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2021-06-02 23:39:44 字數 3980 閱讀 9320

山西陽城陽泰集團白溝煤業****

一、目的

明確公司對個人防護用品**商及其產品的選擇、發放、使用、廢棄和管理要求,指導正確發放、使用和管理個人防護用品,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使用範圍

本制度僅適用於白溝煤業****所有員工

三、定義

個人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防禦物理、化學等外界因素傷害人體而穿戴和配備的各種物品的總稱,又稱為勞保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

1、員工

(1)正確使用和維護個人防護用品;

(2)參加與個人防護用品相關的培訓;

(3)及時匯報個人防護用品安全相關的問題;

2、人事部

(1)確定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庫存量;

(2)定期匯報公司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庫存狀況;

(3)根據庫存和生產實際聯絡個人防護用品的採購事宜。

3、採購部

(1)負責根據《個人防護用品清單》尋找相應資質的**商,協助索取**商相關資料及產品樣品

(2)個人防護用品的採購與統計;

4、單位負責人

組織對各崗位進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導員工正確配戴勞保用品並檢查配戴情況,及時匯報個人防護用品使用存在的問題;

(2)監督在本單位區域的外部人員(包括承包商、來訪者等)的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

(3)監督公司個人防護用品相關要求的執行。

五、 工作程式

1、各單位按照《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點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結果提出每個崗位需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的建議。

2、 安全科按照分析結果和實際需求調查建立並完善《個人防護用品清單》,並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單。

3、採購科根據《個人防護用品清單》尋找相應的**商,在cr部協助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索取其營業執照、產品檢查報告、個人防護用品樣品及其它相關資質證明。

4 、每種個人防護用品至少選擇乙個合格**商。

5、 cr部門根據**商的相關資料、產品樣品協同採購可對個人防護用品**商及其產品進行評審,過程中個人防護用品使用部門參與、協助評估。

6、 根據法規《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國家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在對特種勞動防護採購前的評估時,必須對**商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鑑定證進行評估。

7、評估時,除了要求**商提供上述相關證明外,還應填寫《個人防護用品合格**商評估審核表》。

8 、當**商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與國家相關法規及標準要求相符,個人防護用品能夠滿足相關崗位人員的安全、健康保護需求,同時經審核,《個人防護用品合格**商評審表》中所填寫內容也同時滿足公司的要求時,即可以認其為合格**商,相關資料應集中在cr部門處存檔。

9、 技術部門將評估合格的**商列入《個人防護用品合格**商清單》中,該清單中包括產品名稱、品牌、型號、**商名稱等內容;當合格**商或其產品資訊發生變化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採購科依據最新版本的《個人防護用品合格**商清單》進行採購。

10、當引進新工藝、原材料、化學品、機器裝置,或原有工藝、原材料、化學品或機器裝置發生變動,或公司發生其他異常情況時,應根據危險源識別、評價分析和工業安全分析補充進行個人防護用品評估配備。同時技術部需更新《個人防護用品清單》及《個人防護用品合格**商清單》等相關資訊,確保公司個人防護用品政策的有效執行。

六、個人防護用品的採購

1、 採購科根據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庫存、領用情況及有關區隊的請購要求,購買公司個人防護用品,確保個人防護用品按時按量發放,新員工上崗前按標準配備崗位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

2、 人事部應根據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確定個人防護用品的安全庫存,並根據生產及人員等的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安全庫存量,確保個人防護用品按標準發放及更換。

3、 採購科從《個人防護用品合格**商清單》中選擇**商購買相應品牌,型號的個人防護用品,不得選擇《個人防護用品合格**商清單》之外的**商。

4 、勞保防護用品的採購按照採購程式進行,**由採購科與**商進行協商、確認。

5、 各單位需要的特殊個人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之外的個人防護用品)需填寫採購申請單,由分管礦長和技術部門審核後,並經董事長批准,由採購科採購,倉庫發放,否則財務部不予以報銷。

七、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與領用

1、 人事部負責統一發放公司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按照《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進行,同時須編制《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對具體規定做詳細說明。

2、個人防護用品領用單位和人員需事先填寫領料單,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到倉庫處領取。防毒口罩等重要個人防護用品領用採用「以舊換新」原則,舊的個人防護用品數量經人事確認後方可領取新的個人防護用品。

3、當員工上班工時低於170小時標準工時時,人事部可根據實際工時進行調整,調整後的發放標準需cr部審核批准後執行。

4、庫房設專人負責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並儲存記錄。

5 、員工對收到的個人防護用品質量有疑問時有權拒收,同時需要反應給科隊長、科隊長報告給技術部門,並會同採購科對該個人防護用品進行判定和處理,直至該員工得到滿意的個人防護用品。

八、發放匯報與統計

1、庫房保管員記錄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庫存資訊。

2、 每月例會上,人事部及相關部門彙總、報告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等狀況。

九、 個人防護用品更新與報廢

1、技術部門根據《個人防護用品清單》結合《勞保防護用品選用規則》公司不同崗位的實際工作情況、各地點對各崗位的危險源分析和工業安全分析,**商的對產品的使用期限反饋等相關資訊,編制《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2、《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應包括各崗位的基本個人防護用品配置、各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期限及特殊規定。

3、《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為當其所在單位需要配備個人防護用品的員工每月平均上班工時在170小時以上的配備數量及配備週期。

4、如果員工在個人防護用品的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中的規定不符合實際工作需要,有權將相關資訊反應給單位主管或相關部門,單位主管應按實際情況進行反饋。如情況屬實,應對此崗位進行分析並提交給技術部門審核通過後更改《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5、超出《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中規定的使用期限的個人防護用品將被視為報廢處理,人事部須按規定更換,發放新的個人防護用品。報廢的個人防護用品按《廢棄物管理程式》處理。

十、 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與維護

1、 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員工應得到相應的培訓,包括個人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保管、維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侷限性,培訓資料由技術部門或個人防護用品**商提供。

2 、各部門經理、主管及esh委員會應監督檢查員的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3 、員工發現個人防護用品在規定的使用期限內發生有破損或老化現象時,應按《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規定》的要求將相關資訊反應給人事部及技術部。需要提供的相關個人防護用品的資訊包括:

(1)人事部:發放日期、同期發放人員名單;

(2)資材部:購買日期、**商、銷售聯絡人、產品型號、該種產品

(3)技術部:對產品破損原因做出判斷,同時提出建議處理意見;

(4)人事部根據建議處理意見,結合本規定及《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規定》更換員工的個人防護用品,在得知員工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生有破損或老化現象後須對此進行追蹤及處理,員工不得繼續使用。

4、 個人防護用品檢查及罰則

1、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挪用、丟棄或占用有個人防護用品,如被發現將視為不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處理。

2 、技術部門應對員工的個人防護用品配戴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未按規定配戴或不正確配戴個人防護用品者,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十一、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1、上崗員工必須按照《個人防護用品清單》的要求,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配戴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否則不得上崗。

2、所有的防毒口罩均不得用紗布口罩代替。

3 、對防毒口罩在每次使用前應仔細檢查是否有效,並按規定定時更換濾毒罐。

4、絕緣手套和絕緣鞋除按期更換外,還應做到每次使用前的做絕緣性的檢查和半年做一次絕緣性能複測。

(1)進入生產區域參觀、維修的人員盡量在安全線外,確須進入線內的必須配戴相關的個人防護用品。

(2)任何人進入空壓機房或機房或其他高噪音作業(經檢測噪音≥85db)環境時,應配戴防護耳塞。

(3)其他人員在從事以上工作或接觸有毒、有害、刺激性物質時應視情況選擇和配戴口罩和防護面具。

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十一 臨時工崗位的防護用品可參照本公司防護用品標準發放,其費用按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十二 環保安全部職業健康安全部門負責制定防護用品的購置計畫,審批防護用品的發放,負責監督檢查防護用品的質量 發放及使用管理,並對購進的防護用品進行驗收。十三 物資採購部門根據防護用品的購置計畫,負責防護用品的採購,保...

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明確公司專案對個人防護用品 商及其產品的選擇 發放 使用 廢棄和管理要求,指導正確發放 使用和管理個人防護用品,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二 使用範圍 本制度僅適用於中鐵十九局集團 太原市職工新村棚戶區改造安置用房專案經理部 所有員工。三 定義 個人防護用品...

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 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個人隨身穿 佩 戴的特殊用品,這些用品能有效消除或減輕職業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2 我單位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種類包括 1 防熱防化服 鞋帽 手套 2 防護眼鏡和面罩 3 口罩及呼吸防護器 防塵防毒口罩 過濾式呼吸防護器等 4 雜訊防護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