) 績效工資(b2) 效益工資(b3) 專案工資(b4)
行政系列 0.7 0.2 0.4 0.08 0.02 0.3 0.1 0.1 0.1 /
技術系列 0.7 0.2 0.4 0.08 0.02 0.5 0.1 0.1 0.1 0.2
營銷系列 0.5 0.2 0.2 0.08 0.02 0.5 0.1 0.1 0.3 /
4.4固定工資計算方法: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a1+a2+a3+a4)
4.5浮動工資計算方法: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專案津貼
=工資標準*(b1*c1+b2*c2+b3*c3+b4*c4)
其中,c1為考勤考核係數,c2為績效考核係數,c3為效益考核係數,c4為專案考核係數。確定方法分別見下表4-2、4-3、4-4、4-5:
表4-2:考勤考核係數(c1)確定方法:
c1初始值=1
考勤結果 c1扣除值
曠工0.5天以上 1
病、事假每請一天 0.25
月累計遲到/早退每滿5次 0.5
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滿1小時 0.5
1次事前未辦請假手續 0.2
c1=初始值—扣除值
表4-3:績效考核係數(c2)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考核成績含義佔職員總數的比例績效考核係數c2的取值
s 優秀 5% 1.3
a 良好 15% 1.1
b 合格 60% 1.0
c 基本合格 15% 0.6
d 較差 5% 0
表4-4:效益考核係數(c3)確定方法
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係數c3的取值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係數c3的取值
151%以上 2 61%-80% 0.8
121%-150% 1.5 41%-60% 0.6
101%-120% 1.2 21%-40% 0.4
81%-100% 1 0-20% 0
表4-5:專案考核係數(c4)確定方法
考核期內專案程序完成率專案考核係數
完成100%以上 1
完成80%-100% 0.8
完成60%-80% 0.6
完成60%以下 0
專案考核由專案經理負責。
五、試用期限職員薪級確定
5.1工資由總部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1.1通過招聘方式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在大幅度考核後提出建議,填寫《》(附3),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5.1.2通過畢業分配方式直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建議,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5.1.3試用期職員如在職時即擔任總部課長以上行政職務,或分公司財務經理經理、副經理、經理等行政職務者,薪級一般應確定為其職務相應的下限薪級標準。
5.1.4試用期職員如在入職時未擔任以上行政職務者,根據表5-1執行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
用人部門在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職員確定試用期薪級時,應根據試用人員的能力、經驗及試用職位的工作複雜程度,在上限範圍內酌情考慮。基本原則: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
5.1.5對於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突破以上5.
1.3、5.1.
4條規定和標準,需由用人部門在《職員薪級調整表》上寫明申請的工資標準及局面理由,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表5-1部分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範圍:工資由總部發放,且未擔任行政職務者]
試用期職員學歷 0-2年工作經驗者 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浮動範圍及上限
博士 33 6000 可適當上浮1—15級上限為第18級(9800)
碩士 52 2600 可適當上浮1—20級上限為第32級(6200)
雙學士 54 2400 可適當上浮1—20級上限為第34級(4600)
本科 60 1800 可適當上浮1—20級上限為第40級(5800)
大專 66 1200 可適當上浮1—15級上限為第51級(2700)
中專 71 700 可適當上浮1—15級上限為第56級(2200)
備註 1、 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2、 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要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5.2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2.1分公司信下屬經營部、辦事處試用期職員的薪級由所屬分公司招聘考核負責人提出建議,填寫《職員薪資調整表》,由分公司經理確定。
分公司及下屬經營部、辦事處的試用期職員工資情況應報所屬分公司經理備案,分公司經理、總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有權對管轄的駐外職員工資情況進行查詢、監督。
5.2.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參見5-2。
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駐外機構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試用人員的能力、經驗,試用職位的工作複雜程度,在上、下限範圍內確定試用期職員的薪級標準。
表5-2 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範圍: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試用期職員學歷下限上限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工資標準
碩士 67 1100 50 2800
雙學士 68 1000 54 2400
本科 69 900 57 2100
大專 70 800 60 1800
中專 71 700 63 1500
5.2.3對於駐外機構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實在以上2條規定的標準,但需要由駐外機構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提出書面理由,報行政人事部、市場管理部審核,主管領導批准確定。
六、薪級調整
6.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一年,或招聘人員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符合轉正條件者,應辦理轉正手續,重新確定薪級。
6.2公司每年6月、12月進行兩次職員績效綜合考核,並根據考核成績,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薪級。
6.3以上試用期考核,績效綜合考核均採用「sabcd」評分制。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規定如下:
表6-1. 績效綜合考核與薪級調整幅度對就在關係
考核成績考核成績含義薪級調整幅度備註
s 優秀上調5-6級職員薪級調整的上限為職員考核時擔任的行政或技術職務的薪級上限。
a 良好上調3-4級
b 合格上調1-2級
c 基本合格上調0級
d 較差下調1-2級
6.4職員轉正薪級確定程式同試用期薪級確定程度,即同以上5.1.1\5.1.2\5.2.1條所述。
6.5原則上公司將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對全體職員工資標準予以普調,並發文公告。
七、工資發放
7.1職員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月15日,如遇節假日應提前。
7.2職員的工資條應採用逐級發放的辦法:一般職員的工資由課長發放,課長的工資條由部長或助理部長發放,部工及助理部長的工資條由副總級主管領導發放,副總級領導工資由總經理發放。
7.3職員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執行。
7.4職員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方法,按職員離職管理程式的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8.1所有職員的工資均為公司機密。任何洩露、探聽他人工資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並處100—500元的處罰。
8.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附:不同工資系列工資計算案例
例1:設一名享受行政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則其工資專案分別為:
固定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 浮動工資專案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 3000*0.2=600 考勤工資 3000*0.1*0.8=240
技能工資 3000*0.4=1200 績效工資 3000*0.1*1.2=360
住房補貼 3000*0.08=240 效益工資 3000*0.1*0.8=240
醫療補貼 3000*0.02=60 / /
固定工資合計 2100 浮動工資合計 840
應發工資合計 2940
例2:設一名享受技術工資系列、參與某一專案研發工作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
2,效益係數為0.8,專案考核係數為0.8,則其工資專案分別為
固定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 浮動工資專案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 3000*0.2=600 考勤工資 3000*0.1*0.8=240
技能工資 3000*0.4=1200 績效工資 3000*0.1*1.2=360
住房補貼 3000*0.08=240 效益工資 3000*0.1*0.8=240
醫療補貼 3000*0.02=60 專案津貼 3000*0.2*0.8=480
固定工資合計 2100 浮動工資合計 1320
應發工資合計 3420
例3:設一名享受營銷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則其工資專案分別為:
固定工資專案應發金額(元) 浮動工資專案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 3000*0.2=600 考勤工資 3000*0.1*0.8=240
技能工資 3000*0.2=600 績效工資 3000*0.1*1.2=360
住房補貼 3000*0.08=240 效益工資 3000*0.3*0.8=240
醫療補貼 3000*0.02=60 / /
固定工資合計 1500 浮動工資合計 1320
應發工資合計 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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