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2021-06-11 02:03:58 字數 2428 閱讀 9492

1.目的

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

2.範圍

適用於公司禁火區範圍內的動火操作。

3.工作程式

3.1動火類別

3.1.1動火係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電焊、氣焊或氣割等工作。

3.1.2在生產現場及儲庫範圍內使用電鑽、砂輪、電鉻鐵或使用電熱封口機(塑膠)。

3.1.3明火燒烤物件、彎管或熔融瀝青補漏等。

3.1.4曾用於裝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線,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維修動火,也因其含殘留氣體或液體易燃物料而必須按要求排淨

3.2廠內區域劃分

3.2.1非生產動火區:食堂、各部門辦公室、休息接待室、維修長期工作專用區等。

3.2.2禁火區

3.2.2.1危險區,溶劑型油漆生產車間、樹脂罐區、成品倉庫、原料倉庫,溶劑地下罐區、車庫、噴板室、堆場、化驗室等。

3.2.2.2一般區域,廠區運輸通道、裝卸區等。

3.3動火原則

3.3.1正在運轉的生產裝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劑等物體的容器、管線與裝置,嚴禁進行動火工作。

3.3.2可動火可不動火的,堅決以不在禁火區內動火為原則,即能夠移去別處維修的則一律應拆除後,運到安全地點進行。

3.3.3在車間內能夠利用螺栓等方法聯接的工作,就不要動焊,以減少動火機會。

3.3.4現場動火,首先考慮必要隔離措施,將動火區圍起來,動火部位或裝置應與生產系統切斷聯絡,必須進行空氣(或氮氣)吹淨或水洗置換,動火時有專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備。

3.3.5若涉及進入容器內部維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則必須兩個人配合工作,佩帶必要防護用品,禁止單人獨自進行。

3.4辦理動火手續的規定

3.4.1在禁火區內動火必須在動火之前辦好《動火作業審批表》,申報人應填明危險區的地點的詳細情況及列出動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環保辦和第一防火責任人審批,再由安全環保辦送消防部門審批,等批覆後方可進行動火,《動火作業審批表》需向安全環保辦領取。

3.4.2《動火作業審批表》由需要動火部門負責填寫,在送交審批前應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審批人在接到《動火作業審批表》後,必須親赴動火現場,檢查落實措施或建議補充必要的措施,然後才可簽審批表。

3.4.3《動火作業審批表》一式二份,乙份交運行動火人員,另乙份交安全環保辦存檔。動火所在部門必須指示專人作監護人在現場監護工作,必要時亦可請消防隊派員協助。

3.4.4若動火時,所在區域或工作內容涉及兩個部門,則在申請之前應相互溝通,共同研究有關措施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按規定進行安排

3.4.5動火人員應對安全措施逐項核實,妥善後方可工作,否則有權拒絕動火,若遇到下列三種情況之一者,不能動火:

①沒有辦妥《動火作業審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實、③沒有監護人在現場。

3.5動火注意事項

3.5.1進行動火的區域除動火工作外,任何人嚴禁吸菸及帶入其他火種。

3.5.2安全執勤員的制度照常執行,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安全執勤員,他們有責任對現場工作進行監督。

3.5.3有關人員必須克服麻痺大意的思想,認真對待動火工作。

3.5.4事前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安全消防知識及向他們介紹所採取安全措施,將對順利執行任務很有利。

3.5.5如有違反本制度,違者將受到批評和處分。

3.6動火安全措施

3.6.1將動火裝置(容器、油罐、管線等)內的溶劑、油漆、樹脂或其他油類等可燃物料徹底清理乾淨,並以空氣通風吹掃至少兩天,必要時水浸置換。

3.6.2施工前須檢測施工現場可燃氣體/氧氣濃度,達到要求後方可開始工作。

3.6.3切斷與動火裝置相連的其他裝置和管道,或者在兩者間加裝阻燃擋板或石棉布。

3.6.4動火區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溝、管溝或電纜溝等應注意清除其中積存之可燃物並予暫時封閉。

3.6.5電焊迴路(地線)應接在焊件上,不得與其他裝置搭火。

3.6.6高空動火不許有火花四處飛濺,應以石棉或鐵板圍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開或蓋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3.6.7動火現場要備有滅火器材,專人管理。

3.6.8下水道、電纜溝等動火,要清除可燃物並將溝兩端隔開(封閉)。

3.6.9上班前檢查動火條件有無變化,下班前檢查有無留下火種,應引起警惕。

3.7動火中異常情況的處理

3.7.1發現隔離措施脫落或破損應設法修補,並暫停工作。

3.7.2現場環境變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濺,或因風向而受到可燃氣體吹襲,應立即停止工作。

3.7.3由於風向變化或風力過大,而使動火時所產生的火花無法控制,易被吹向生產現場,應立即停止工作。

3.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斷或突接停水通知,應考慮暫停工作。

3.7.5動火中氣焊工具或氣瓶洩漏,或電焊與電器有故障,均應暫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搶時間為理由勉強地草率行事。

3.7.6如發生緊急事故,參照《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式》中執行。

4.相關檔案

4.1《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4.2《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式》

5.相關記錄

5.1動火作業審批表

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2.範圍 適用於公司禁火區範圍內的動火操作。3.工作程式 3.1動火類別 3.1.1動火係指因工作需要而進行電焊 氣焊或氣割等工作。3.1.2在生產現場及儲庫範圍內使用電鑽 砂輪 電鉻鐵或使用電熱封口機 塑膠 3.1.3明火燒烤物件 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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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 安全規定 1 動火前 八不 1 防火 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2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3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 甲醇 吡啶 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4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 甲醇 吡啶 的容器 管道末經洗刷乾淨,末排除殘存的油汙不動火。5 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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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安全規定 1 動火前 八不 1 防火 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2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3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 甲醇 吡啶 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4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 甲醇 吡啶 的容器 管道末經洗刷乾淨,末排除殘存的油汙不動火。5 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 危險的容器 空壓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