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系統變更 發布 配置管理制度及相關記錄

2021-06-10 19:06:42 字數 729 閱讀 5252

第一條為規範資訊系統變更、發布、配置與維護管理,提高軟體管理水平,優化軟體變更與維護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資訊系統變更、發布、配置工作可分為下面三類型別:功能完善維護、系統缺陷修改、統計報表生成。功能完善維護指根據業務部門的需求,對資訊系統進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適應性維護;系統缺陷修改指對一些系統功能或使用上的問題所進行的修復,這些問題是由於系統設計和實現上的缺陷而引發的;統計報表生成指為了滿足業務部門統計報表資料生成的需要,而進行的不包含在應用系統功能之內的資料處理工作。

第三條資訊系統變更、發布、配置工作以任務形式由需求方(一般為業務部門)和維護方(計算機中心和軟體廠商)協作完成。資訊系統變更、發布、配置過程類似軟體開發、發布、配置,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任務提交和接受、任務實現、任務驗收和程式下發上線。

第四條需求部門提出系統需求,並將需求整理成《資訊系統變更申請表》(附件一),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提交給計算機中心。

第五條資訊中心負責接受需求並上報給資訊主管院長。主管院長分析需求,並提出系統變更建議。計算機中心根據變更建議審批《資訊變更申請表》。

第六條資訊中心根據部門提供的需求與軟體開發商聯絡協同實現資訊系統變更需求,產生供發布的程式。

第七條資訊中心組織相關業務部門的資訊系統終端使用者對系統程式變更進行測試。

第八條資訊系統變更程式測試完成後,由計算機中心配置完善資訊系統,正式發布並通知需求部門。

第九條資訊中心出具資訊系統變更驗收報告(附件二),需求部門簽字驗收。

資訊系統變更申請表

資訊系統變更發布配置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資訊系統變更 發布 配置與維護管理,提高軟體管理水平,優化軟體變更與維護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資訊系統變更 發布 配置工作可分為下面三類型別 功能完善維護 系統缺陷修改 統計報表生成。功能完善維護指根據業務部門的需求,對資訊系統進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適應性維護 系統缺陷修改指對一些系...

資訊系統變更 發布 配置管理記錄

第一條為規範資訊系統變更 發布 配置與維護管理,提高軟體管理水平,優化軟體變更與維護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資訊系統變更 發布 配置工作可分為下面三類型別 功能完善維護 系統缺陷修改 統計報表生成。功能完善維護指根據業務部門的需求,對資訊系統進行的功能完善性或適應性維護 系統缺陷修改指對一些系...

資訊系統變更及發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軟體變更與維護管理,提高軟體管理水平,優化軟體變更與維護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應用系統已開發或採購完畢並正式上線 且由軟體開發組織移交給應用管理組織之後,所發生的生產應用系統 以下簡稱應用系統 執行支援及系統變更工作。第二章變更流程 第三條系統變更工作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