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起重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2021-06-09 02:28:33 字數 4818 閱讀 4562

1 總則:

1.1為了做好大型起重裝置的安全管理,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預防機械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2大型起重裝置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起重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法規、規程等。

1.3大型起重裝置的使用必須符合安全設施、安全措施、安全作業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安全規定,不安全不使用。

1.4裝置操作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應經常培訓學習,掌握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安全知識和操作要領等。

1.5如果發生起重裝置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對事故的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

1.6 12#梁場的大型起重裝置包含:2臺10t龍門吊機、4臺50t龍門吊機、2臺500t龍門吊機、1臺900t搬運機、1臺900t下導梁架橋機、1臺900t上導梁架橋機(未進場)、2臺900t運樑車(1台未進場)和臨時租用的汽車吊機。

租用汽車吊機時應和出租方簽訂合同,明確相關安全責任。

2 管理組織機構:

2.1 大型起重裝置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郭煜

副組長:葉榮華梁孝義班紀濤

組員:饒培紅姚衛錄文登超陳岩峰劉步遠

2.2 裝置包保:

2.3管理部門:

主管部門:

專案物機部,部長李志,**:138********。

專案機電負責人文登超,**:159********。

制梁作業隊物機部門,負責人劉步遠,**:159********。

架梁作業隊物機部門,負責人陳彥峰,**:159

監督部門:

專案安質部,部長姚衛錄,部門**:159********。

制梁作業隊安質部門,負責人冷魁魁,**:159********。

架梁作業隊安質部門,負責人嶽克選,**:135********。

2.4 負責司機:

1#10t龍門吊機呂樹林

2#10t龍門吊機宣漢均

1#50t龍門吊機李樹臣(主車)

2#50t龍門吊機張志澤(主車)

3#50t龍門吊機張發偉(主車)

4#50t龍門吊機關寶慧(主車)

1#500t龍門吊機陳濤(主車)

2#500t龍門吊機袁雲峰(主車)

900t搬運機閻小樂(主車)

900t架橋機主車)

900t運梁車主車)

汽車吊機由出租方負責)

3 崗位責任制:

3.1 大型起重裝置管理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3.1.1負責確定起重裝置管理機構、人員和崗位責任。

3.1.2負責起重裝置安全設施的必要投入。

3.1.3保證起重裝置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培訓並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1.4對起重裝置的安裝、拆卸,應選用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3.1.5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1.6協調解決起重裝置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3.2 大型起重裝置管理領導小組副組長職責:

3.2.1協助專案經理開展起重裝置安全管理工作。

3.2.2組織起重裝置安全檢查工作和隱患整改工作。

3.2.3專案經理不在工地時,全面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 物機部門職責:

3.3.1編制、督促起重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

3.3.2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檢查督促起重裝置安裝、使用、維修、保養工作。

3.3.3制訂起重裝置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執行。

3.3.4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安裝的起重裝置的效能進行試驗並且辦理檢驗簽證工作。

3.3.5 定期或不定期對起重裝置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督促及時解決。

3.3.6 參加起重裝置安全大檢查。

3.3.7 主辦起重裝置事故處理。

3.4 安質部門職責:

3.4.1檢查督促起重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

3.4.2檢查督促起重裝置安裝、使用、維修、保養工作。

3.4.3參與對新安裝的起重裝置的效能進行試驗並且辦理檢驗簽證工作。

3.4.4定期對起重裝置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督促及時解決。

3.4.5參加起重裝置安全大檢查。

3.4.6參加起重裝置事故調查處理。

3.5 操作司機職責:

3.5.1 50t龍門吊機操作司機職責:

3.5.1.1:操作人員必須遵守龍門吊機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做好運轉記錄。

3.5.1.2:作業前必須檢查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是否失靈;作業前必須確認軌道上沒有障礙物。做好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做好記錄。

3.5.1.3:司機必須確認訊號後方能進行操作,開車前應先鳴鈴。

3.5.1.4:執行中地面有人時應鳴鈴警告,禁止吊物在人頭上越過。空鉤執行時吊鉤必須離開地面2公尺以上。

3.5.1.5:兩台吊機吊鋼筋骨架時,應統一指揮,協調一致。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後方可作業。

3.5.1.6:執行中發生突然停電時,應將控制器置於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時,操作人員不准離開駕駛室。

3.5.1.7:吊機在執行時,嚴禁人員上下,也不准在執行中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3.5.1.8: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停止作業。切斷電源,夾好夾軌鉗和拉好攬風繩。

3.5.2 900t搬運機操作司機職責:

3.5.2.1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搬運機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做好運轉記錄。

3.5.2.2移梁前,必須對制動器、控制器、吊具、鋼絲繩、安全裝置和走道的穩定性等進行檢查,發現工作效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行操作。

3.5.2.3 司機應集中精神操作,密切注視周圍情況,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對緊急停機訊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3.5.2.4 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a、結構或零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具、鋼絲繩損壞達到報廢標準,架體穩定性不牢固等;

b、吊桿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等;

3.5.2.5 在正常運轉過程中不得利用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制動停車。

3.5.2.6 箱梁提運時應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驗,確認安全可靠後再提運。

3.5.2.7 吊裝第二層箱梁就位時,應注意避免碰撞。

3.5.2.8 做好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對走行系統、起重系統、電氣液壓系統等要檢查,發現問題要請專業人員進行整改,禁止私自拆卸,做好檢查和保養記錄。

3.5.2.9 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3.5.3 500t龍門吊機操作司機職責:

3.5.3.1 操作人員必須遵守門機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做好運轉記錄。

3.5.3.

2 吊樑前,必須對制動器、控制器、吊具、鋼絲繩、安全裝置和走道無障礙物等進行檢查,發現工作效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行操作。走行前鳴笛示警。

3.5.3.3 司機應集中精神操作,密切注視周圍情況,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對緊急停機訊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3.5.3.4 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a、結構或零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具、鋼絲繩損壞達到報廢標準,架體穩定性不牢固等;

b、吊桿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等;

3.5.3.5 箱梁吊裝時應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驗,確認安全可靠後再吊裝。

3.5.3.6 兩台500t門吊吊梁縱向走行應保持同步,不同步超過廠家要求時停機檢查調整。

3.5.3.7箱梁吊裝裝車就位時,箱梁縱橫向應對準運梁台車。

3.5.3.8 做好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對走行系統、起重系統、電氣液壓系統等要檢查,發現問題要請專業人員進行整改,禁止私自拆卸,做好檢查和保養記錄。

3.5.3.9 禁止長時間將箱梁懸吊空中。

3.5.3.10 禁止有人在懸吊荷載在行走、停留。

3.5.3.11 作業後將控制手柄歸零位,關閉電源,裝好夾軌器、鐵鞋和鎖定錨固裝置。

3.5.3.12 六級以上的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3.5.4 900t架橋機操作司機職責:

3.5.4.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熟悉裝置效能及安全技術要求,熟練掌握操作要領,並且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書。

3.5.4.2移機、吊樑前,必須對制動器、控制器、吊具、鋼絲繩、安全裝置和架體的穩定性等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工作效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進行操作。

3.5.4.3吊樑前,應做好警戒措施,正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各工種人員到崗,在專人指揮下操作;清除導梁架、軌道及前進沿途障礙物;通知其他非作業人員撤退。

3.5.4.

4司機應集中精神操作,密切注視周圍情況,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與指揮人員事先確定聯絡訊號並嚴格執行;對緊急停機訊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5.4.5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第一、結構或零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具、鋼絲繩損壞達到報廢標準,架體穩定性不牢固等;

第二、**、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鋼絲繩與吊物稜角之間未加襯墊等;

第三、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訊號不明確時;

第四、被吊物上有人;

第五、風力大於六級以上或大霧、雷暴雨等惡劣天氣時;六級風以上嚴禁作業,必須用索具穩固起吊小車和架橋機整機,架橋機停止作業時應切斷電源。

3.5.4.6各台捲揚機鋼絲繩端頭固定要牢靠,在捲筒上排列整齊密實,吊鉤下降至最低工作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6 圈以上。

3.5.4.7導梁縱移時,兩台運架橋機台車均必須鎖死在導梁軌道最後端。

3.5.4.8操縱控制器時用力要均勻,逐級變換檔位;執行中發生機件損壞等故障應放下吊物,拉下閘刀開關,應及時排除故障,不得在執行中進行維修。

3.5.4.9吊放箱梁時應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吊,確認安全可靠。下落箱梁梁體保持水平,橫向高差不大於10cm,縱向高差不大於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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