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建設責任制度

2021-06-01 00:27:01 字數 882 閱讀 6180

1、校師德建設的領導和管理責任,負責師德建設的規劃、協調、

執行、檢查、督促、總結、評估、表彰、處罰等具體工作。

2、長為本單位師德建設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各學校的專職副校長為師德建設的具體負責人。

3、研組長和學年組長為師德建設的共同負責人,負責本學科組和本學年組的師德建設工作。

4、總務處負責後勤部門職工的師德建設責任。

5、實行師德建設責任考核制度。學校師德建設領導小組對校內各教研組、學年組師德工作情況每季度考核一次,遇到特殊情況,要組織臨時性考核,並寫出考核意見。

師德建設評估制度

1、師德建設督導評估的組織實施,在學校統一組織和指導下進行。

2、評估的具體方法是:自評和互評、學校領導評,參照學生和家長的評估,適當聽取社會反映。各學校要針對學校的層次差異和工作分工的多樣性,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師德評價實施方案和具體的指標體系。

教師的評價要在自評和互評的基礎上進行,並建立教師個人的評價檔案。每年度評價一次,評價情況要報學校教導處備案。

3、綜合評估和專項評估。學校在老師自評的基礎上,每個年度要對學校的師德建設工作進行一次專項評估檢查和一次全面的評估檢查,還要根據需要和上級要求進行隨機檢查。

4、評估結果的處理運用。學校對教師的師德評價結果,應作為「教師全面評價」中的重要內容,作為學校「師德標兵」評選的主要依據。

師德建設獎懲制度

1、對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優秀「師德標兵」稱號的教師和教

育工作者予以獎勵。

2、對縣級以上(含縣級)師德建設經驗、**、專著的獲獎者予以獎勵。

3、在重大災情、突發事件中,為保護學校,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做出重大舉動和重要貢獻者予以表彰和重獎。

4、對違背師德建設規範,違反濰坊市中小學教師「十不」規定的教職員工,根據市、縣有關處罰決定,給予處分或處罰。

行風建設責任制

政風行風建設工作責任制 一 政風行風建設實行逐級負責制,局 營銷部 一把手對 此項工作負總責 主管此項工作的領導負主要責任 分管其它工作的領導分別對所分管的各部門的行風建設工作負領導責任 各部門負責人是行風建設工作的直接責任者,分別對本部門的行風建設工作負責任。二 局 營銷部 一把手作為政風行風建設...

質量責任制度

公司每半年 5 6月 11 12月 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組織安全抽查 分公司每季度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組織安全抽查 公司 分公司在節假日前後,高溫颱風 冰凍季節組織季節性檢查,對電氣 起重防火 易燃易爆 腳手架 機械等組織專業性檢查 每次檢查做好詳細記錄,填寫清楚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 各級領導...

工作責任制度

專案部人員職責 以工作量和工作完成情況作為工作考核標準 一 工作時間 1 上班工作時間 上午 7 30 12 00 下午 2 00 6 00 2 如工地現場要求加班作業,專案部人員必須配合工地現場加班。二 工作職責 1 專案負責人 車總負責協調甲方等外圍關係及內部各班組人員關係 與現場施工人員相互配...