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裝置管理制度

2021-06-07 19:35:38 字數 4345 閱讀 5735

寧莊井四7採區

四7採區機電科

二o一一年

架空乘人裝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井下架空乘人裝置的安全管理,努力改善其執行條件,消除不安全因素,減少以至杜絕運輸中的人身**和裝置損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應於公司所屬各生產單位的架空乘人裝置。

第三條機電科每季度組織專業人員對架空乘人裝置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存在問題採取措施,認真解決。

新建的架空乘人裝置必須達到質量標準,經試執行、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執行。

第四條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安全和崗前培訓,取得安全資格及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並且嚴格執行年度考核制度。

第五條採區安通科按照本規定行使監察權。

第二章基礎管理

第六條架空乘人裝置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要求。

(一)巷道傾角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數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側的距離、執行速度、乘坐間距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相關標準。

(三)驅動裝置必須有制動器。

(四)吊桿和牽引鋼絲繩之間的連線不得自動脫扣。

第七條架空乘人裝置必須具備以下保護,且動作靈敏可靠。

(一)過速保護。

(二)欠速保護。

(三)重錘限位保護。

(四)上下變坡點掉繩保護。

(五)全程急停保護。

(六)斷繩保護。

(七)機頭、機尾下車點乘人越位保護。

(八)液壓驅動式架空乘人裝置還應具有驅動油壓過壓保護、驅動油壓欠壓保護和液壓油溫超溫保護。

(九)在離機頭、機尾下車點十五公尺處應安裝語音提示器;

(十)防偏擺保護。

第八條架空乘人裝置機頭硐室必須懸掛以下制度:

(一)司機崗位責任制。

(二)司機操作規程。

(三)司機交**制度。

(四)巡迴檢查制度。

(五)裝置包機制度。

(六)裝置週期檢修制度。

(七)安全保護試驗制度。

(八)鋼絲繩驗繩制度。

(九)乘人須知。

第九條架空乘人裝置機頭硐室內必須有以下記錄:

(一)裝置執行記錄。

(二)司機交**記錄。

(三)鋼絲繩檢查記錄。

(四)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記錄。

(五)裝置檢修記錄。

(六)幹部上崗記錄。

第十條架空乘人裝置執行巷道無嚴重變形,地面平整,上無淋水,下無積水,巷道內應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一條架空乘人裝置驅動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礎及鋼架結構

1.混凝土基礎牢固可靠,未出現開裂現象;

2.鋼架結構無扭曲變形,螺絲緊固有效。

(二)驅動輪

1.驅動輪輪襯磨損餘厚不小於原厚度三分之一,否則應及時更換輪襯;

2.輪緣、輻條無裂紋、變形,鍵不鬆動,緊固螺母不鬆動;

3.驅動輪轉動靈活、無異常擺動和異常響聲。

(三)工作閘和安全閘

1.工作閘和安全閘閘把動作靈敏、可靠,不鬆曠、不缺油,閘輪表面無油跡,液壓系統不漏油;

2.松閘狀態下,閘瓦間隙不大於2mm。制動時,閘瓦與閘輪緊密接觸,有效面積不小於設計的60% ;

3.閘帶無斷裂現象,餘厚不小於3mm,閘輪表面溝痕深度不大於1.5mm,溝寬總計不超過閘輪有效面積10%;

(四)聲光訊號

聲光訊號完好齊全、吊掛整齊,防爆報警訊號靈敏可靠。

(五)鋼絲繩無嚴重鏽蝕、變形,斷絲不超過規定,執行平穩,速度正常。

第十二條架空乘人裝置的迂迴輪及張緊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迂迴輪

1.輪襯磨損餘厚不小於原厚度的三分之一,否則應及時更換;

2.輪緣輻條無裂紋、變形,軸不鬆動,緊固螺母無鬆動;

3.迂迴輪運轉無異常聲響。

(二) 張緊裝置

1.能夠隨時靈活調節運載鋼絲繩在執行過程中的張力,活動部位移動靈活、不卡阻,轉軸不歪斜;

2.重錘上下活動靈活,不卡、不擠、不碰支撐架,配重安全設施穩固可靠,重錘地坑內無積水;

3.滑動尾輪架距滑動導軌的極限位置不小於500mm,否則要考慮更換鋼絲繩;

4.收繩裝置靈活可靠。

第十三條架空乘人裝置的吊椅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各部件齊全完整,螺絲緊固有效,無開焊、裂紋或變形。

(二)鎖緊裝置齊全、有效、無變形。

(三)摩擦襯墊固定可靠。

(四)抱索器在鋼絲繩上安裝位置,應每隔一段時間後,移動不小於乙個抱索器距離(一般為400mm)的位置,以減小抱索器在驅動輪、迂迴輪處對鋼絲繩產生的扭曲應力,避免造成對鋼絲繩的疲勞磨損,延長鋼絲繩的使用壽命。

第十四條架空乘人裝置的輪系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所有的託輪、壓輪應轉動靈活,平穩、不晃動。

(二)輪襯貼合緊密、無脫離,輪襯磨損餘厚不小於5mm。託輪架穩固無變形、無位置偏移等現象。

(三)各部件連線螺栓緊固有效,焊縫無開裂現象。

(四)各種輪襯符合阻燃、抗靜電要求。

第十五條架空乘人裝置的鋼絲繩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鋼絲繩的檢驗與安全係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99~402條有關規定。

(二)鋼絲繩斷絲的檢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05條有關規定。

(三)鋼絲繩磨損的檢查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06條有關規定。

(四)主執行鋼絲繩應使用表面無油的鋼絲繩,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

(五)鋼絲繩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檢查專案主要是斷絲、磨損、鏽蝕和變形等,若發現有斷股、打結或鏽蝕嚴重,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鬆動時,不論斷絲數或繩徑變細多少,都必須立即更換。

(六)張緊鋼絲繩可用繩卡連線,但卡接必須可靠。

第十六條架空乘人裝置的控制部分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主控台各按鈕、開關靈活可靠。

(二)指示燈指示正確。

(三)電氣裝置完好、無失爆。

第十七條架空乘人裝置托樑、裝置等防腐良好;托樑應編號管理;巷道內纜線整齊,並應懸掛里程牌。

第十八條架空乘人裝置應配備1~2套救護病床(救護擔架)。

第三章執行規定

第十九條司機開車前應對架空乘人裝置進行檢查。檢查各部位螺栓是否緊固;減速器或液壓站油量是否充足;制動閘是否靈活可靠;各項保護是否動作靈敏;張緊裝置是否符合要求;詳細檢查鋼絲繩及接頭狀況;檢查巷道是否存在影響執行的因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危及執行安全,嚴禁開車,並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二十條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操作。

第二十一條在架空乘人裝置執行過程中,司機要隨時注意裝置執行狀況,發現執行狀態突然不穩定或其它意外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執行,待查明原因,並恢復正常後,方可繼續啟動架空乘人裝置執行。

第二十二條操作人員因查詢故障必須離開崗位時,必須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禁啟」按鈕,並掛上「故障檢修、禁止啟動」警示牌,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當對系統全面檢修時,必須斷開總電源開關,掛上「裝置檢修,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並派專人監護。

第二十三條除配備的專用貨物吊籃外,嚴禁使用架空乘人裝置的吊椅吊掛運送物品。

第二十四條乘車人員必須一人一座,不得超員。

第二十五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物品的人員乘坐。

第二十六條嚴禁攜帶超長物品的人員乘坐,對所帶物品及工具不超出1公尺的人員,不得在高峰期乘車。乘車時所帶物品必須順巷道方向攜帶,不得橫放,以免碰撞逆向人員,並且注意前後均應留出至少乙個座位不乘人,避免上、下人時傷及他人。乘車人員攜帶物品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

第二十七條在裝置執行中,乘車人員要坐穩,腳蹬穩,手扶吊桿,不得手扶牽引鋼絲繩和觸控繩輪及鄰近的任何物體。乘車人員不得嬉戲打鬧,不得引起吊椅左右擺動,不得超過警戒線。

第二十八條乘坐人員嚴禁中途下車,嚴禁來回乘坐和頻繁改乘座位,嚴禁乘坐中睡覺,不准將燈帶、衣物等掛在吊座位上。

第二十九條上落車場人員集中時,不得擁擠,應按順序上下,所有乘車人員必須聽從司機指揮。

第三十條停運期間上下人嚴禁走在鋼絲繩下方,應走行人路。

第三十一條架空乘人裝置每天檢修時間不得少於2小時。

第四章其它規定

第三十二條一側布置帶式輸送機,一側布置架空乘人裝置的巷道,除安全距離符合規定外,還必須設定安全防護隔離網,隔離網須經有資質的相關部門進行設計,隔離網必須牢固可靠。

第三十三條對於斜巷軌道同時布置架空乘人裝置的巷道,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架空乘人裝置機頭、機尾最低點與軌道所運送的最高裝置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於200mm。

(二)架空乘人裝置的吊椅不得影響軌道運輸。

(三)架空乘人裝置與軌道絞車不得同時執行,兩者之間須有可靠的電氣閉鎖。架空乘人裝置執行時,其執行區間內不得停放任何車輛。

第三十四條使用可摘掛吊椅架空乘人裝置的,應設定足夠空間的吊椅存放點,做到吊椅存放整齊;同時應***乘人間距的措施。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如與《煤礦安全規程》有牴觸時,以《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2023年2月1日下發之日起執行。

架空乘人裝置執行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乘車職工的人身安全,保證架空乘人裝置的正常執行,特制定如下乘車管理制度,每位職工在乘車前必須熟悉,嚴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執行。一 所有乘車人員必須在規定的上 落車站點排隊上 下車,嚴禁擁擠。二 乘車前,應檢查自己乘座的座位固定是否良好,以確保乘車安全。三 上 下乘車人中在中途相遇時不得嬉鬧 握手...

架空乘人裝置

架空乘人裝置 猴車 操作工 一 適用範圍 第一條本操作規程適用於煤礦井上 下架空乘人裝置操作工。二 上崗條件 第二條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第三條必須熟悉所操作的架空乘人裝置結構 效能工作原理和各項保護的使用以及正常檢查 試驗方法,熟悉裝置完好標準,會按照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

架空乘人裝置檢修制度

一 檢修人員由機電科供排車間指派的兩名維修人員及運輸工區指派的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兩部分人員組成。二 架空乘人裝置每天檢修時間不得少於2h,鋼絲繩部每週至少檢查一次。三 檢修時,電控箱必須懸掛 禁止執行 警示牌,禁止無關人員人員隨意開啟,將架空乘人裝置供電開關手把打至 零 或 分 位,並懸掛 有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