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管理制度

2021-06-14 15:38:31 字數 639 閱讀 2767

1、目的:正確了解和掌握自行車狀態,及時發現和消除裝置缺陷,使裝置處於完好狀態,保證裝置正常執行。確保送藥員交通工具正常使用。

2、範圍:所有送藥員

3、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每台自行車都要指定專人負責。

4、門店應指定專人負責使用、保管及維護,任何人不得將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部件轉借給送藥員以外人員。

5、門店應安排專人對電動自行車電池進行充電維護。

4、門店送藥員及電動自行車責任人應每天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檢查維護,出現問題及時上報客服中心。

5、送藥員電動自行車,由公司統一調配,任何門店和個人不得私自調換或拆卸相關裝置器件,如在調換或拆卸過程中造成裝置損壞,按原價金額進行賠償。

5、送藥員使用電動自行車時,應愛護裝置,對於人為損壞的要追究其相關責任,按其損壞程度進行相應金額賠償並對違規操作人進行50—200元罰款,對已經完全損壞的裝置要原價金額進行賠償。

6、對違反電動自行車使用維護制度,而導致電動自行車損壞,相關責任人按原價賠償,同時對其造成嚴重後果者,根據情節嚴重性,對相關責任人處以200-500元的經濟處罰

7、電動自行車使用嚴格執行貴重物品交接制度,交接時使用者應全部在場,並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

8、客服中心將定期對各門店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定期巡檢,如發現問題將按相關制度進行嚴肅處理。

電動自行車管理制度

一 編制目的 為了加強電動自行車輛管理,規範車輛使用程式,控制車輛使用壽命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更好的為施工現場服務,特制訂本制度。二 電動自行車管理總則 1 施工現場電動自行車為工作所用,不可公車私用,僅限在施工區道路上行駛。2.電動自行車實行 定人定責,集中管理 誰使用 誰負責車輛的保管 維護保養,...

電動自行車管理制度

一 編制目的 為規範公園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 電動自行車管理總則 1 公園電動自行車為辦公所用,不可公車私用,僅限在園區工地及必要道路上行駛。2 電動自行車實行 定人定責,集中管理 誰使用 誰負責車輛的保管 維護報修,使用人員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車輛,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導致損壞或丟失...

電動自行車管理制度

一 編制目的 為規範苑區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 電動自行車管理總則 1 苑區電動自行車為辦公所用,不可公車私用,僅限在苑區及必要道路上行駛。2 電動自行車實行 定人定責,集中管理 誰使用 誰負責車輛的保管 維護報修,使用人員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車輛,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導致損壞或丟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