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佩戴制度

2021-06-14 09:54:09 字數 715 閱讀 9678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防護用品佩戴管理,搞好員工個體防護,減少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規程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進入有物體打擊、撞擊危險、火災、空中架設線路、高處作業等易傷頭部的場所必須佩戴好安全帽。

第三條進入有粉塵及其它含塵的有害氣體的場所必須佩戴防塵口罩;進入有有毒氣體的場所必須佩戴防毒口罩;在有中毒和窒息危險的場所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

第四條在有眩光、毒物、車削物、顆粒物及有害液體飛濺等易傷害眼部或影響視覺會導致事故的作業場所必須佩戴防護眼鏡。

第五條在易燃易爆的場所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在有酸鹼腐蝕危害的場所作業必須穿耐酸鹼工作服、戴防護手套,在有火焰、熱輻射的場所作業必須穿阻燃工作服。

第六條在有刺割及熱危害的場所作業必須戴手套,但在有絞碾危險和可燃、助燃氣體閥門操作時禁止戴手套。

第七條在有砸、擠、戳、灼燙危害的場所作業必須穿防護鞋,接觸電的作業必須穿絕緣鞋,油汙嚴重的場所作業應穿耐油鞋。

第八條在有絞、碾、鉤、掛危險的場所,不得穿戴披肩帽、大衣、寬鬆衣物等勞動防護用品。長頭髮者應將頭髮挽進工作帽內,帶子、皮帶要有防絞碾措施,工作服必須「三緊」(袖口、下擺、褲口)。

第九條下井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背甲、防塵口罩(或防油煙口罩)、穿三緊工作服、工礦靴等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條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勞動防護用品防護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安全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工傷事故,預防職業病和所必須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不是一般的生活福利待遇。第二條各類防護用品,凡有標準規定的就應按標準規則檢驗。第三條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由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具體擬定計畫 標準 採購 報請公司經理批准後執...

勞動防護用品採購制度

1 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程式。2 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執行中的安全帽 安全帶 安全網 絕緣護品 防毒面具 面罩 護目鏡 耳塞 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安全管理的控制。3 引用檔案及標準 ohsas18001 關於改革職工個人勞動保護...

勞動防護用品驗收制度

一 編制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和勞動防護用品驗收規定的管理,保證員工所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特起草本規定。二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 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檢驗管理辦法 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實施細則 三 勞動防護用品的目錄 1頭部護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