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2021-06-08 18:50:51 字數 2958 閱讀 3994

編制說明

一、為了加強分包單位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質量,促進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以求;工程質量滿足顧客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未盡事項,專案部按照具體發生情況作出相應處罰。

三、如分包單位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案部將作出重罰。

1.合同簽定完成後,在15天內分包單位必須把提名的管理人員上報專案部,人員未到崗不得開工。

2.管理人員不稱職,分包單位應在限期內另行安排人員進場,並上報專案部,逾期不報按未到崗處罰。

3.分包單位必須具有與承包專業相對應的施工或安裝資質及營業執照等,應具有和質量、安全、進度等要求的人力資源和機械裝置。

4.分包單位應配合與專案部簽定好各項關於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治安管理等的責任書。

質量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具有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2.各分包單位應認真遵照有關規範進行施工,分包單位對承建的分包工程按質量驗收統一標準進行檢驗時,總包單位應參加,檢驗合格後,分包單位應將工程的有關資料移交總包單位,待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時,分包單位負責人應參加驗收。

3.各分包單位應認真學習,了解總包單位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總承包單位有權對違反質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4.各分包單位對總包單位定期召開的質量碰頭會不得無故缺席。為便於質量管理,各分包單位的施工進度計畫均應在考慮交叉施工的配合問題,如出現異議,應由總包單位統籌安排。

5.各分包單位應認真配合總包單位搞好成品、半成品保護。如分包單位需在結構上打洞、開槽、補埋鐵件一定要經過結構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檢驗認可。重要部位要報設計單位,預應力結構上不得開、鑿孔。

6.分包單位應當對總包單位質量負責。必須服從總包單位質量目標。

7.分包單位進場的各種材料進場後至使用前均要掛設過程標識,明確檢驗狀態,表明該批材料是否為待驗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8.大批量進場的材料應按進庫順序堆放,先進先出,註明進貨時間,以免積壓損壞過期。

9.分包單位應做好本分包工程內的技術交底工作,技術交底主要內容包括施工圖紙、施工規範、操作規程、技術安全措施、施工方法、材料性質、質量標準、工程變更聯絡及其他注意事項的交底。

10.應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養成愛護國家、公司財產,珍惜勞動成果的良好風氣。分包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時,必須對成品(產品)保護提出針對性的措施,關予貫徹落實。

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做好職工的安全檢查工作;

2.對專案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整改;

3.服從專案部管理人員的各項安全工作;

4.對專案部組織的安全教育應極積響應,關準時參加;

5.分包單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實行**安全教育,專案部在**教育結束後對職工進行命題安全生產測試,成績合格後。分包單位才能讓該職工上崗操作;

6.如在工程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分包單位應及時通知專案部,由專案部逐級上報,分包單位應協助專案部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及現場保護,關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分包單位應遵守專案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

1.所有管理人員必須佩戴工作卡上班。

2.材料應當設標識牌,註明名稱、品種、規格、檢驗狀態。

3.禁招童工及年老體弱多病職工.並檢驗職工計畫生育證明。

4.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得隨意外排。

材料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對總承包方施工中周轉材料及建築物中使用材料應按照施工平面中分類堆放,不得隨意亂堆亂放,做到現場文明施工。

2.材料的合理利用及定期維護:

建築物中使用材料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規範及有關規定下料,嚴格執行預算定額規定損耗率,如鋼筋、砼、砂漿及砌體用料,損耗率下降乙個百分點(1%)超過者按材料價值10倍以上罰款。

周轉材料要合理利用保管和定期維護維修,不得隨意切割,如鋼管、木模板及方木必須大改小的需向專案管理人員上報,批准後方可施工,如無上報批准私自損壞者,根據材料價值10倍以上罰款。扣件、u型卡、模板附件避免掩埋與丟失。損耗率超出者處以10倍以上罰款。

消防制度

1.施工場所的各種材料按規定定點堆放,易燃物品及廢料應及時處理。

2.搭建臨時工棚,應遵守下列規定:

(1)臨時工棚應分類、分組布置,其防火間距以及施工主體建築或永久性設施的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中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在防火間距的規定。在防火間距內嚴禁搭建其他建築或堆放可燃材料。

(2)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採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離牆。

(3)臨時工棚在工程竣工的同時必須拆除。

3.不得在在建重點工程、高層建築的主體建築內設定易燃、可燃材料倉房。不得在在建高層建築的主體建築內設定宿舍住人。

4.進行電焊、氣焊等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建築工地臨時動火,事先必須清理動火現場或採用不燃材料進行分隔。配置滅火器材,並有專人監管。在豎向井道或高空動火時,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易燃場所應設定防火標誌,不得吸菸和使用明火。

6.建築工地用電必須符合電力規範要求,並遵守下列規定:

(1)用電線路、電器裝置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電工統一安裝。

(2)750w以上大功率照明燈具應用支架支撐,照明燈具下方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距離必須距可燃構件水平間距五十厘公尺以上,電源引入線應有隔熱防護措施。

(3)用電裝置使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

7.建築工地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並遵守下列規定:

(1)臨時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得超過一天用量,應專庫存放,專人負責保管。

(2)使用易燃易爆公演化學物品,必須定量領取,當天未使用完的,應及時交庫,不得隨意堆放。

(3)不得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吸菸和使用明火。

(4)乙炔氣鋼瓶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小於五公尺,並與明火現場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安全獎罰制度

附表違章罰款內容細則

治安管理罰款細則

違章罰款內容細則

施工管理制度

目錄第一章 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4 第二章 各部門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8 第三章 各崗位人員任職條件18 第四章 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1 一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21 二 特殊裝置管理制度22 三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23 四 工傷事故報告管理制度26 五 工地班前安全活動制度29 六 門衛管理制度30...

施工管理制度

1 現場計量器具必須有專人管理 專人使用。他人不得隨意動用,以免造 為損壞。2 損壞的計量器具必須及時申報修理調換,不得帶病工作。3 計量器具要定期進行校對 鑑定,嚴禁使用末經檢定和檢定不合格量具。加強職工教育,使專案部全體員工提高質量意識,牢固樹立 百年大計 質量第一 質量是企業生命的意識,並能保...

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管理的核心是工程專案,管理不斷建造出社會認可,業主滿意的建築產品,而施工現場管理則是工程專案管理的核心,也是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關鍵。對施工現場實施科學的管理,是樹立企業形象提高企業聲譽,獲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根本途徑。建築施工企業系列標準的貫徹控制,要求施工企業把質量管理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