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2021-06-02 23:38:39 字數 948 閱讀 3172

山東**礦業集團***煤礦

2023年元月

4.2.6 山東**礦業集團***煤礦

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為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勞動保護政策,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確保個人防護用品及時足額發放,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根據作業環境、勞動強度、接觸有害因素的形式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效能進行選用。防護用品穿戴要舒適,並且不影響工作、無不安全因素。

2、經管辦負責提報勞保用品購買計畫及發放手續審核。**部負責根據董事長簽批的購買計畫購買勞保防護用品。

3、執行定點採購制度。**部門要到有生產經營資質的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勞動防護用品。勞保用品必須具有「三證」:即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鑑定證,否則,嚴禁購入。

4、購進的勞保用品必須經排程室、經管辦、倉庫人員共同驗收,確認合格在勞動防保用品質量驗收單上簽字後,方准辦理入庫手續。

5、勞保用品要專庫存放,專人管理,不准與其他腐蝕性物品混放,要保持通風,嚴禁漏天存放。

6、經管辦制定發放制度,建立發放臺帳,為職工建立勞保用品發放手冊,按時發放勞保用品。

7、職工工種變動應享受變動後工種的勞保用品,不得保持原工種勞動待遇,原已享受勞保用品的職工工種變動後不重新配發勞保用品,按新工種發放標準到期後發放。

8、新調入集團公司職工按所任工作,以公司規定的工種標準發給勞保用品。

9、凡上級領導來公司檢查或參觀,如需要領用勞動保護用品,可由排程室根據需要提出計畫,報經營辦公室批准領用,用後由排程室統一保管,不發給個人。

10、職工因傷、病假時間在三個月以上和缺勤(曠工、缺勤、脫離工作崗位)在乙個月以上者原領用的保護用品應相應延長其使用期限。

11、安全資訊中心及副井上下檢身工要嚴查下井人員勞動保護品佩帶情況,嚴禁配帶不全、穿戴不整齊者下井,發現後及時交安監站處理。

12、各級管理人員要把職工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做為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

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十一 臨時工崗位的防護用品可參照本公司防護用品標準發放,其費用按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十二 環保安全部職業健康安全部門負責制定防護用品的購置計畫,審批防護用品的發放,負責監督檢查防護用品的質量 發放及使用管理,並對購進的防護用品進行驗收。十三 物資採購部門根據防護用品的購置計畫,負責防護用品的採購,保...

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明確公司專案對個人防護用品 商及其產品的選擇 發放 使用 廢棄和管理要求,指導正確發放 使用和管理個人防護用品,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二 使用範圍 本制度僅適用於中鐵十九局集團 太原市職工新村棚戶區改造安置用房專案經理部 所有員工。三 定義 個人防護用品...

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 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個人隨身穿 佩 戴的特殊用品,這些用品能有效消除或減輕職業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2 我單位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種類包括 1 防熱防化服 鞋帽 手套 2 防護眼鏡和面罩 3 口罩及呼吸防護器 防塵防毒口罩 過濾式呼吸防護器等 4 雜訊防護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