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獎懲制度

2021-06-05 01:46:15 字數 889 閱讀 3729

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事故分析及獎懲制度

一、工作質量

1、嚴格按照地測質量標準化標準開展工作。

2、按計畫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滿足生產需要。

3、無直接重大工程責任事故。

4、地質資料提供及時、準確、可靠。

5、地質、水文預報做到年報、月報和臨時性預報相結合,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

6、測量中腰線標定及時、準確,貫通測量精度合格,井上下控制系統健全、完整,精度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二、事故分析制度

1、凡發生地測事故,應有生產技術科組織地測、生產、安檢、排程等單位及時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拿出處理意見。

2、凡因地質預報不準確而發生透水事故,由地質組負責追查。

3、凡因測量不準確而造成事故,由測量組負責追查。

三、獎懲

1、對地測工作認真負責,避免地測事故的個人,礦根據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

2、對玩忽職守造成責任事故的個人,礦根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處罰和通報批評,或根據相關檔案規定進行處罰。

3、防治水工程未按計畫施工影響鑽探施工的,罰責任單位正職500元,每推遲一天罰單位正職100元。

4、採掘區隊未按規定的防水煤柱進行開採、掘進,罰責任單位正職1000元,致使突水事故發生事故的,按相關檔案進行處理。

5、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探放水鑽孔,保證鑽孔及超前探探測資料真實可靠,鑽探時嚴格做好施工記錄,檢查人員現場檢查簽字,做到誰施工、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如檢查中發現無記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若發現假記錄罰責任人200元。

6、對每月檢查出的問題,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並且沒有正當理由視情節輕重的給予責任單位1000—5000元的罰款(其中正職、技術員各佔10%)。

7、礦防治水領導小組對當月全礦的防治水工作進行考核,並進行獎罰。礦採取月度考核,半年兌現。

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 事故分析及獎懲制度

織金縣苦李樹煤礦 織金縣苦李樹煤礦 2013年2月 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 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 煤礦地質測量所有技術工作,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政策的有關規程執行。凡不符合規程 規定要求的,都必須重做或補做。如發生地測事故,要從總結經驗 吸取教訓的態度出發,實事求事,認真追查落實。2 地測組對向...

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 事故分析及獎懲制度

1 煤礦地質測量所有技術工作,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政策的有關規程執行。凡不符合規程 規定要求的,都必須重做或補做。如發生地測事故,要從總結經驗 吸取教訓的態度出發,實事求事,認真追查落實。2 地測組對向設計 施工 採回等部門提供的地質 測量資料的質量全面負責,如出現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負責重解...

地質測量防治水工作質量 事故分析及獎懲制度

1 煤礦地質測量所有技術工作,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政策的有關規程執行。凡不符合規程 規定要求的,都必須重做或補做。如發生地測事故,要從總結經驗 吸取教訓的態度出發,實事求事,認真追查落實。2 地測組對向設計 施工 採回等部門提供的地質 測量資料的質量全面負責,如出現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負責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