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部脫硫執行管理制度 121012

2021-06-14 17:20:57 字數 5333 閱讀 2296

脫硫執行管理制度

1.總則

1.1. 執行工作是電力生產的第一線,為加強執行管理,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觀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

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值班質量。

1.2. 值班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堅守崗位,服從命令聽指揮。對違紀、違章行為,本部將按考核辦法處理,造成嚴重後果者,將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1.3. 值班人員應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尊重科學,忠於職守,實事求是,在工作中認真檢查,精心操作,仔細調整,確保管轄範圍的裝置安全、可靠、經濟的執行。

1.4. 值班人員在值班中應有全域性觀念,互相關心,團結協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充分發揮主人翁精神。

1.5. 值班人員**聯絡工作時,應先報自己姓名,並問清對方姓名,接受操作命令一定要複誦一遍,不允許打與工作無關的**。

1.6. 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應集中精力,嚴格監盤,做到勤分析、勤調整、勤檢查、勤聯絡,努力提高值班質量。

1.7. 當發生事故或誤操作等情況時,盡量保留事故現場,如實做好詳細記錄,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分析,認真吸取教訓。

2.組織領導與職權

2.1. 脫硫值班人員在行政上受技術專責、專業主管領導,脫硫值班人員在業務上受技術專責、專業主管及值長雙重領導;在生產排程上服從值長指揮。

2.2. 脫硫班長在**後30分鐘內必須向值長匯報裝置、系統的執行方式及主要裝置缺陷,並聽取值長布置的生產任務;同時,必須向本專業技術專責、專業主管匯報。

2.3. 脫硫班長在**前30分鐘內必須向值長匯報本班主要工作情況、裝置及系統的執行方式及主要裝置缺陷;同時,必須向本專業技術專責、專業主管匯報。

2.4. 脫硫值班人員受脫硫班長直接領導,脫硫副操有責任指導脫硫巡檢完成各項操作任務。

若脫硫班長因事暫時離開值班區域,脫硫主操可臨時**生產指揮和事故處理,脫硫副操、巡檢必須服從主操的操作調整指令,主操並及時向班長匯報。

2.5. 班長發布的操作命令,脫硫主操應無條件接受。

當命令與現場規程有牴觸時,脫硫主操應申述意見,說明原因,如班長堅持原命令仍需執行。但對明顯威脅人身和裝置安全的命令應拒絕執行,並立即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2.6. 脫硫主操發布的一切命令,脫硫值班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對任何明顯威脅人身和裝置安全的錯誤命令,值班員必須說明理由,拒絕執行,並報告上級領導。

2.7. 值長發布的操作命令,脫硫班長應無條件接受。

當命令與現場規程有牴觸時,脫硫班長應申述意見,說明原因,如值長堅持原命令仍需執行。但對明顯威脅人身和裝置安全的命令應拒絕執行,並立即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2.8. 值長發布的操作命令,脫硫技術專責、專業主管應無條件接受。

當命令與現場規程有牴觸時,脫硫技術專責、專業主管應申述意見,說明原因,如值長堅持原命令仍需執行。但對明顯威脅人身和裝置安全的命令應拒絕執行,並立即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3.崗位責任制度

根據脫硫崗位人員情況及裝置執行維護要求,確保系統安全經濟執行,進一步明確和落實責任制,其它管理規定按國電安順發電****的有關規定執行。

3.1. 班長崗位職責

3.1.1. 負責組織脫硫系統的執行和啟、停操作,確保系統安全經濟合理執行。值班期間應掌握各爐脫硫系統主要裝置及有關電氣裝置的執行狀況。

3.1.2.

在值班期間是所轄脫硫裝置、系統安全、經濟執行的第一負責人,對本班的安全負有領導責任。當班期間發生的異常情況,事後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總結。當班期間應以身作則,並督促全班人員遵守勞動紀律和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每班對裝置運**況全面檢查不少於一次。

3.1.3.

督促全班人員做好現場文明生產和定期工作、認真巡查裝置,檢查崗位的值班記錄和抄表記錄,積極開展執行分析。若出現異常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措施,對當班期間發生的異常情況應詳細記錄。對影響系統安全、經濟執行的缺陷應及時向技術專責、專業主管及值長匯報。

3.1.4. 組織和指揮本班內發生的事故處理,負責布置和做好事故預想,當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處理和及時匯報主管領導。

3.1.5.

在當值時間內,負責對各崗位發生的裝置缺陷進行核查、缺陷登入和聯絡相關人員進行處理。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的落實。每班對本區域內的裝置、系統運**況全面檢查不少於2次,及時發現裝置缺陷和積極消除裝置小缺陷,對無法消除的缺陷應及時匯報脫硫技術專責、專業主管,聯絡檢修處理。

若因故暫時無法停運消缺的裝置,除及時匯報脫硫技術專責、專業主管、值長外,要加強對裝置缺陷的檢查,觀察其發展勢態並做事故預想。

3.1.6. 領導脫硫執行人員確保完成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做好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

3.1.7. **後30分鐘內向值長匯報脫硫系統運**況,接受值長布置的工作。

3.1.8. 因故變更脫硫系統主要裝置執行方式時,應及時向值長匯報。對涉及機組執行的操作和6kv裝置的啟動應事先得到值長同意後方可進行。

3.1.9. 負責檢查、督促各專職區域和班組包乾區的清潔衛生工作。組織本班人員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臨時任務。

3.2. 脫硫主操職責:

3.2.1.1. 負責本單元脫硫系統及相關裝置的安全經濟執行和操作。生產排程上服從班長、脫硫班長的指揮,主操和班長不得同時離開值班室。

3.2.1.2. 脫硫主操有責任指導脫硫巡操完成各項操作任務。若脫硫班長因事暫時離開控制室,脫硫主操應臨時**生產指揮和事故處理,並及時向脫硫班長匯報。

3.2.1.

3. 負責脫硫裝置的執行監視、調整、啟停及事故處理操作,及與主機機組人員的聯絡。負責做好值班記錄,包括裝置狀態、系統操作及異常情況處理等。

負責控制室的抄表,每班必須對所有表計分析不少於兩次,對抄表的準時和準確性負責督促檢查。

3.2.1.4. 按命令執行有關操作,執行檢修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3.2.1.5. 按管轄範圍和交**的內容進行檢查和交**,完成本崗位各項工作和主操指定的工作。

3.2.1.6. 在值班期間發生的不安全現象,應主動向班長、脫硫技術專責、專業主管匯報,不得隱瞞或弄虛作假。

3.2.2 脫硫巡操職責

3.2.2.1 值班期間服從班長、主操的指令,完成各項操作任務。

3.2.2.2 負責定期巡檢、裝置維護、就地操作。

3.2.2.3 巡迴檢查標準按「巡迴檢查制度」執行。巡檢中發現裝置異常應及時匯報班長、主操,採取處理措施。

3.2.2.4 按管轄範圍和交**的內容進行檢查和交**,完成本崗位各項工作和班長、主操指定的工作。

3.2.2.5 按命令執行有關操作,配合主操執行檢修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履行工作票開工、終結、延期中的相關操作。

3.2.2.6 在班長的統一指揮下,配合主操做好本崗位裝置或系統的事故處理。

3.2.2.7 值班期間發生的不安全現象,應主動向班長、主操匯報,不得隱瞞或弄虛作假。

3.2.2.8 負責本崗位安全用具、操作用具、專用儀表等工器具的管理和交接。

3.2.2.9 負責本崗位公用規程和圖紙、技術措施、通知命令等相關資料的保管整理工作。

3.3管轄區域及責任劃分

3.3.1.

脫硫系統的停、復役受值長排程和指揮。班長負責脫硫系統、裝置的檢修工作票許可。啟停增壓風機和靜葉調整、氧化風機、迴圈漿液幫浦,原、淨煙氣擋板及旁路擋板的操作,必須得到值長的同意並在班長或脫硫技術專責、專業主管的監護下由主操進行。

班長負責事故處理的指揮和協調,並跟值長保持工作聯絡,主要裝置的停服役要及時向值長、脫硫技術專責、專業主管匯報。

3.3.2.

脫硫崗位與主機機組人員的工作聯絡一般由主操負責。迴圈漿幫浦及吸收塔本體上的附屬裝置、增壓風機及附屬裝置、氧化風機及附屬裝置和旁路檔板、原煙檔板、淨煙檔板、密封風機由班長負責交**,脫硫系統的其它裝置、設施由副操巡檢負責交**。

3.3.3.

副操負責脫硫裝置的執行監視、調整、啟停及事故處理操作,巡操負責定期巡檢、裝置維護、就地操作和副操暫離盤台的替換監盤工作,替換監盤時雙方必須將一些注意事項和檢修裝置了解交代清楚後方可進行,脫硫副操下盤後仍需關心盤前的報警訊號及巡操的監盤情況,兩名副操人員不得同時離開控制室。

3.3.4.

控制室監盤人員應認真監盤,不得與他人吹牛和做與監盤無關的事,對dcs畫面應定期進行切換,檢查、分析裝置系統的執行引數,原則上應以監視煙氣系統、吸收塔系統畫面為主。副操負責控制室的抄表,每班必須對所有表計分析不少於兩次,對抄表的準時和準確性負責督促檢查。巡操負責現場巡檢。

3.3.5. 副操每班必須對本區域內的裝置、系統運**況全面檢查不少於2次;巡操按第二章節規定的巡檢次數和要求執行。定期工作按規程規定的分工執行。

3.3.6.

主操負責交**室、工具箱間衛生工作;負責脫硫控制室內的公用工具、設施、資料的交**;副操負責控制室表盤、地面、衛生間的清潔衛生工作。 巡操負責脫硫區域內及脫水車間現場裝置、設施和石灰石漿液製備車間現場裝置、設施的清潔衛生工作。以上工作列入交**內容。

4.交**制度

4.1. 值班人員應按總工程師批准的輪值表值班,不得任意更改班次,遇有特殊情況,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調班。

4.2. **人員應在**前對所屬裝置進行檢查,詳細填寫各項記錄,校對系統模擬圖,檢查操作工具、安全用具、清掃用具、備品、鑰匙等完整齊全,並做好盤面、地面以及控制室周圍的清潔衛生工作。

4.3. **人員應提前20分鐘到達現場,檢查裝置、檢視執行日誌,了解執行方式以及裝置的檢修和缺陷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4.4. **前開班前會,匯報檢查情況,然後由主操總結並根據當時的運**況,布置本班任務,提出事故預想,交代注意事項。

4.5. **人員應主動向**人員口頭詳細交代本班的工作情況,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創造條件。

各崗位應按交**內容進行對**接,**者先簽名,而後**者簽名,交**工作方告結束。如因**沒有交清情況而發生故障,**者負有同等責任。

4.6. 堅持準點交**。

如**人員因故未能到達現場,**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並匯報主操。**主操應與**主操協商暫留所缺工種,或盡量找人代班;如**主操未到時,則由**主操組織召開班前會。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後,**人員方可離崗。

原則上一人不可連值兩班。

4.7. 交**過程中,如遇事故,應立即停止交**工作,**人員應在主操指揮下進行事故處理,必要時可請**人員協助操作,無關人員應退出現場。

待事故處理告一段落後,方可繼續進行交**。

4.8. 當裝置執行不正常或**人員有異議時,應提倡把方便讓給別人,把困難留給自己的精神,由雙方主操協商或經單元長裁決後進行交**,並做好詳細記錄。

4.9. 在交**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按不同崗位對口提出,並匯報各自主操,**人員應對**人員負責,立即組織返工、消缺,直至**人員滿意後方可繼續進行交**。

重大缺陷無法在班內自行消除時,**人員必須做好詳細記錄。

4.10. 執行記錄應一事一記。認真記錄。

5.巡迴檢查制度

5.1. 巡迴檢查是保證裝置正常安全執行的有效制度,值班人員對本崗位管轄的裝置應定期進行巡迴檢查。檢查時必須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並做好檢查記錄。

變電執行管理制度執行管理標準

變電執行管理制度 執行管理標準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本公司的執行管理職能 管理內容及檢查與考核辦法。1.2 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託管及提供執行服務的使用者變電站範圍的執行管理工作。2 引用標準 2.1 供電系統變電執行工作管理規定 2.2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3 管理職能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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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黑龍江省電力公司企業標準 牡丹江電業局企業管理標準及規定,特制定本制度彙編。本制度彙編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本彙編主要起草人 馮雪松 付立堅 本彙編審核人 於洪建 本匯報批准人 於洪建 本制度彙編由牡丹江電業局北一次變電所負責解釋,如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以上級規定為準,未盡事宜參考上級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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