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防治水制度

2021-03-04 02:40:54 字數 6576 閱讀 9545

組織管理人員及裝置

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是煤礦的基礎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措施。為進一步促進煤礦企業加強現場管理,強化安全基礎,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全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結合我礦實際,我礦建立建全管理人員以及裝置如下:

(一)、人員

總工程師:翟偉華

技術員:趙建文彭祥林

(二)、裝置

全站儀:

經緯儀:

地測防治水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每月有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主持召開一次防治水安全辦公會,參加人員由機關安全生產、機關科室負責人、生產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時間為週六下午4:00,地點在礦大樓會議室,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 參加安全辦公會議成員不得無故缺席。

3、 安全辦公會內容:

(1)傳達礦安全辦公會議精神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

(2)匯報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的執**況,分析研究存在的問題,制定具體落實的計畫和整改措施,責任到人。

(3)檢查上月安全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防治水工程進展情況,並根據生產情況安排下月防治水工作。

(4)總結分析本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分析、討論、查詢存在的安全隱患,研究制定防範措施,確定安全工作重點,防止同類事故重**生。

(5)會議內容記入《地測防治水安全辦公會議記錄本》,並按規定整理歸檔,實行參加人員簽到制度。

科、組、個人及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1) 科長崗位責任制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地測防治水的規程、規定及技術政策。負責全科的行政管理、技術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

2、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地測防治水方面的規定。

3、負責督促全科人員按質、按量、按時完成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4、負責組織研究和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地測防治水重大問題。

5、定期進行礦井防治水專項檢查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向分管領導及安全生產部門匯報,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6、負責組織編制、審查各類地質報告,審查重大貫通工程設計;審查「三量」報表;審查對上級和有關單位報送的重要圖紙資料。

7、參加礦井採掘設計和礦井遠景發展規劃的編制及會審工作,根據礦井生產計畫安排,負責組織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制定地測防治水年、季、月度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

8、負責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不斷提高地測防治水隊伍的技術業務能力。

9、負責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檢查工作,落實質量標準化標準。

10、負責組織地測防治水專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搞好隊伍建設。

(2) 測量副科長崗位責任制

1、負責分管範圍內的技術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負責貫徹落實《煤礦測量規程》、礦和上級部門的各種規程、規定。

3、負責檢查、督促測量日常工作及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對測量資料進行審查並及時整理歸檔。

4、負責制定測量年、季、月度工作計畫,並督促落實,定期檢查。

5、負責地表巖移觀測站的設計、建站、觀測,及時對資料進行分析,為「三下」採煤提供技術引數。

6、負責大型貫通工程和重點工程的方案選擇、技術設計和對設計的審查,並組織實施。

7、負責落實測量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8、及時掌握礦井的採、掘、開動態,超前安排各項測量工作。

9、組織測量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搞好測量隊伍建設。

10、積極引進與推廣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高測量隊伍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3) 防治水辦公室主任崗位責任制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程、規定,協助科長有計畫地開展礦井防治水工作。

2、參加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季、月度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

3、協助科長組織檢查礦井防治水工作情況,掌握每個頭面日常出現的水文地質現象,及時加以分析,提出處理措施,解決技術業務問題。

4、協助科長組織對上月的防治水工作進行檢查和總結。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參加水情水患排查,技術研究,制定相應的防排水措施。

5、督促防治水技術人員認真做好防治水月度**預報、月度礦井湧水量觀測和其他防治水日常工作。

6、完成科長和其他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

(4) 測量組長崗位責任制

1、在分管科長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煤礦測量規程》和其他有關測繪工作的技術政策。

2、負責分管範圍內的測量技術工作,掌握分管範圍內的測量情況,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測量問題。

3、負責建築物和各種保安煤柱的留設、巖移觀測站的設計、建立、觀測、資料的總結和綜合分析工作。不斷積累資料,為「三下」採煤提供技術引數。

4、貫徹落實年、季、月度工作計畫。

5、負責對主要測量工作和大型貫通工程方案的設計與編制,並參加與測繪工作有關的各種工程設計的會審,以確保測量精度滿足工程要求。

6、負責分管範圍內的測量資料收集、整理、填繪、校審和提交工作。

7、落實分管範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8、負責組內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5) 儲量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2、應對設計意圖以及對巷道布置、採煤方法、煤柱的留設、煤層配採、工作面、採區損失率指標等諸方面進行詳細了解,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設計應提出改進意見。

3、在開拓準備階段,應經常深入現場認真調查了解各種煤柱尺寸、薄煤層或構造複雜區掘進施工情況等,發現不符合設計規定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並提出整改意見。

4、在回採階段,負責對分層厚度、採高、煤柱的**、頂底煤厚度等,經常進行調查、測量,正確地填繪圖紙,準確地計算各種採煤方法的採出率和「三個煤量」。並按期上報儲量的變化及開採損失情況。

5、檢查監督全礦開採和丟煤現象,如發現不符合規程要求或丟煤時,應及時指出並填寫「預防丟煤通知書」,報有關領導及部門。

6、進行儲量報損、登出、地質及水文地質損失,轉入轉出的呈報和審批工作。

7、參與制定、檢查、分析各種回採率設計指標及其執**況,為合理開採提供建設性的意見。

8、採掘工作面結束前,參加礦組織的現場檢查驗收工作,參與確定其停採和搬遷問題的處理意見。

(6) 地質工崗位責任制

1、在科長的領導下,按照《礦井地質規程》和上級有關規定及時調查掌握現場地質情況。

2、現場調查時要密切注意工作面的頂板、煤壁及裝置運**況,做好自我保安工作。

3、調查時要認真、仔細,地質資訊收集齊全、準確,現場記錄在專用記錄本上,並要符合要求。

4、上井後按質量標準化要求及時填繪圖紙、臺帳、卡片,下達安全生產聯絡書。

5、按要求編制臨時預報、月度預報及相關圖紙。

(7) 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1、負責礦井防治水日常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工作規劃和年、季、月度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落實。

2、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及《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等要求,有計畫、有針對性地進行礦井水文地質調查、勘探和觀測工作,加強礦井防治水基礎工作。

3、根據生產計畫安排的需要,負責提供水情資料和年、季、月度水害預報。

4、負責編制、修改完善礦井水害防治必備的圖紙,建立完善礦井水害防治必備的各類臺帳。

5、負責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站,按時觀測礦井湧水量及鑽孔水位,並按礦區規定時間要求定期進行觀測。

6、負責防治水工程的立項、技術管理工作。

7、及時收集採掘過程中揭露的水文地質資料,做好礦井水情水害分析**預報工作。

8、對疑水區(斷層、破碎帶、被淹井巷、含水層、岩柱變小、可疑鑽孔處等)要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

9、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參與探放水施工的有關管理工作,並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10、協助分管領導組織每月的防治水專項檢查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向領導匯報,確保礦井安全正常生產。

生產安全聯絡制度

1、地質測量防治水與設計、施工、通風、安全等部門之間的業務來往,必須通過書面形式進行。

2、設計部門需要地質測量部門提供地質資料時,必須有按煤礦地質測量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由設計部門提交的並經總工程師簽字批准的委託書。

3、各施工單位有關部門因生產安全事宜需本科參與、服務的,須由各單位或其所在專案部的管理部門提出,經本科領導同意後應積極協調平衡解決有關問題,以達到促進礦井建設為目的。

4、防治水工作與設計、掘進、回採、等專業人員和生產施工部門本著互相協作、互相配合、互相監督的原則,進行正常的業務聯絡,有關業務聯絡必須通過有關領導簽署意見的「委託書」、「通知單」或「會議」等形式進行。通過會議的業務聯絡,應有詳實的會議紀要。

5、礦井技術改造、擴建、水平延伸等設計需地質測量資料應在設計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質測量部門,地質測量資料應在正式設計前半年交付。

6、採區設計所需地質資料,至少在設計前二年通知地測科,地測科接通知後,經審批的正式採區地質資料在採區設計前三個月提出。

7、回採工作面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在採面貫通三至五天內提交。

8、掘進各類巷道所需的地質測量資料,應提前乙個月通知地測科,地測科接通知後十五天內提出經過礦總工程師審批後交付使用。

9、工程、技術等部門所需要的零星地測圖紙資料,必須持有經礦領導簽字的業務聯絡單,地測科按聯絡單的要求,進行提交,經審核後對外提供。否則,不予提供。

10上級單位或外單位發放給地測科的各種檔案、批覆、規程、措施、業務聯絡單等,有效期內地測科必須妥善儲存。

11、對於巷道貫通、撥門、過封閉不良鑽孔、斷層、老硐等,必須按規程規定和設計要求,提前下達生產安全業務聯絡書,經總工程師或相關領導簽字後,登記發放給有關領導和單位。

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

1、成立專門的防治水領導小組,礦經理全面負責礦井防治水領導工作,礦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礦井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各專業口副總協助總工程師負責相應的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防治水規定》等要求,開展礦井水害防治工作。

3、加強技術管理,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應由熟悉防治水工作的高階工程師及工程師和經過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來進行防治水工作,建井階段人數不少於2人,投產後不少於3人。

4、必須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並上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審批。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要根據礦井中長期生產規劃進行編制或修編,以便合理安排礦井防治水工程。

5、水情水害預報要根據礦井年度生產計畫進行編制,做到年有年報、季有季報、月有月報,並根據月度生產計畫編制臨時水情水害通知單,保證採掘工程的安全。

6、設計部門必須認真分析研究水患**預報資料和有關的水文地質資料,在編制採掘工程設計時充分考慮水害因素,從工程設計開始,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並將探放水工程納入採掘工程設計。

7、必須堅持「**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在受水患威脅的地區進行採掘施工之前,首先應當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進行充水條件分析,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意見,並提出防範措施。

8、當井巷遇含水裂隙、穿過含水層時要測定其產狀、長度、寬度、形狀、厚度、岩性、構造等。遇突水點時需記錄突水的時間、地點、確切位置、出水層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圍岩破壞情況等,並測定湧水量、水溫、水質和含砂量等,為**預報提供準確的基礎資料。

9、嚴格執行井下探放水的各項規定,採掘需要探放水時,探放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及措施,確定探水警戒線,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危害的安全措施。

10、探放老空水前要查明老空水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至放完為止。若放水量與預計量相差較大,必須查明原因。

11、有計畫、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礦井水文地質調查、探測和觀測工作,查明礦井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變化規律,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依據。

12、井下排水系統的水幫浦、水管、閘閥、配電裝置和線路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正常使用。

13、每年洪雨季節要加強巡查防範,對防排水各項工作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並組織好搶險隊伍,做好抗洪準備工作。

水害**預報制度

為確保煤礦安全生產,防止由於水害而引起的事故,在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的基礎上,貫徹執行本制度。

1、必須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並上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審批。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要根據礦井中長期生產規劃進行編制或修編,以便合理安排礦井防治水工程。

2、有計畫地開展礦井水文地質工作,經常深入現場進行水文地質調查,觀測礦井湧水量,掌握每個頭面的水文地質情況,並加以分析,提出處理措施,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3、每月初由水文科長組織對上月的水文地質工作進行檢查和總結。根據水情水患排查、月度防治水台帳彙總資料等資料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及時對水文地質情況提出**預報報告。

4、根據本單位年、季、月採掘生產計畫,分析**各採掘工作面及周圍受水害威脅情況,及時提供相關水文地質資料,提出防治水措施和意見,及時下發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質預報,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若當月生產計畫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提前5-6天發水害通知單。

5、年報應於2月10日前簽發;季報應於每季度第乙個月5日前簽發;月報應於每月2日前提出預報。周分析應在每週的周一提出。

6、凡因水文地質因素需要進行超前探放水時,通風地質管理科要及時編制水害通知單或《探放水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礦相關單位進行會審,分管副總及總工程師審批後嚴格執行。

7、在採掘施工過程中,當井下水文地質條件發生變化、發現險情、出現突(湧)水徵兆、接近可疑水區時,必須及時分析水害型別及危險程度,發出水害通知單,提出處理措施,且必須有文字和圖紙。並立即報告排程室,通知可能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8、編制過斷層等探放水措施,檢查監督探放水工程的施工情況,保證工程質量,且工程結束後寫出總結報告。9、水害預報,圖表相符,內容齊全,描述準確,定性,定量,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地測防治水

第3部分地測防治水 一 基本條件 生產礦井不應存在以下情況 1 有衝擊地壓危險,未採取措施 2 有嚴重水患,未採取措施。二 評分方法 按表3 1 表3 2 表3 3 表3 4和表3 5評分,每個表總分為100分。各小項分數扣完為止。煤礦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得分採用下式公式計算 p j 15 ...

地測防治水制度 新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水害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特制訂水害隱患排查 預報 跟蹤管理 檢查制度 1 當在採掘過程中出現水患異常情況時,現場作業人員要立即停止作業,及時上報防治水管理部門,進行排查治理。2 根據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在開採存有水害地帶時,地測科必須提前向有關職能科室進行通報,並制定相應的措施,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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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地測科工作職責 1 負責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地測 防治水方面的法律 法規 規章 規範和標準。2 負責編制地質 水文 測量管理規劃和防治水措施 計畫,並組織實施。3 負責制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畫。4 負責收集 調查地面水害 鄰近礦井採空區積水情況,並組織落實排查。5 負責推廣應用地測 防治水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