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倉儲管理制度

2021-06-09 05:59:19 字數 874 閱讀 7364

1、庫房的建築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2023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gb50058-92)《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小於100m2,垛與垛間距大於1m,垛與牆間距大於0.5m,垛與梁、柱間距大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大於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誌,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籤、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籤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裝置、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危險化學品倉儲管理制度

東莞市 化學品的全生命過程包括生產 經營 儲存 運輸 使用到廢棄,其中倉儲管理是乙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如果管理不善,會存在嚴重的安全事故隱患,甚至導致重大事故的發生。為加強化學品的安全儲存管理,根據國家 安全生產法 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對危險化 學品倉儲管理做如下規定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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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化學品的全生命過程包括生產 經營 儲存 運輸 使用到廢棄,其中倉儲管理是乙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如果管理不善,會存在嚴重的安全事故隱患,甚至導致重大事故的發生。最典型的例子是1993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化學危險品倉庫發生了火災 事故,就是由於氧化劑過硫酸銨與還原劑硫化鹼混存,引發火災 造成了巨大的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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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庫房的建築設計必須符合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j16 87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 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gb50058 92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 gb50057 94 和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 gb50160 92 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2 倉庫配備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