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

2021-06-09 16:41:36 字數 942 閱讀 9996

資訊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為切實加強資訊中心的保密工作,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有關規定,結合資訊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實加強對資訊中心保密工作的領導,成立分管局長任組長資訊中心幹部為組員的資訊中心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住資訊中心的保密工作。資訊中心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資訊中心,具體負責日常資訊保密工作。

二、局資訊中心工作人員及網管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增強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杜絕資訊及檔案失密現象的發生。

三、局資訊中心新調入的涉密工作人員,經培訓後才能上崗;離崗人員須認真清退涉密載體,方能辦理調離手續。

四、秘級資訊及檔案的收發、傳送、閱處、移交、銷毀,均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一)秘級資訊及檔案的收發,由資訊中心安排專人負責,做到:每日收交、每月清理、半年清退。不得丟失、遺漏和損壞。

(二)密級資訊檔案的傳送,須由資訊中心專人負責,並採取嚴密的安全措施,確保及時、準確、安全的傳送。

(三)傳閱的秘密資訊及檔案,須由資訊中心專人或領導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秘密檔案閱讀範圍,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

(四)密級檔案及資訊在(印發)製發前,應依據有關定密要求確定密級、發放範圍、列印份數和清退時間,按程式進行審批後製發。

(五)不准私自影印密級檔案及資訊。因工作需要複製,應經發文單位或局主要領導批准,嚴格登記手續後方可影印,影印件按原件密級要求管理。

(六)不准攜帶秘級檔案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因工作要求確實要攜帶密級檔案外出開會、聯絡工作或出差,須履行批准手續並嚴格保管,按期歸還。

(七)銷毀廢舊檔案、資料,經由辦公室鑑別和局領導批准,送檔案局統一銷毀。對秘級檔案的銷毀必須登記,做到有人監銷,不得丟失和漏銷。嚴禁中心自行向廢品收購單位或個人銷售秘級檔案、內部資料及書籍和報刊。

(八)對洩密、失密者,輕者予以批評,嚴重的要給予處分以致追究刑事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

阿克蘇市審計局保密工作制度 一 保密範圍 1 自治區 地區 縣和機關具有保密內容的檔案 電報 信函 報刊 文稿及領導同志不宜公開的講話和指示 2 黨組織 黨員 幹部情況統計表及有關資料 3 尚未正式公開結果的被審計單位審查出的問題 涉及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 4 尚未公開的重大事宜 調配事項 幹部考核...

保密工作制度

為更好地貫徹市教委的工作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規範我校的保密工作,其中包括10項具體的保密制度,即保密委員會工作制度 文書保密制度 會議保密制度 宣傳 出版保密制度 涉外保密制度 電子資訊保密制度 計算機網路安全保密制度 科技保密制度 通訊通訊保密制度 查閱檔案資料...

保密工作制度

一 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全體幹部職工要遵循黨的路線 方針 政策,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 保密法 的規定。部建立保密領導小組,各科室的機密 秘密檔案及內部資料要指定專人集中保管,建立嚴格的收發 登記 分送和催辦制度。二 定期檢查保密工作。每半年清理一次檔案,並按規定清退檔案,不須清退的保密檔案按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