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飲片管理制度

2021-06-11 05:37:21 字數 3657 閱讀 1327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中藥飲片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按照***品管理的中藥飲片和毒性中藥飲片的採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必須符合《***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和《處方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中醫藥行政區域第五條醫院的中藥飲片管理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

第四條中藥飲片管理應當以質量管理為核心,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

第五中藥飲片管理由單位的藥事管理委員會監督指導,藥學部門主管,中藥房主任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藥事管理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和職責應當符合《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六條直接從事中藥飲片技術工作的,應當是中藥學專業技術人

第七條負責中藥飲片臨方炮製工作的,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炮製經驗的中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第八中藥飲片煎煮工作應當由中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具體操作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

第九條醫院應當建立健全中藥飲片採購制度。

採購中藥飲片,由倉庫管理人員依據本單位臨床用藥情況提出計畫,經本單位主管中藥飲片工作的負責人審批簽字後,依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從合法的**單位購進中藥飲片。

第十條醫院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察、選擇合法中藥飲片**單位。嚴禁擅自提高飲片等級、以次充好,為個人或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一條醫院採購中藥飲片,應當驗證生產經營企業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銷售人員的授權委託書、資格證明、身份證,並將影印件存檔備查。購進國家實行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當驗證註冊證書並將影印件存檔備查。

第十二條醫院與中藥飲片**單位應當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

第十三條醫院應當定期對**單位**的中藥飲片質量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單位和**方案。

第十四條醫院對所購的中藥飲片,應當按照國家藥品標準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標準和規範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庫。

第十五條對購入的中藥飲片質量有疑義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國家認定的藥檢部門進行鑑定。

第十六條購進中藥飲片時,驗收人員應當對品名、產地、生產企業、產品批號、生產日期、合格標識、質量檢驗報告書、數量、驗收結果及驗收日期逐一登記並簽字。

購進國家實行批准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當檢查核對批准文號。

發現假冒、劣質中藥飲片,應當及時封存並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七條中藥飲片倉庫應當有與使用量相適應的面積,具備通風、調溫、調濕、防潮、防蟲、防鼠等條件及設施。

第十八條中藥飲片出入庫應當有完整記錄。中藥飲片出庫前,應當嚴格進行檢查核對,不合格的不得出庫使用。

第十九條應當定期進行中藥飲片養護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養護中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上報本單位領導處理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二十條中藥飲片調劑室應當有與調劑量相適應的面積,配備通風、調溫、調濕、防潮、防蟲、防鼠、除塵設施,工作場地、操作檯面應當保持清潔衛生。

第二十一條中藥飲片調劑室的藥鬥等儲存中藥飲片的容器應當排列合理,有品名標籤。藥品名稱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規範名稱。標籤和藥品要相符。

第二十二條中藥飲片裝斗時要清鬥,認真核對,裝量適當,不得錯鬥、串鬥。

第二十三條醫院調劑用計量器具應當按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規定定期校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條中藥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中藥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對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過常用劑量等可能引起用藥安全問題的處方,應當由處方醫生確認(「雙簽字」)或重新開具處方後方可調配。

第二十五條中藥飲片調配後,必須經複核後方可發出。二級以上醫院應當由主管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負責調劑複核工作,複核率應當達到100%。

第二十六條醫院應當定期對中藥飲片調劑質量進行抽查並記錄檢查結果。中藥飲片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

第二十七條調配含有毒性中藥飲片的處方,每次處方劑量不得超過二日極量。對處方未註明「生用」的,應給付炮製品。如在審方時對處方有疑問,必須經處方醫生重新審定後方可調配。

處方儲存兩年備查。

第二十八條罌粟殼不得單方發藥,必須憑有***處方權的執業醫師簽名的淡紅色處方方可調配,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三日用量,連續使用不得超過七天,**一次的常用量為每天3—6克。處方儲存三年備查。

第二十九條醫院進行臨方炮製,應當具備與之相適應的條件和設施,嚴格遵照國家藥品標準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炮製規??醫院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臨床使用。

第三十條醫院開展中藥飲片煎煮服務,應當有與之相適應的場地及裝置,衛生狀況良好,具有通風、調溫、冷藏等設施。

第三十一條醫院應當建立健全中藥飲片煎煮的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質量控制措施並嚴格執行。

第三十二條中藥飲片煎煮液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應當無毒、衛生、不易破損,並符合有關規定。

1、目的:為加強中藥飲片管理,保證中藥飲片質量和保障人們使用中藥飲片有效,制定本制度。 2、依據:

《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適用範圍:企業中藥飲片的購進、儲存、養護和銷售 4、責任:購進部門、銷售部門、倉儲部門、質量管理部門對本制度負責 5、內容:

5.1 中藥飲片的採購: 5.1.1 應向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購入中藥飲片。 5.1.2 所購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包裝上除應有品名、生產企業、產地、生產日期外,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還應有批准文號。

5.1.3 購進進口中藥飲片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及《進口藥材檢驗報告書》影印件。 5.1.4 該炮製而未炮製的中藥飲片不得購入。 5.2 中藥飲片銷售 5.2.1 中藥配方營業員應思想集中,嚴格按處方要求核對品名、售藥。

5.2.2 配方使用的中藥飲片,必須是經過加工炮製的中藥品種。 5.2.3 配方所用醫療用毒性中藥飲片按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制度執行。 5.2.4 不合格藥品的處理按不合格藥品處理制度執行。

嚴禁不合格藥品上櫃銷售。 5.2.5 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銷售。 5.2.6 嚴格按配方、發藥師規程操作。

堅持一審方、二核價、三開票、四配方、五核對、六發藥的程式。 5.2.7 嚴格執行物價政策,嚴禁串規、串級,按規定**算方計價,發票專案填寫全面,字跡清晰。 5.2.8 按方配製,稱準分勻,總貼誤差不大於2%,分貼誤差不大於5%。

處方配完後應先自行核對,無誤後簽字交複核員複核,嚴格複核無誤後簽字後可發給顧客。 5.2.9 應對先煎、後下、包煎、分煎、烊化、況服等特殊用法單包註明,並向顧客交待清楚,並主動耐心介紹服用方法。 5.2.10 配方營業員不得自帶配方,對鑑別不清,有疑問的處方不配,並向顧客講清楚情況。

5.2.11 每天配方前必須校對衡器,配方完畢整理營業場所,保持櫃櫥內外清潔,無雜物。 5.2.12 中藥飲片來料加工的場所、工具、人員符合有關衛生條件。 5.3 中藥飲片的質量管理 5.3.1 中藥飲片質量檢查必須貫穿在門店飲片經營全過程中,任何與飲片流通有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

5.3.2 中藥飲片進貨時,必須驗收其品名、產地、數量、規格、質量,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飲片,在包裝上應標明批准文號,如發現有質量不合格現象或貨單不符的不得接收應退回供貨單位。 5.3.3 中藥飲片必須定期採取養護措施,每季度檢查一遍,並根據中藥飲片的性質進行烘烤、翻曬等養護。出現質量問題,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5.3.4 中藥飲片上櫃必須執行先進先出,易變先出的原則,不合格飲片一律不得上櫃。 5.3.5 嚴把飲片銷售質量關,過篩後裝鬥,裝斗前應複核,防止混裝、錯裝,及時清理格鬥,並做好記錄。

中藥飲片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中藥飲片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 有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及其 實施條例 等法律 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各級各類醫院中藥飲片的採購 驗收 保管 調劑 臨方炮製 煎煮等管理。第三條按照 品管理的中藥飲片和毒性中藥飲片的採購 存放 保管 調劑等,必...

中藥飲片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中藥飲片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 有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及其 實施條例 等法律 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各級各類醫院中藥飲片的採購 驗收 保管 調劑 臨方炮製 煎煮等管理。第三條按照 品管理的中藥飲片和毒性中藥飲片的採購 存放 保管...

中藥飲片管理制度

一 為加強醫院中藥飲片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 有效,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及其 實施條例 等法律 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二 本規範適用於各級各類醫院中藥飲片的採購 驗收 保管 調劑 臨時炮製 煎煮等管理。三 按照 品管理的中藥飲片和毒性中藥飲片的採購 存放 保管 調劑等,必須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