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各種制度

2021-10-09 12:41:46 字數 4806 閱讀 5659

生產安全聯席制度

1.為使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地測與設計、施工、採掘等單位應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相互監督。有關業務聯絡必須通過業務聯絡書、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通知單、會議等制度進行。

2.凡大型貫通及重要工程,在採掘過程中,要及時進行測量填圖,嚴格按《煤礦測量規程》規定進行複測復算,並根據測量成果及時調整檢查中腰線。當貫通的兩工作面相距20m巖巷)、普掘工作面相距30m、(煤巷)、機掘工作面(煤巷)相距60m前,測量人員必須以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及有關單位和有關領導,以便採取安全措施。

3.日常延設中腰線,施工單位應提前1~2天通知地測部。

4.大型重要貫通測量工程,設計部門應提前向地測部提供設計圖紙,地測部組織測量人員對圖紙進行審查驗算,編制貫通測量方案,並在總工程師主持下,通過業務會議確定貫通允許偏差,審查貫通測量設計方案,對特大型貫通,設計方案須經上級技術主管部門批准。

5.如遇巷道相互貫通,遇老巷、老塘時,測量人員應按保安規程的有關要求,提前書面通知施工區隊和有關單位。6.

巷道已掘到位置、巷道停頭暫不掘進或封閉巷道等,在停頭後施工單位必須通知地測部將巷道測到迎頭,地質資料調查到迎頭,並及時繪、填圖。

7.採掘工作面進尺驗收應以地測部資料為準,施工單位擅自開口的巷道一律不預驗收。回採工作面的各種停採線由地測部根據設計在現場標定出來,其它人員不得擅自更改。

8、回採工作面所需地測資料,應在採面掘出來後五天內提交。各類巷道掘進所需地測資料,應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地測部,地測資料在設計15天交付。重點設計所需地測資料需事先聯絡,共同商定提交期限。

9.採掘過程中所需地測資料及水文地質資料,地測部應以書面預報或業務聯絡書的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如預報與現場實際情況不一致,或遇較大地質、水文地質變化時地測部門必須提出臨時預報,並向公司總工程師匯報。

10.施工單位在測量放線、地質調查和打超前鑽或探鑽時,應密切配合。地測部應及時將地測成果資料通知施工單位,以指導生產。

11.各種巷道內的導線點、中腰線,回採工作面停採線、點號及地質觀測點,施工單位必須妥善保護和進行交接,如有損壞或懷疑時,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進行校檢。停頭或復工也應及時通知地測部。

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

1.礦井生產地質報告、「三下」採煤技術措施由集團公司審查,報內蒙古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2.礦井技術改造、擴建、水平延伸等設計,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核、集團公司審批、報內蒙古煤管局備案。

3.採區地質說明書、工作面掘進地質說明書、回採工作面地質說明書,報煤礦總工程師審批。

4.地質、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及啟封孔和長觀孔計畫,報煤礦總工程師批准。

5.一般探放水措施,報煤礦總工程師或分管科長批准。特殊情況報集團公司審批。

6.礦井年度、月度地質預報及季度「三量」、年度儲量報表報煤礦總工程師或分管科長批准。

7.地表巖移觀測設計、「三下」採煤方案、地面控制網測量方案必須經科長審核,報煤礦總工程師批准。

地測防治水裝置、工具、使用、保管、發放及報廢制度

1、地質、測量所有儀器裝置及工具必須建立臺帳,包括儀器的規格、效能、修理記錄以及是否報廢。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儀器和工具,人員調出時,要移交給**人員。

2、使用、保管的儀器和工具,要經常保養和維修,使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充分發揮作業能力,並使其延長壽命,如不按操作規程作業造成損壞的,視損壞程度給予責任者處罰。

3、新鋼尺在使用前,必須逐段檢查刻劃數字是否清晰和準確無誤。使用後應及時用棉紗擦拭,並擦拭機油。

4、全站儀在下井前要對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在井下行走時,應避免劇烈的擺和碰撞。使用後要用絨布輕輕地擦拭儀器上的灰塵、水氣、油汙,遷站時,儀器和三角架必須分開搬運。夏季在太陽下使用儀器時,必須用傘遮住,防止日曬。

5、雷射定向儀的現場管理和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測量人員進行監管,光束調整和核驗由測量部門負責。

6、各種儀器、儀表、工具應存放在清潔、乾燥室內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氣和火爐。對使用的儀器要負責日常的保養和校正,精度達不到要求時,應及時送廠維修,以保證儀器的完性。

7、對過期或淘汰的儀器或裝置要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及時更換,並推廣使用先進裝置、新技術。

地測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礦井地質測量資料是煤礦建設和生產的技術基礎,對地測資料應進行定期分析,提高資料質量,並妥善保管,為了達到更好地為煤礦生產服務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料定期分析制度

1、對日常收集的地測資料,及時進行校核、整理、計算和填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各類貫通工程應在貫通後立即進行聯測、計算和精度評定,對5000公尺以上的貫通要及時寫出技術總結。

3、由地測專業人員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1:2000地質圖和地測資料進行綜合分析,不斷總結礦井地質規律,按月提出地質、水文地質預報。

4、每季度對礦井湧水量作一次綜合分析,每半年作一次總結,年終進行全面總結。

5、每年對儲量動態、「三量」情況作一次統計分析,提出存在問題和合理建議。

二、資料保管及提供制度

1、各種日常用圖應有圖套、圖籤,並存放在便於使用的圖櫃裡。

2、對日常地測資料,綜合分析形成有價值的成果、報告或總結時,應根據技術檔案保管規定進行分類,並建立一套目錄、索引,達到便於查詢的目的。每年1~2月份歸檔前一年的資料、圖紙。

3、向本單位提供的地測資料、圖紙,須經部領導批准後方可提供,屬借用資料必須登記清楚,如屬外單位借閱,必須經總工程師批准。

4、使用資料時,應愛惜圖紙、資料,不得損壞,嚴禁在圖紙上亂寫亂畫,對於損丟、洩密地測資料者,按國家檔案法處理。

5、對於無繼續儲存價值的廢舊圖紙、資料,在消毀時先列出清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予以銷毀。

煤礦地質測量工作質量、事故分析制度

1、煤礦地質測量所有技術工作,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原煤炭部頒發的有關規程執行。凡不符合規程、規定要求的,都必須重做或補做。如發生地測事故,要從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的態度出發,實事求是,認真追查落實。

2、地測組對向設計、施工、採回等部門提供的地質、測量資料的質量全面負責,如出現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負責重解釋或重新調查。

3、每個掘進工作面,都要實際及時編錄、整理,如發現疑難問題,及時向總工程師匯報,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使生產正常進行。

4、經常分析研究周圍已採工作面資料,結合現工作面的地質情況,預報未開拓區的地質變化,每季度末對該季度內的地質預報的準確程度做一次全面總結,為下一季度地質預報提供借鑑。

5、每一工作面回採結束後,都要認真進行採後總結工作,對提供的掘進、回採地質說明書的準確程度做出評價。

6、送巷過程中,如發現所送巷道與地質變化不相適應,將要造成廢巷時,應及時向生產部技術人員和總工程師反映,及時糾正錯誤。

7、掌握工作面的地質變化規律,經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無影響回採的各種地質隱患,若有應及時提出補救措施。

8、根據巷道設計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質情況,結合通風、運輸、排水採煤方法等,分析設計方案是否有利於提高煤炭資源**率,並提出修改意見。

9、地質人員要從地質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貫通的巷道在貫通範圍內有無構造等變化,防止貫通事故發生。

10、測量外業觀測、內業資料計算從起始資料、原始資料、成果計算到填圖、繪圖必須經過嚴格的校核或對算,未經校核的資料圖紙不准使用。

11、測量原始資料與成果計算,必須嚴格按《煤礦測量規程》239條、240條規定執行。

12、所有測量記錄薄和成果臺帳均應有校核簽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說明,在備註欄繪出必要的草圖。

13、施工測量前,應熟悉設計圖紙,驗算與測量有關的資料,核對圖上的座標系統,高程系統、幾何關係及設計與現場是否相否等。當對設計圖紙有疑問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聯絡解決,同時對標定工作所需要的測點及其成果也進行檢查。

14、因地質測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要認真查詢原因,提出補救措施。損失無法挽回時,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報公司處理。

地測防治水實施細則

一、實施細則

(一)測量部分

1、中腰線標定及時、準確、無責任工程事故。

1)巷道開工通知單要提前3天傳送地測部門。

2)重要巷道的開門應有標定工作設計圖。

3)巷道開門時須對作為起算資料的上一級導線點進行檢測。

2、3000公尺以上貫通測量應有設計、審批、總結,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程規定或工程要求。

3、貫通通知單應提前(巖巷20-30公尺,煤巷30-40公尺)傳送施工單位、礦分管領導及技術、安全、通風等單位。

4、煤礦必備的圖紙

(1)井田區域地形圖(1:2000或1:5000)

(2)工業廣場平面圖(1:500或1:1000)

(3)採掘工程平面圖(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對照圖(1:2000或1:5000)

(5)井筒斷面圖(1:200或1:500)

(6)礦井水文地質圖(1:2000)

(7)礦井綜合柱狀圖(1:2000)

6、礦圖內容、精度符合要求,圖上符號、線條符合《煤礦地質測量圖例》要求,並且6個月填繪一次。

(二)地質部分

(1)礦井必須具備精查或最終地質勘探報告、補充勘探報告、儲量複核地質報告,並且經過驗收,結論明確,能夠指導生產。

(2)地測部門必須按規定時間提供掘進地質說明書。

(3)「三書」必須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數字相符,內容達到要求。

(4)地質預報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必要時有臨時預報。

(5)預報內容準確無誤,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安全生產。

(6)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月預報、年預報。

(8)預報內容齊全,描述準確、措施有針對性。

(9)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安全生產,不出現誤報、漏報現象。

(10)建立水文觀測系統,並按規定時間定期觀測。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設計並按規定程式審批。

(12)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對不清楚地段要進行探放水,並有設計和措施。

(13)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並有書面分析記錄。

(14)礦井範圍內鑽孔經過注漿封堵處理,達到防治水要求,對封閉不良鑽孔要建立臺帳,揭露時要制定專門探放水措施。

防治水各種制度

防治水隱患排查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地測防治水專業考核評級辦法第八條,制定防治水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制度。一 成立防治水隱患排查領導小組 組長 總工程師 副組長 地測科長排程室主任通風區長 生產科長安監處處長機電科長 成員 相關科室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地測科,負責日常工作安排。二 具體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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