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2021-06-01 23:22:24 字數 827 閱讀 9607

一、礦井必須編制重大災害應急預案,成立重大災害應急處理組織機構,組織機構總指揮由礦長擔任。

二、公司每年根據礦井實際情況,組織人員對全公司井上、井下進行排查,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救援演習,根據演習過程查詢問題,做出改進。

四、礦井必須建立井上和井下救災材料庫,配備足夠的救災器材,對救災器材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及時補充更新。救災器材嚴禁挪做它用。

五、對礦井重大災害應急處理計畫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要定期組織職工學習並考試,使職工熟練掌握災害預防及避災自救知識。

六、礦井發生重大災害事故後,由礦長負責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應急救援計畫組織實施各項搶救工作。

七、《預案》啟動後,公司救災指揮部必須迅速查清災害發生地點、性質和波及範圍,並迅速組織井下所有地點的工作人員按年度《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畫》中規定的路線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八、煤礦發生事故後,公司救災指揮部立即集合搶險救災突擊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參加井下救災工作。

九、參加井下搶險救災時必須***參加搶險救災人員人身安全的措施。

十、井下搶險救災的過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裝備、材料與排程室聯絡協調解決。

十一、 在救災過程中對入井人員要嚴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災指揮部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才可入井。

十二、對井下人數的清點工作由各單位負責人、檢身工、燈房值班人員、排程值班人員共同完成。

十三、災害發生後,救災指揮部成員必須按照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得退縮、逃避,應積極組織搶救,減小災害損失。

十四、對破壞防災、救災設施裝置、不執行重大災害監控措施,不履行救災職責、延誤救災時機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根據年度的作業計畫及相關規定,每年制訂 礦井災害應急預案 預案要上報公司批准生效,並及時做好季度補充計畫。2.在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 礦井災害應急預案 排程室應按礦井重大事故匯報程式,立即匯報礦長 總工程師 礦總值班 有關礦領導 安監部門 相關科室等,並及時通知礦救護隊 醫院 發生事故單位 提公...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 礦井建立應急救援制度,按年編制 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畫及應急救援預案 以下簡稱 預案 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2 預案 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通風 採掘 機電 地質 技術等單位有關人員參加,並邀請專業救護隊進行指導。3 預案 在每年開始前乙個月,報礦長批准。4 在每季開始前15天,由總工程師根據礦井...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華榮礦業集團普茂煤礦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普茂煤礦 二0一一年 審批意見 應急救援工作簡明流程圖 發生事故 人員 公司救護隊 60880 醫務室8120 排程接匯報後 司機班6742 礦長6698 總工程師 6697 成立救災指揮中心安全礦長 6696 經營礦長 6744 生產科長 6691 安全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